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兩年戶籍會被遷出嗎:出境遷出登記與回國遷入
長期旅居國外的人,戶籍會不會被戶政事務所遷出、家人能不能代辦、回國後怎麼恢復,法條、常見問答與線上說明頁的寫法各有不同。

長期在國外工作或讀書,常會擔心戶籍被遷出,或回國後才發現戶口已經不在。這篇依戶籍法、施行細則與內政部申辦須知,整理出境遷出登記誰來辦、戶所逕行遷出的流程,以及回國後辦遷入要帶什麼。
三十秒答案
戶籍法第 16 條第 3 項規定,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者不適用。第 42 條規定,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得逕行為之。
出境遷出登記可由本人、戶長或受委託人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也列在內政部線上申辦項目中。出境未滿 2 年,也可依出境事實辦理,或於預定出境日前 30 日內申請。
回國後,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個月以上者,應為遷入登記,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臺北市頁面列換證規費 50 元、戶口名簿規費 30 元;出境遷出登記的規費,官方頁面未載明,請向受理機關確認。
「出境滿二年」三處官方寫法並列
| 出處 | 寫法 |
|---|---|
| 戶籍法第 16 條第 3、4 項 |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
| 內政部常見問答 Q07 | 「在臺有戶籍國民,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境滿 2 年以上未入境者,戶政事務所得逕為辦理遷出(國外)登記。」 |
| 線上申辦出境遷出登記注意事項 | 「持我國護照或外國護照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 |
三處寫法不同:法條第 3 項只寫「出境二年以上」,第 4 項另規定未持我國護照入境的期間仍列入計算;常見問答寫持中華民國護照;線上說明頁寫我國護照或外國護照。個案請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確認。
「出境滿二年」是以最後一次出境日起算還是累計計算,官方申辦頁未說明,請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確認。
戶所逕行遷出的流程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 5 條規定,戶政事務所接獲入出國管理機關之當事人出境滿二年未入境人口通報時,通知應為申請之人限期辦理遷出登記。
未依限辦理遷出登記者,戶政事務所於查核當事人戶籍資料後,得依戶籍法第 42 條逕行為之,並通知應為申請之人。出境遷出登記申辦須知也寫:「未依限辦理遷出登記者,得逕行代辦遷出國外登記。」
戶籍法第 16 條第 2 項另規定,全戶遷徙時,出境未滿二年者應隨同為遷徙登記。
本人、家人、線上:出境遷出怎麼辦
| 情境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本人出國前主動辦 | 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或於預定出境日前 30 日內申請 | 當事人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 戶長替已出國的家人辦 | 戶長提出書面申請,戶所得代為查詢出境資料 | 當事人戶口名簿、戶長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 委託他人辦理 | 受委託人臨櫃辦理 | 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加當事人戶口名簿 |
| 未成年人 | 以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 |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須提具另一方同意書 |
| 線上申辦 | 本人或戶長以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請 | 自然人憑證;持外國護照出境者輸入該護照的英文拼音姓名、出生年月日、國籍、護照號碼 |
出境遷出登記申辦須知寫:「本人或戶長提出書面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代為查詢出境資料並辦理遷出登記。」受理單位是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的問答寫,家人出國多年、戶口還在家裡時,可由戶長提出申請,應備證件列「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請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或由戶政事務所代查」、戶口名簿、戶長身分證、印章或簽名。這是臺北市頁面的說明。
線上申辦出境遷出的條件
內政部線上申辦出境遷出登記注意事項寫,申請人須為本人或戶長,且須為成年人並領有自然人憑證。
被申請人需在同一戶;以戶長為申請人時,每一申請案被申請人數至多 8 人,逾 8 人請戶長持憑相關證明文件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出境遷出要帶的證件
必備
- 當事人戶口名簿。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均需正本。
視情況
- 委託他人辦理: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另一方同意書。
- 臺北市頁面列的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或由戶政事務所代查。
容易漏帶
- 當事人的戶口名簿。申辦須知把它列在應備證件的第一項。
- 線上申辦時,持外國護照出境者要輸入的四項護照資料。
回國後恢復戶籍:遷入要帶什麼
戶籍法第 17 條第 2 項規定:「原有戶籍國民遷出國外,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個月以上者,應為遷入登記。」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應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為之。
常見問答 Q07 寫,戶籍經逕為遷出登記者如欲返臺定居,應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後,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未提三個月;並寫「持外國護照入境者,不得辦理遷入登記」。
Q07 列的應備文件是: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遷入他人戶內者應持遷入地戶口名簿(單獨立戶者應持單獨立戶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最近 2 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 1 張或數位相片。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頁面寫「請至現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恢復戶籍」,並分兩種:自己單獨一本戶口名簿,要帶蓋有本次入境章戳的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 1 期完稅房屋稅單正本、本人身分證與印章。
寄在別人戶口名簿內,則帶蓋有入境章戳的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新住址戶口名簿、本人身分證與印章。同頁列換證規費 50 元、戶口名簿規費 30 元,屬臺北市頁面的金額。
出境遷出與回國換證的規費、入口
依戶政規費收費標準,國民身分證換領每張新臺幣 50 元,戶口名簿初領、補領、換領每份新臺幣 30 元。出境遷出登記本身的規費與處理時間,官方頁面未載明,請向受理的戶政事務所確認。
官方入口是內政部戶政司〈出境遷出登記〉申辦須知、〈線上申辦出境遷出登記注意事項〉,以及回國遷入的〈常見問答 Q07〉。
出國前辦出境遷出的步驟
- 確認申請人:本人、戶長、受委託人,未成年人以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
- 準備當事人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選擇臨櫃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或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
- 出境未滿 2 年者,可依出境事實辦理,或於預定出境日前 30 日內提出申請。
- 回國後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
出境遷出與回國遷入的官方限制
- 戶籍法第 16 條第 3 項: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者,不適用出境二年應遷出的規定。
- 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列入出境二年的計算。
- 常見問答 Q07:持外國護照入境者,不得辦理遷入登記。
- 線上申辦:以戶長為申請人時每案至多 8 人,被申請人需在同一戶。
旅居國外的戶籍疑問
出國還沒滿兩年,可以先辦遷出嗎?
線上申辦注意事項寫:「出境未滿2年,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之事實辦理遷出登記,或於預定出境日前30日內辦理遷出登記之申請。」
家人可以幫我辦出境遷出嗎?
申辦須知列的申請人是本人、戶長、受委託人。戶長提出書面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代為查詢出境資料並辦理遷出登記;線上申辦也接受戶長為申請人。
回國後多久要辦遷入?
戶籍法第 17 條第 2 項與遷入登記申辦須知寫入境三個月以上者應為遷入登記;常見問答 Q07 寫入境後向遷入地戶所辦理,未提期間。個案請向戶政事務所確認。
用外國護照回臺可以恢復戶籍嗎?
常見問答 Q07 寫:「持外國護照入境者,不得辦理遷入登記。」應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後,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回國遷入之後
換領身分證的相片規格見〈身分證照片規格全解析〉;回國後要寄在親友戶內或自己立戶,見〈寄戶口、獨立戶怎麼辦〉;一般遷入流程見〈遷戶籍要帶什麼〉。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內政部戶政司〈出境遷出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出境遷出登記注意事項〉
- 內政部戶政司〈常見問答集 Q07:出境滿 2 年戶籍經戶政事務所逕為遷出登記者,如何恢復戶籍?〉
- 內政部戶政司〈遷入登記〉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戶籍行政科〈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常見問答:我姊姊已經出國好幾年,戶口還在我家,我要怎麼把她的戶口遷走?(出境遷出)〉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戶籍行政科〈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常見問答:我從國外回來才知道戶口已經被遷出,我要怎麼辦理身分證?(入境遷入)〉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籍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籍法施行細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政規費收費標準〉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