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一定是 4 月開徵嗎?
依財政部公告,2026 年使用牌照稅於 4 月 1 日開徵、繳納期限至 4 月 30 日,實際截止日若遇例假日可能順延,以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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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喵編輯室
家裡有自用車或大排氣量機車,每年 4 月常會收到一張使用牌照稅稅單,不少人容易和房屋稅、地價稅搞混開徵時間。以下整理使用牌照稅的開徵期間、課稅所屬期間與逾期後果,查證時間為 2026-07-13,實際稅額仍以稅單與稅捐稽徵機關公告為準。
財政部公告,2026 年(民國 115 年)使用牌照稅於 4 月 1 日開徵,繳納期限至 4 月 30 日截止;若繳納期限最後一日適逢例假日,實際截止日可能順延,詳細公告仍以財政部及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公告為準。
使用牌照稅的課稅所屬期間為當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也就是 4 月收到的稅單,課徵的是整個年度持有車輛的稅額,不是只算前幾個月。這一點常與房屋稅、地價稅按不同課稅期間計算的方式混淆,建議收到稅單時先確認課稅期間欄位,再核對金額是否合理。
自用車、排氣量 150 西西以上的機車,原則上都需要繳納使用牌照稅,稅額依車輛種類、用途與排氣量或載重噸位級距而不同;150 西西以下機車則免徵使用牌照稅。實際適用稅率與是否免徵,建議以監理站或稅捐稽徵機關公告的稅額速算表為準,不宜自行套用網路流傳的舊資料。
依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規定,逾期繳納稅捐者,每超過 3 日按應納稅額加徵 1% 滯納金,最高加徵至 10%;逾 30 日仍未繳納,稅捐稽徵機關可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不只是多繳一點滯納金而已。建議收到稅單後儘早確認繳納期限,避免因為忙碌忘記而多花冤枉錢。
目前多數地方稅捐稽徵機關開放多元繳稅管道,包括網路(電子支付、信用卡)、金融機構臨櫃、便利商店(限一定金額以下)、自動櫃員機轉帳等方式。實際可用管道與金額限制,建議以稅單背面說明或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網站公告為準。
若車輛在課稅年度中辦理報廢、過戶或其他監理異動,稅額可能會按實際使用期間比例計算,不一定是全年度稅額。建議車主留意監理異動申報時效,收到稅單有疑問時,主動聯繫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確認計算方式,避免溢繳或短繳。
依財政部公告,2026 年使用牌照稅於 4 月 1 日開徵、繳納期限至 4 月 30 日,實際截止日若遇例假日可能順延,以正式公告為準。
原則上 150 西西以下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詳細認定仍以監理站或稅捐稽徵機關公告為準。
通常會依實際使用期間比例計算,建議收到稅單後主動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確認,避免溢繳或短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