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證遺失報案後就完成了嗎?還要向移民署申請補發
報案證明或遺失具結書只是補發文件,不能代替移民署的製證申請。

報案證明或遺失具結書只是補發文件,不能代替移民署的製證申請。
這一頁只解決「先保留遺失證明,再完成移民署補發;不要把警察機關報案當成新證。」這個決策,不重複整篇核心指南。所有資格、窗口、文件、費用與期限都直接取自已查核的 Service Router。
先做這三個判斷
- 先核對: 是否已有遺失具結書或報案證明?
- 先核對: 補發申請是否已送移民署?
- 先核對: 新證是否已完成製發?
只要其中一題還不能確認,就先不要送件。回到官方說明或核心指南核對,會比拿其他人的案件經驗硬套安全。
正確分流結論
- 外僑居留證遺失補發: 居留證遺失補發可依移民署規定線上或臨櫃申請,須附遺失具結書或報案證明。正確承辦是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或對應線上申辦系統。
這個情境要看的官方規則
外僑居留證遺失補發
應備文件
護照、遺失具結書或報案證明,以及依情形所需的委託書與受託人身分證件
常見錯誤分流
- 不要誤送:警察機關完成報案就當成已補發。 報案證明只是應備文件之一,居留證仍須向移民署申請補發
完成後取得什麼
取得補發的外僑居留證
上面若顯示「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就是本批來源不足以支持全國一致答案;本頁不自行補一個看似完整的數字或規則。
送件前的停止點
外僑居留證遺失補發
- 只帶護照、沒有遺失具結書或報案證明;海外文件另可能需要驗證
- 不要誤送:警察機關完成報案就當成已補發。 報案證明只是應備文件之一,居留證仍須向移民署申請補發
看到上述情況時,先補齊資料或改到正確窗口。報案、上傳文件或系統顯示收件,只是流程節點;是否取得、延期或補發居留證,仍以移民署核准與領證結果為準。
官方入口與完整流程
同叢集延伸判斷
官方來源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6 日。正式送件前請再次開啟官方來源,確認入口、表單與個案條件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