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駕照年齡限制:幾歲可以考機車、汽車、重機與職業駕照
十八歲、二十歲、六十五歲、七十五歲四個年齡門檻各管哪種駕照,年齡之外還要哪些經歷,一張表對照清楚。

家裡孩子快滿十八歲、想先弄清楚能考哪種駕照,或長輩想知道職業駕照考到幾歲,答案都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60 條。這篇把各類駕照的最低年齡、最高年齡、年齡以外的經歷門檻,以及未成年騎車與高齡考照的規定整理成對照表。
三十秒答案
安全規則第 60 條規定:考領普通駕駛執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十八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考領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考領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依第 52-1 條第 4 項規定辦理者,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八歲。申請汽車學習駕駛證也須年滿十八歲。
年滿七十五歲申請汽車駕照考驗,應符合第六十四條規定,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及格後核發三年有效期間之駕照。16 歲、17 歲可考的駕照,法規沒有列。
各類駕照考照年齡對照表
| 駕照類別 | 最低年齡 | 最高年齡 | 依據 |
|---|---|---|---|
| 普通輕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 | 年滿十八歲 | 不受限制 | 安全規則第 60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1 目 |
| 普通駕駛執照(例如普通小型車) | 年滿十八歲 | 不受限制 | 同上 |
| 大型重型機車 | 年滿二十歲 | 不受限制 | 第 60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目 |
| 職業駕駛執照 | 年滿二十歲 | 不得超過六十五歲;依第 52-1 條第 4 項辦理者不得超過六十八歲 | 第 60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3 目 |
| 汽車學習駕駛證 | 年滿十八歲 | 條文未列 | 第 57 條第 1 項 |
十八歲是機車與汽車普通駕照的共同門檻,大型重型機車與職業駕照都要二十歲。條文只有職業駕照設了最高年齡,其餘寫明不受限制;高齡駕駛人另有認知功能測驗與換照規定,見下文。
年齡之外:各類駕照的經歷門檻
| 報考類別 | 經歷條件(第 60 條第 1 項第 2 款) |
|---|---|
| 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 | 無經歷之限制 |
| 大型重型機車 | 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駕駛訓練結業 |
| 小型車普通駕照 | 學習駕駛三個月以上 |
| 小型車職業駕照 | 學習駕駛六個月以上 |
| 大貨車普通駕照 | 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 |
| 大客車普通駕照 | 領有大貨車普通駕照一年以上;或小型車普通駕照二年以上並經逕升大客車駕駛訓練結業 |
| 聯結車普通駕照 | 領有大客車普通駕照一年以上,或大貨車普通駕照二年以上 |
年齡和經歷要同時符合。例如大型重型機車雖然二十歲就能考,但還要先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滿一年並完成駕訓。第 60 條第 3 項另規定,領有普通駕照滿三個月之駕駛人,得報考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並補考職業駕照應考科目。
學習駕駛證:汽車與機車的條件不同
安全規則第 57 條第 1 項規定,申請汽車學習駕駛證者,須年滿十八歲,並須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自學考小型車普通駕照,要先有學習駕駛證並學習三個月以上。
同條第 2 項規定,參加駕駛訓練機構辦理機車道路駕駛訓練者,得申領機車學習駕駛證,申請機車學習駕駛證免辦體能測驗。機車學習駕駛證的年齡,條文寫「依前項規定」申領。
依年齡層的考照路徑
| 情境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未滿十八歲 | 法規沒有列可考的駕照,機車考照須知把「年齡未滿十八歲」列為勿報名情形 | — |
| 年滿十八歲、未滿二十歲 | 可考普通輕型、普通重型機車與普通小型車駕照 |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有效之駕駛執照、體檢表、相片 |
| 年滿二十歲 | 另可考大型重型機車(需普重一年以上及駕訓結業)與職業駕照 | 同上,加上經歷證明 |
| 超過六十五歲想考職業駕照 | 第 60 條規定職業駕照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例外見第 52-1 條第 4 項 | 請向監理所站確認 |
| 年滿七十五歲申請汽車駕照考驗 | 符合安全規則第六十四條規定,檢附認知功能測驗通過或無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 | 上述證明文件;及格後核發三年效期駕照 |
|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 年齡適用同一條文 | 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之證明(件) |
外國人的年齡門檻,未找到另訂的年齡規定,與本國人適用第 60 條同一條文;機車考照須知另要求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的證明。各類別的報名細節,分別見站內機車、汽車與職業駕照專文。
證明年齡與報考資格的文件
必備
- 本國國民: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有效之駕駛執照(考照須知寫「須年滿十八歲,並具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 體格檢查合格的駕駛執照登記書,有效期1年。
視情況
- 外國人等: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之證明(件)。
- 年滿七十五歲: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
- 報考大型重型機車或職業駕照:須符合經歷條件,應附何種經歷證明文件官方頁面未載明。
容易漏帶
- 未結清的違規罰鍰:汽車考照須知寫積欠之交通違規罰鍰須結清者,才得考領駕駛執照。
考照規費與官方入口
| 項目 | 費額 | 出處 |
|---|---|---|
| 機車駕照考驗(初次報考) | 250元(全項費用二百五十) | 機車考照須知、費額表 |
| 汽車駕照考驗(初次報考) | 450元(全項費用四百五十) | 汽車考照須知、費額表 |
| 一年內重考 | 機車125元、汽車225元 | 同上 |
| 領取機車或汽車駕照 | 每枚200元 | 同上 |
應備證件頁「報考輕型機車」另寫報名費125元,和考照須知不同。報考條件見〈機車駕照考試須知〉與〈汽車駕照考試須知〉。
滿十八歲考第一張駕照的順序
- 確認已年滿十八歲,並決定要考機車、汽車或兩者都考。
- 機車:到指定醫院體檢,完成危險感知影片測驗後預約;汽車:體檢加體能測驗,先申領學習駕駛證。
- 汽車自學者學習駕駛三個月以上,再到監理服務網預約考照。
- 考試當天帶身分證正本、體檢表與相片報到,繳報名費。
- 筆試與路考及格後繳費領照;想考大型重型機車,等滿二十歲且普重滿一年再報駕訓班。
高齡駕駛人:七十五歲考照與職業駕照上限
安全規則第 52-2 條第 6 項規定,年滿七十五歲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者,應符合第六十四條規定,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始得申請考驗,及格後核發三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
第 52-1 條第 1 項另規定,逾六十八歲小型車職業駕駛人及汽車運輸業所屬逾六十五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符合條件者得換發一年效期的職業駕照,小型車至年滿七十歲止,大型車至年滿六十八歲止。
這兩條講的是考照與職業駕照的年齡上限;已領有普通駕照者到幾歲要換照、換成幾年效期,屬換照議題,見〈駕照換照〉。
未成年騎車違規的處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8 月 17 日)第 85-4 條規定,未滿十四歲之人違反本條例之規定,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第 21 條第 8 項規定,十四歲以上未成年之人違反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應將違規事實以書面或其他方式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第 21 條屬 115 年 8 月 17 日修正、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的條文;第 8 項文字與 115 年 1 月 14 日修正版本相同。
監理服務網應備證件頁「未滿18 歲違規」項目,應攜帶違規通知單、裁決書、罰鍰與法定監護人身分證明。微型電動二輪車也有年齡限制,見〈微型電動二輪車要駕照嗎〉。
年齡規定的官方空白與寫法差異
- 16 歲、17 歲:安全規則第 60 條只列十八歲、二十歲門檻,未找到其他可考駕照的年齡規定。
- 應備證件頁:「報考輕型機車」「報考重型機車」的注意事項都寫「報考輕型機車駕照,須年滿18歲」,重型機車項目沿用輕型機車的文字;法規寫的是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都須年滿十八歲。
- 機車學習駕駛證:第 57 條第 2 項寫依前項規定申領,是否另有年齡條件,官方頁面未另外說明。
常見問題
17 歲可以先考機車駕照嗎?
不行。機車考照須知把「年齡未滿十八歲」列為勿報名情形,安全規則第 60 條規定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須年滿十八歲。法規沒有列出十六、十七歲可考的駕照。
外國人在台灣考駕照,年齡規定一樣嗎?
一樣適用安全規則第 60 條,未找到另訂的年齡。機車考照須知另要求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之證明(件)。
職業駕照最多考到幾歲?
安全規則第 60 條規定考領職業駕駛執照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依第 52-1 條第 4 項規定辦理者,不得超過六十八歲。職業駕照的經歷與科目見〈職業駕照怎麼考〉。
75 歲以上還可以考新的汽車駕照嗎?
可以申請考驗,但有附加條件。第 52-2 條第 6 項規定,年滿七十五歲申請考驗者,應符合第六十四條規定,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及格後核發三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
確認年齡之後
十八歲想考機車,看〈機車駕照怎麼報名〉;想考汽車,看〈考汽車駕照流程〉;滿二十歲想考重機,看〈重機駕照怎麼考〉。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6 月 26 日)第 52-1、52-2、57、60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8 月 17 日)第 21、85-4 條;〈歷史法規所有條文〉(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14 日)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費額表〉(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附表,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5 月 29 日)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機車駕照考試須知〉、〈汽車駕照考試須知〉、〈應備證件〉「報考輕型機車」「報考重型機車」「未滿18 歲違規」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5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