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登記超過期限怎麼辦:60 日期限、催告、罰鍰與逕為登記
過了 60 日還沒幫寶寶報戶口,戶所一樣受理,但會有罰鍰與催告程序;拖到逕為登記,姓氏依法決定、名字由戶所主任代立。

寶寶出生已經超過 60 日還沒報戶口,常見的擔心是還能不能辦、會不會被罰、戶政事務所會怎麼處理。這篇依戶籍法、施行細則與內政部戶政司申辦須知,整理逾期後的受理、催告、罰鍰與逕為登記規定。
三十秒答案
出生登記的申請期限是自胎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戶籍法第 48 條規定,逾期申請者,戶政事務所仍應受理,並以書面催告應為申請之人。
戶籍法第 79 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未於法定期間申請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新臺幣九百元罰鍰。
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所應逕為出生登記,姓氏依戶籍法第 49 條決定,並由戶所主任代立名字。逾期後不能線上申辦,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補辦的規費,申辦須知未列。
依逾期程度分流:現在該怎麼辦
逾期多久、有沒有收到催告,處理方式不同。下表依戶籍法、內政部戶政司〈出生登記〉申辦須知與線上申辦注意事項整理。
| 情境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出生日起 60 日內 | 臨櫃辦理,或符合條件者線上申辦 | 出生證明書、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 已超過 60 日、尚未收到催告 | 到戶籍地縣市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請 | 同上;從姓未約定者另附子女從姓約定書 |
| 已收到戶所催告書 | 在催告書所定期限內到戶所申請 | 同上 |
| 催告屆期仍未申請 | 戶政事務所依法逕為出生登記 | 由戶所依職權辦理,姓氏依第 49 條決定 |
| 在國內出生、12 歲以上仍未辦出生登記 | 符合條件者改辦初設戶籍登記 | 依內政部「初設戶籍登記」申辦須知準備 |
| 未辦出生登記、出境後再入境 | 屬申請在臺設籍的情形 | 依內政部「初設戶籍登記」申辦須知準備 |
表格看得出來,逾期後到逕為登記之前,仍由申請人到戶所臨櫃申請;到了逕為登記,姓氏依第 49 條決定,名字由戶所主任代立。12 歲以上或出境後再入境者,改走初設戶籍登記。
60 日期限的三種官方寫法
內政部〈出生登記〉申辦須知寫的是「申請期限:自胎兒出生日起60日內」。戶籍法第 48 條第 1 項寫的是一般戶籍登記三十日內,「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六十日內為之」。
線上申辦出生登記注意事項寫的是「須在法定期限(新生兒出生之日起60日內)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三處的天數都是 60 日。
逾期仍會受理:書面催告的程序
戶籍法第 48 條第 2、3 項規定,戶籍登記之申請逾期者,戶政事務所仍應受理;戶所查有不於法定期間申請者,應以書面催告應為申請之人。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催告所定期限不得少於七日,催告書應送達應為申請之人。催告書應載明經催告屆期仍不申請者,由戶政事務所依第 48 條之 2 規定逕行為之。
逾期罰鍰:第 79 條的兩級金額
戶籍法第 79 條分兩級:無正當理由未於法定期間申請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新臺幣九百元罰鍰。
戶籍法第 81 條規定,本法有關罰鍰之處分由戶政事務所為之。三百元至九百元之間如何決定,內政部申辦須知未載明裁量基準,請向受理戶所確認。
罰鍰的前提是「無正當理由」。哪些情形屬於正當理由,官方申辦頁面未列舉,請向受理機關確認。
戶所逕為登記時,姓氏與名字怎麼定
戶籍法第 48 條之 2 規定,出生登記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為之。內政部申辦須知也寫明,戶所逕為登記時依戶籍法第 49 條登記新生兒之從姓及名字。
戶籍法第 49 條第 2 項規定,逕為出生登記時,婚生子女以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並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
內政部問答另寫明:「申請人抽籤後不辦理出生登記,於逕為出生登記前,得再抽籤決定。」逕為登記前,申請人仍可自行申請。
12 歲以上仍未辦出生登記
戶籍法第 6 條規定,在國內出生未滿十二歲之國民,應為出生登記。第 15 條則把「在國內出生,十二歲以上未辦理出生登記,合法居住且未曾出境」列為應為初設戶籍登記的情形。
內政部〈出生登記〉申辦須知另寫明,在臺設有戶籍國民或無戶籍國民在國內出生之子女未辦理出生登記,出境後再入境者,申請在臺設籍請參閱「初設戶籍登記」申辦須知。
逾期補辦要帶的證件
必備
- 出生證明書正本,查驗後由戶所留存。
- 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視情況
- 出生證明書未載明從姓者:子女從姓約定書,由父母親自簽名或蓋章。
- 委託他人辦理: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非在醫療院所出生:DNA 親子鑑定證明文件,或醫護人員於出生後 1 個月內開具之出生通報書。
容易漏帶
- 出生證明書上的姓名欄與從姓約定欄位,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確認。
補辦出生登記的規費、罰鍰與官方入口
內政部〈出生登記〉申辦須知未列規費欄位。罰鍰與規費是兩回事:罰鍰依戶籍法第 79 條處分,戶口名簿換領則依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4 條每份新臺幣三十元。
處理需要多久,官方頁面未載明,請向受理機關確認。官方入口是內政部戶政司〈出生登記〉申辦須知,罰鍰與催告條文見〈戶籍法〉與〈戶籍法施行細則〉。
逾期補辦出生登記的步驟
- 從出生日算起,確認是否已超過 60 日。
- 已超過者,線上申辦不受理,改為臨櫃辦理。
- 備齊出生證明書、戶口名簿、申請人身分證與印章(或簽名),確認從姓約定欄位已簽名。
- 到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 已收到催告書者,在催告書所定期限內辦理。
- 依戶所處分繳納罰鍰,並依說明處理戶口名簿換領。
逾期時要知道的官方規定
- 逾期後不能線上申辦,線上申辦注意事項寫明「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 催告所定期限不得少於七日,屆期仍不申請,戶所逕為登記。
- 經催告而仍不申請者,罰鍰為新臺幣九百元。
- 逕為登記時,婚生子女的姓氏以抽籤決定,名字由戶所主任代立。
錯過報戶口期限的疑問
超過 60 日還能報戶口嗎?
可以。戶籍法第 48 條規定逾期申請者,戶政事務所仍應受理。逾期後要到戶籍地縣市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不能線上申辦。
逾期報戶口會罰多少錢?
無正當理由未於法定期間申請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申請者,處新臺幣九百元罰鍰。實際金額由戶政事務所處分。
收到催告書還是沒去會怎樣?
戶所會依戶籍法第 48 條之 2 逕為出生登記,婚生子女以抽籤決定父姓或母姓,並由戶所主任代立名字;罰鍰依第 79 條為新臺幣九百元。
戶所抽籤決定的姓氏以後能改嗎?
內政部問答寫明,經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姓氏者,嗣後變更姓氏不計入民法第 1059 條第 4 項次數之計算。變更方式見〈孩子從父姓還是母姓〉。
補辦完成之後
一般出生登記的完整文件與線上條件,見〈新生兒報戶口要帶什麼〉;姓氏約定與抽籤,見〈孩子從父姓還是母姓〉。
出生登記完成後的健保卡申請,見〈新生兒健保卡怎麼申請〉。要找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可從全國戶政機關查詢。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內政部戶政司〈出生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出生登記注意事項〉
- 內政部戶政司〈常見問答集 Q01:子女從姓及改姓有那些規定?又應如何辦理登記?〉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籍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籍法施行細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政規費收費標準〉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