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可先查看的補助
目前本頁先列 25 筆全國適用補助與 1 筆本市補助。地方加碼補助需另批查證後再接入。
新北市生育獎勵金依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公告辦理;金額與胎次請以官方頁面最新表格為準。
115年1月1日起出生之本國新生兒,每胎合計一次發給10萬元;雙胞胎20萬元、三胞胎30萬元依此類推。
勞保生育給付為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以2個月;多胞胎依比例增給。
按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110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20%,合併為80%。每一子女合計最長6個月。
公共化托育補助每月7,000元起;準公共托育補助每月13,000元起,並依第2名、第3名以上子女或弱勢身分加發。
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7,000元。
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參加農保後分娩或早產者,按事故發生當月投保金額一次給與3個月;雙生以上比例增給。
每月按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扶養眷屬每1人加給10%,最多20%。
按尚未請領失業給付金額的50%一次發給。
受訓期間每月按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最長6個月;眷屬加給最多20%。
每戶每月最高2,000元至8,000元租金補貼;符合婚育、單身青年、年長者、社會及經濟弱勢等身分可加碼。
列冊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1,000元;列冊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750元;其他指定弱勢福利身分每人每月加發500元,共13個月。
依所得條件分級核發;各縣市最低生活費與核給金額可能不同,請以戶籍所在地政府與1957福利諮詢專線資料為準。
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或符合中、重度失能資格者,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2萬元;未達條件之延續住民可能依規定最高補助6萬元。
依急難事由、家庭狀況與地方政府審查核定;急迫個案可先由社工或主管機關協助評估。
每一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十分之一。
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及地方政府審查辦理;常見做法為按最低生活費標準核給一定期間生活扶助,實際金額以戶籍所在地政府公告為準。
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符合資格者依家庭經濟狀況給予部分補助,常見補助比率包含25%、50%、75%或特殊資格較高比率,實際以地方政府核定為準。
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地方政府增訂項目核定;不同輔具項目、身分別與地方規定金額不同。
每月核發3,500元、4,700元、8,200元不等之生活補助。
照顧及專業服務每月給付額度依長照需要等級第2至第8級為10,020元至36,180元;交通接送每月1,680元至2,400元;喘息服務每年32,340元或48,510元;實際部分負擔依經濟身分
輔具服務與居家無障礙改善每3年給付額度依組別為4萬元或6萬元(第二組自115年7月1日起實施)。
依子女就讀學制及勞動部公告補助額度辦理。
地方型與中央型先期研究(Phase 1)提供100萬元至150萬元補助;其他階段依SBIR年度公告與審查結果核定。
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貸款年限7年;低利率依官方公告機動計息,另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與創業協助。
最高額度依貸款用途與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公告辦理;適用9.5成保證成數之新增貸款歸戶金額上限自115年7月1日起由100萬元調高至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