就業失業
缺工就業獎勵
承辦/公告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 最後查證:2026-07-12
可以領什麼最長18個月,最高10萬8,000元;第1至6個月每月5,000元,第7至12個月每月6,000元,第13至18個月每月7,000元。
申請期間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至指定缺工行業或照顧服務業,受僱同一雇主連續達30日以上後,於規定期間申請。
適合誰個人
30 秒看懂
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頁明列缺工就業獎勵與照顧服務就業獎勵之最高10萬8,000元、最長18個月核發級距。
怎麼申請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並取得特定行業或照顧服務推介卡,受僱滿30日後向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津貼。
應備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
- 求職登記與推介卡
- 受僱證明與薪資或出勤資料
- 雇主或工作類別符合指定缺工行業之證明
- 本人金融機構帳戶資料
排除或注意事項
- 未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者
- 受僱工作、薪資、工時或雇主不符合公告條件者
- 未於受僱滿30日後規定期限內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