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福利
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
承辦/公告機關:衛生福利部/地方政府社政單位 · 最後查證:2026-07-12
可以領什麼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及地方政府審查辦理;常見做法為按最低生活費標準核給一定期間生活扶助,實際金額以戶籍所在地政府公告為準。
申請期間遭遇特殊境遇事由後,依地方政府規定期限提出申請。
適合誰家庭
30 秒看懂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包含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與創業貸款補助。
怎麼申請
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鄉鎮市區公所或社會福利機構轉介申請。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所得、財產或稅籍資料
- 存摺影本
- 遭遇特殊境遇事由相關證明文件
排除或注意事項
- 未整理到明確排除條件,仍請以官方頁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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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查證
- 官方入口:https://dep.mohw.gov.tw/dops/cp-1287-14940-105.html
- 資料出處:https://swis2.sfaa.gov.tw/swis2_online/
- 最後查證日:202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