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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

首次發布:

先按旅行、駕車、留學工作、婚姻或法律文件用途選證明,再確認目的國要求。

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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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按旅行、駕車、留學工作、婚姻或法律文件用途選證明,再確認目的國要求。

這是「護照與出國文件分流」的分流總圖。內容只使用已查核 Service Router 的官方資料,不用單一答案取代承辦機關對個案的審查。

這一頁解決什麼?

先按旅行、駕車、留學工作、婚姻或法律文件用途選證明,再確認目的國要求。

送件前先回答:

  • 第一次申請護照、護照換發、護照遺失補發、國際駕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單身證明(婚姻狀況證明與國外使用驗證)、英文戶籍謄本、法院公證在這個情境中如何分流?
  • 正確承辦機關與管轄規則如何判斷?
  • 線上、委託與臨櫃送件前要核對什麼?

三十秒分流結論

第一次申請護照

首次申請須親辦:到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或到戶政事務所人別確認/一處收件

  • 正確承辦: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戶政事務所可受理人別確認與首次申請一處收件)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可用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填表、上傳照片並預約送件地點及時間,仍須親自辦理
  • 核心指南: 第一次申請護照完整申辦指南

護照換發

護照逾期、效期不足1年或資料變更等,向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換發,符合條件可線上申換

  • 正確承辦: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在臺有戶籍成年人、護照已逾期或效期不足1年且未遺失、資料不變更者,可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換;須本人領照
  • 核心指南: 護照換發完整申辦指南
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護照換發段落導航圖
第 1 張段落導航圖:護照換發。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護照遺失補發

國內遺失先向警察分局報案取得護照遺失申報表,再向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申請補發

  • 正確承辦: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報案:遺失地或國內任一警察局分局)
  • 線上狀態: 不可以。 遺失尚有效期之護照無法使用有條件式線上申換系統換發
  • 核心指南: 護照遺失補發完整申辦指南

國際駕照

持有效期間內駕照向公路監理機關換領同等車類之國際駕駛執照

  • 正確承辦: 公路監理機關(監理所、站)
  • 線上狀態: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核心指南: 國際駕照完整申辦指南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警察機關依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作成的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

  • 正確承辦: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部分授權分局;分駐所、派出所不受理)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限在臺有戶籍國民,經MyData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線上繳費;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須臨櫃
  • 核心指南: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完整申辦指南

單身證明(婚姻狀況證明與國外使用驗證)

臺北市民政局:戶所不核發單身證明,改以戶籍謄本婚姻狀況判斷;國外用須公證再驗證

英文戶籍謄本

以英文記載戶籍資料的謄本,須附被申請人及關係人之中華民國護照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 線上狀態: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核心指南: 英文戶籍謄本完整申辦指南

法院公證

由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就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作成公證書、對文書作成認證

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法院公證段落導航圖
第 2 張段落導航圖:法院公證。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 正確承辦: 任何地區之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
  • 線上狀態: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核心指南: 法院公證完整申辦指南

照這個順序完成

第一次申請護照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在國內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者須本人親自辦理;戶所一處收件限在臺設有戶籍且無急需使用護照者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戶政事務所可受理人別確認與首次申請一處收件)。可以。 可至領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或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有條件。 首次須親辦;可先到任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再於6個月內委任代理人續辦 有條件。 可用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填表、上傳照片並預約送件地點及時間,仍須親自辦理
  4. 準備文件:
  •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 簡式護照資料表
  • 符合規格照片2張
  • 未成年: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監護權證明
  • 未滿十四歲未領身分證: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護照換發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持照人;污損、相貌或資料變更等必須換發,已逾期、效期不足1年或非最新式樣可以換發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委任代理人:親屬、同機關學校公司或政府立案團體人員、交通部觀光署核准之綜合或甲種旅行社;其他代理人須出具經公證的委任書 有條件。 在臺有戶籍成年人、護照已逾期或效期不足1年且未遺失、資料不變更者,可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換;須本人領照
  4. 準備文件:
  •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 簡式護照資料表
  • 符合規格照片2張
  • 尚有效期之舊護照(逾效期者免附)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護照遺失補發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遺失未逾效期護照之持照人;遺失護照已逾效期者逕以換發辦理,無須報案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報案:遺失地或國內任一警察局分局)。可以。 報案可向遺失地或國內任一警察局分局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有條件。 補發申請可委任代理人;報案須本人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辦理 不可以。 遺失尚有效期之護照無法使用有條件式線上申換系統換發
  4. 準備文件:
  • 警察機關核發之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
  • 其他申請護照應備文件(同換發說明書)
  • 國外遺失:附記遺失護照之入國證明文件或戶籍謄本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說明;未查到獨立線上申辦入口,請依官方說明選擇管道

國際駕照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已領有駕駛執照且於有效期間內之汽車駕駛人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公路監理機關(監理所、站)。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4. 準備文件:
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國際駕照的送件順序段落導航圖
第 3 張段落導航圖:國際駕照的送件順序。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 駕照正本(有效期限內)
  • 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
  • 護照正(影)本或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姓名及出生地
  • 相片二吋二張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交通部(交通部公路局)辦理說明;未查到獨立線上申辦入口,請依官方說明選擇管道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現在或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有居留、停留紀錄者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部分授權分局;分駐所、派出所不受理)。可以。 不受戶籍地限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均可受理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委託;填具委託書並出示雙方身分證件正本;代領須出示代領人證件及收據或繳費證明 有條件。 限在臺有戶籍國民,經MyData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線上繳費;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須臨櫃
  4. 準備文件:
  • 申請書1份
  •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 持戶口名簿者另出示有相片證件
  • 需加註英文姓名:護照基本資料頁
  • 委託時: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件正本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警政署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單身證明(婚姻狀況證明與國外使用驗證)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臺北市民政局:謄本可由自己或直系血親申辦;外交部驗證以文件當事人為申請人,未滿18歲者由法定代理人送件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戶籍謄本、英文戶籍謄本);公證人公證或認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驗證。可以。 戶籍謄本、英文戶籍謄本均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臺北市民政局:謄本可委託,委託書在國外作成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外交部驗證可委託他人送件,附當事人親簽或用印之委任書 有條件。 外交部文件證明申請表可用文件證明線上填表系統填寫
  4. 準備文件:
  • 驗證: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之原文件正本及影本
  • 驗證:填妥之文件證明申請表
  • 驗證: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
  • 委託送件:當事人親簽或用印之委任書
  • 委託送件: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 臺北市民政局:委託申請謄本需附委託書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驗證)辦理說明;未查到獨立線上申辦入口,請依官方說明選擇管道

英文戶籍謄本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本人、戶長、法定代理人(未成年)、配偶、直系血親或受委託人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可以。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委託;受託人帶身分證明正本、印章、委託人簽名蓋章之委託書及相關人員護照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4. 準備文件:
  • 被申請人及關係人之中華民國護照
  • 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印章或簽名
  • 委託時:受託人身分證明正本、印章
  • 委託時:委託人簽名蓋章之委託書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未查到獨立線上申辦入口,請依官方說明選擇管道

法院公證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原則可由代理人請求,但法律或事件性質不得代理者除外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任何地區之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可以。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向任何地區之公證人請求;法院公證人與民間公證人效力、收費相同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有條件。 原則得由代理人請求;法律或事件性質不得代理者除外。代理送件須提出授權證明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4. 準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外國人護照)
  • 代理人:雙方身分證明+授權證明
  • 須第三人同意之行為:同意證明書
  • 公證請求書(每份新臺幣2元)
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法院公證的送件順序段落導航圖
第 4 張段落導航圖:法院公證的送件順序。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司法院(民事廳)辦理說明;未查到獨立線上申辦入口,請依官方說明選擇管道

本頁要核對的重點

第一次申請護照

這項服務是什麼

首次申請須親辦:到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或到戶政事務所人別確認/一處收件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可至領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或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應備文件

  •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 簡式護照資料表
  • 符合規格照片2張
  • 未成年: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監護權證明
  • 未滿十四歲未領身分證: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處理時間

臨櫃一般件10個工作天(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戶所一處收件為完成繳費後14個工作天

完成後取得什麼

年滿14歲取得效期10年護照;未滿14歲效期5年

護照換發

這項服務是什麼

護照逾期、效期不足1年或資料變更等,向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換發,符合條件可線上申換

管轄與跨區規則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應備文件

  •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 簡式護照資料表
  • 符合規格照片2張
  • 尚有效期之舊護照(逾效期者免附)

處理時間

臨櫃一般件10個工作天(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線上申換本島繳費後10個工作日、澎金馬14個工作日

完成後取得什麼

換發新護照,舊護照換發時截角發還

護照遺失補發

這項服務是什麼

國內遺失先向警察分局報案取得護照遺失申報表,再向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申請補發

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護照遺失補發段落導航圖
第 5 張段落導航圖:護照遺失補發。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報案可向遺失地或國內任一警察局分局

應備文件

  • 警察機關核發之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
  • 其他申請護照應備文件(同換發說明書)
  • 國外遺失:附記遺失護照之入國證明文件或戶籍謄本

處理時間

11個工作天,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

完成後取得什麼

補發護照效期以5年為限,未滿14歲以3年為限

國際駕照

這項服務是什麼

持有效期間內駕照向公路監理機關換領同等車類之國際駕駛執照

管轄與跨區規則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應備文件

  • 駕照正本(有效期限內)
  • 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
  • 護照正(影)本或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姓名及出生地
  • 相片二吋二張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完成後取得什麼

國際駕照,有效期限最長三年,且不得逾國內駕照之有效日期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這項服務是什麼

警察機關依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作成的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不受戶籍地限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均可受理

應備文件

  • 申請書1份
  •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 持戶口名簿者另出示有相片證件
  • 需加註英文姓名:護照基本資料頁
  • 委託時: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件正本

處理時間

無須向司法、軍法機關查詢之案件需2.5個工作日;各警察局等待時間不同

完成後取得什麼

書面證明,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緩刑未撤銷、拘役或罰金等紀錄不予記載

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段落導航圖
第 6 張段落導航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單身證明(婚姻狀況證明與國外使用驗證)

這項服務是什麼

臺北市民政局:戶所不核發單身證明,改以戶籍謄本婚姻狀況判斷;國外用須公證再驗證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戶籍謄本、英文戶籍謄本均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應備文件

  • 驗證: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之原文件正本及影本
  • 驗證:填妥之文件證明申請表
  • 驗證: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
  • 委託送件:當事人親簽或用印之委任書
  • 委託送件: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 臺北市民政局:委託申請謄本需附委託書

處理時間

英文戶籍謄本應於六個工作天內核發;外交部驗證一般件二個工作天、速件一個工作天

完成後取得什麼

臺北市民政局:戶籍謄本登載之個人婚姻狀況可判斷已婚、未婚、離婚或喪偶;內政部:英文戶籍謄本記事僅提供出生、結婚、離婚、死亡等身分記事

英文戶籍謄本

這項服務是什麼

以英文記載戶籍資料的謄本,須附被申請人及關係人之中華民國護照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應備文件

  • 被申請人及關係人之中華民國護照
  • 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印章或簽名
  • 委託時:受託人身分證明正本、印章
  • 委託時:委託人簽名蓋章之委託書

處理時間

6個工作天內核發

完成後取得什麼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法院公證

這項服務是什麼

由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就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作成公證書、對文書作成認證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向任何地區之公證人請求;法院公證人與民間公證人效力、收費相同

應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外國人護照)
  • 代理人:雙方身分證明+授權證明
  • 須第三人同意之行為:同意證明書
  • 公證請求書(每份新臺幣2元)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法院公證段落導航圖
第 7 張段落導航圖:法院公證。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完成後取得什麼

公證書或認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者,對方不履行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常見走錯路與退件原因

第一次申請護照

  • 戶所送件無法改辦速件,須向領務局或四辦撤件退費後臨櫃重新申請
  • 經通知補正或面談未於三個月內完成,不核發護照且不退費
  • 手機自拍照片易有鏡像或變形,可能被通知補件,領件日期延後
  • 應備文件不全或資料照片與身分證明文件有相當差異,未依限補正者不予核發且規費不退
  • 不要誤送:戶政事務所(以為護照由戶所核發)。 護照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申請;戶所一處收件是以電子檔將資料傳送至領務局或四辦完成送件
  • 不要誤送:戶政事務所(急需使用護照)。 急需使用護照不適用戶所一處收件;建議本人到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或戶所人別確認後委託代辦
  • 不要誤送: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 線上申換限現持護照已逾期或效期不足1年且未遺失者

護照換發

  • 線上申換須本人持收據、身分證正本及尚有效期之舊護照親自領照,不能由郵局代領代寄
  • 線上申換發照時發現合成、鏡像或修圖過大照片,不予退費且須重新繳費申辦
  • 線上申換不受理速件、內頁加簽移簽及加持第2本護照;已出境役男不能使用
  • 護照污損換發得約談並延長審核至2個月、最長6個月,並得縮短效期
  • 換發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姓名
  • 不要誤送:戶政事務所。 曾領有中華民國護照者不適用戶所一處收件,應直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四辦申辦
  • 不要誤送: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護照遺失)。 遺失尚有效期之護照無法線上換發,須依遺失補發說明書辦理

護照遺失補發

  • 最近10年內以遺失為由申請達2次以上,得約談、延長審核至6個月並縮短效期
  • 申報遺失後尋獲的舊護照仍視為遺失,不得撤案或再使用
  • 謊報遺失供他人冒名使用,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 不要誤送: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 遺失尚有效期之護照無法線上換發,須依國內遺失補發說明書辦理
  • 不要誤送:國外遺失未在當地申報就回國直接補發。 入境時須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附記遺失護照之入國登記證,再持憑申請補發

國際駕照

  • 有交通違規須先結清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 受通緝尚未撤銷、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不予核發
  • 網路申請須先完成MyData身分驗證並線上繳費,申請案才正式成立
  • 持戶口名簿辦理須另出示有相片之證件
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段落導航圖
第 8 張段落導航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 不要誤送:派出所或分駐所。 分駐所及派出所不提供臨櫃申辦,請至縣市警察局(總局)或經授權分局
  • 不要誤送:只能到戶籍地警察局。 申辦地點不受戶籍地限制,任一縣市警察局外事科均可受理
  • 不要誤送:人在海外須回臺辦理。 海外可郵寄申請至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

單身證明(婚姻狀況證明與國外使用驗證)

  • 臺北市民政局:經公證的單身證明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複驗;之後是否仍需該國駐外單位再複驗因各國而異,建議先向當地政府查詢
  • 驗證後效期由文件使用單位決定;是否需再送其他驗證機關,應先向國外文件需用機關詢明
  • 英文戶籍謄本自申請之日起逾三個月未領取者註銷
  • 英文戶籍謄本個人記事以身分記事為原則,其他記事需另提出;全戶動態記事僅英譯最後一筆遷徙資料
  • 電子戶籍謄本未勾選記事選項時,全戶及個人記事均不顯示
  • 外交部驗證速件完成繳費後不得退費
  • 不要誤送: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單身證明」。 臺北市民政局:戶政事務所並無核發單身證明,可申請戶籍謄本以登載之婚姻狀況判斷
  • 不要誤送:戶籍謄本未經公證或認證就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的原文件正本須先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公證人可認證涉及私權事實、經表明係持往境外使用之公文書原本或正本

英文戶籍謄本

  • 委託書在國外作成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在國內由外國駐我國使領館製作須經外交部驗證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法院公證

  • 公證人不得就違反法令事項及無效之法律行為作成公證書
  • 遺囑人精神耗弱僅能答是或否者,難以作成公證遺囑
  • 中途撤回或可歸責請求人致無法完成,仍收二分之一費用(最高5,000元)
  • 不要誤送:到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辦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向法院聲明,不是向公證處辦理
  • 不要誤送:以為公證結婚後就完成結婚。 公證結婚後仍須赴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始生結婚效力
  • 不要誤送:只能找戶籍地或住所地法院的公證人。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向任何地區之公證人請求
  • 不要誤送:認為民間公證人效力或收費不同於法院。 法院公證人與民間公證人之公證效力、收費均相同

費用、時間、期限與完成結果

第一次申請護照

  • 費用: 年滿14歲新臺幣1,300元(效期10年);未滿14歲900元(效期5年);速件加收900元提前9個工作天領取;戶所繳費另加手續費15元
  • 處理時間: 臨櫃一般件10個工作天(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戶所一處收件為完成繳費後14個工作天
  • 期限: 戶所人別確認後須於6個月內向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申請,逾期須重新辦理;護照核發後3個月內未領取即註銷,費用不退
  • 完成結果: 年滿14歲取得效期10年護照;未滿14歲效期5年

護照換發

  • 費用: 年滿14歲新臺幣1,300元(效期10年);未滿14歲900元(效期5年);線上申換1,300元以信用卡繳款
  • 處理時間: 臨櫃一般件10個工作天(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線上申換本島繳費後10個工作日、澎金馬14個工作日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換發新護照,舊護照換發時截角發還

護照遺失補發

  • 費用: 年滿14歲新臺幣1,300元、未滿14歲900元;速件加收900元,自繳費後2個工作天領取
  • 處理時間: 11個工作天,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補發護照效期以5年為限,未滿14歲以3年為限
出國要辦護照、良民證、英文戶籍謄本還是公證?文件導航:護照遺失補發段落導航圖
第 9 張段落導航圖:護照遺失補發。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國際駕照

  • 費用: 執照費新台幣250元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國際駕照,有效期限最長三年,且不得逾國內駕照之有效日期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 費用: 每份新臺幣100元,同次2份以上自第2份起每份20元;國外申請7美元(第2份起每份1美元)
  • 處理時間: 無須向司法、軍法機關查詢之案件需2.5個工作日;各警察局等待時間不同
  • 期限: 發證之日起30日內領取,逾期且未繳費之申請案件作廢
  • 完成結果: 書面證明,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緩刑未撤銷、拘役或罰金等紀錄不予記載

單身證明(婚姻狀況證明與國外使用驗證)

  • 費用: 戶籍謄本每張新臺幣15元;外交部驗證一般件每件新臺幣400元、速件每件共600元,按驗證人員鈐印或簽字數量計件
  • 處理時間: 英文戶籍謄本應於六個工作天內核發;外交部驗證一般件二個工作天、速件一個工作天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臺北市民政局:戶籍謄本登載之個人婚姻狀況可判斷已婚、未婚、離婚或喪偶;內政部:英文戶籍謄本記事僅提供出生、結婚、離婚、死亡等身分記事

英文戶籍謄本

  • 費用: 每張新臺幣100元;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自第2份起每張15元
  • 處理時間: 6個工作天內核發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法院公證

  • 費用: 法定不得增減:標的20萬元以下1000元、逾20萬元至50萬元2000元;認證減半;附強制執行加收二分之一;病榻前等場所加收2,000元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公證書或認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者,對方不履行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若上面顯示「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代表本批官方來源不足以支持全國一致答案;請直接向承辦機關確認,不要拿其他縣市或其他身分類別的規則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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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來源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6 日。官方規則、入口與表單可能更新;正式送件前請再次開啟上列官方來源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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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申辦與公共服務 #洽公民眾 #文章 #觀念說明 #戶籍與遷徙登記 #地政業務 #護照申辦

本站延伸閱讀

參考來源

  1. 請領(閱覽)戶籍謄本及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戶籍謄本:每張收費新臺幣15元」「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2. 電子戶籍謄本申請及驗證程序說明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勾選顯示全戶動態記事欄內容或顯示全戶個人記事欄內容。如未勾選上述任一選項,全戶及個人記事均不顯示。」
  3. 請領英文戶籍謄本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申請人 本人。戶長。法定代理人: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申請。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受委託人。」
    • 「受理戶政事務所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 「應備證件 當事人親自申請:被申請人及其關係人等(如配偶、父母、養父母、子女及戶長)之中華民國護照及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或簽名。委託申請:受委託人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經委託人簽名蓋章之委託書,及前項所稱相關人員之中華民國護照代為申辦。」
    • 「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我國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驗證。」
    • 「規費 每張收費新臺幣100元。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自第2份起每張收費新臺幣15元。」
    • 「注意事項 申請案件於6個工作天內核發。」
  4.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交通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一、已領有駕駛執照之汽車駕駛人於有效期間內,得憑原駕駛執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領同等車類之國際駕駛執照。」
  5. 監理服務網 - 應備證件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1.駕照正本(有效期限內)。/2.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3.護照正(影)本或由民眾自行提供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姓名及出生地。/4.相片二吋二張。/5.如有違規請先結清。/規 費:/執照費新台幣250元。//注意事項:/1.國際駕照有效期限最長為三年,但不得逾國內駕照之有效日期。」
  6. 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第三條附表 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費額表交通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國際駕駛執照|一枚|二百五十」
  7. 護照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外交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一、在國內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應由本人親自至主管機關辦理,或親自至主管機關委辦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再委任代理人辦理。」
  8. 戶政事務所受理「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說明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適用對象:在臺設有戶籍且無急需使用護照的首次申請護照國民 不適用對象:(1)在臺無戶籍;(2)具僑居身分;(3)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外國或無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4)急需使用護照」
    • 「八、持戶所開立的「繳款暨證明單」至5大超商、郵局或農漁會通路繳完護照規費(外加手續費15元)後,始進入護照製發流程」
    • 「九、完成繳費的14個工作天後,持繳費「繳款暨證明單」回原申辦戶所領照;或由郵局寄至指定地址(貨到付郵資)」
    • 「申請人在戶所送件之申請案無法改辦速件,僅能由申請人自行向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辦理撤件退費,並以臨櫃方式另案重新提出速件申請。」
    • 「七、戶所以電子檔方式將申辦護照資料傳送至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完成送件」
    • 「曾領有中華民國護照(含曾請領過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護照)及(6)受保護管束者,請直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以下簡稱外交部四辦)申辦。」
  9. 為什麼首次申請護照須親自辦理?世界主要國家都有實施護照親辦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並提供民眾可以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以下簡稱外交部四辦)或全國各戶政事務所辦理,十分便利。」
  10. 首次申請護照一站式服務專區 - 服務須知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受理戶政事務所 109 年 8 月 11 日起可在全國任一戶政事務務所辦理。」
  11. 在臺有戶籍國民在國內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說明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辦理方式:必須親自辦理,親辦方式如下:方式1:本人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以下簡稱外交部四辦)辦理。方式2:若本人未能以上述方式親自辦理,亦可親自持憑申請護照應備文件,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戶所)臨櫃辦理「人別確認」後,再委任代理人(如親屬、旅行社等)續辦護照。」
    • 「申請人國籍證明文件(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申請人國籍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正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簡式護照資料表(國內申請護照專用)【註1】」「符合規格照片2張【註2】」「法定代理人(註3)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監護權證明文件(註4)」
    • 「規費:在國內年滿14歲者申請(換)護照效期皆為10年(遺失補發者的護照效期仍以5年為限),護照規費為每本新臺幣1,300元;未滿14歲者護照效期縮減為5年(遺失補發者的護照效期以3年為限),每本收費新臺幣900元。」
    • 「工作天數(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10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11個工作天。」
  12. 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說明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經戶所辦理人別確認者,須於6個月內向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申請,逾期申請者須重新辦理「人別確認」。」
  13.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首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提供民眾可事先於網路填寫簡式護照資料表及上傳數位照片,並預約送件地點及時間」
  14. 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外交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但未滿十四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應附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 「護照應向下列機關、機構或團體申請: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
    • 「一、護照,換發時截角發還。逾效期者,免予檢附。」
  15. 國內護照規費及加收速件處理費說明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速件 | 加收速件處理費 提前9個工作天領取:加收900元」
    • 「普通件 | 遺失補發:於受理後11個工作天領取 | 900元 | 1,300元」
    • 「1.護照遺失補發案件,如需申請速件,應加收速件費900元,並自繳費後2個工作天領取護照。」
  16. 國內普通護照領取說明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護照自核發之日起3個月內未經領取者,即予註銷,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局或外交部四辦得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或到場說明,如未依規定辦理,除不予核發護照外,所繳護照規費亦不予退還:未依規定程序辦理或應備文件不全。申請資料或照片與所繳身分證明文件或檔存護照資料有相當差異。」
  17. 請問至戶所透過「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申請護照,如果被通知需要補件,應如何處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另倘經通知須補正或面談者,未於三個月內完成補正或面談或申請退費,則不核發護照且不退費。」
  18. 晶片護照照片規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使用手機自拍照片容易有鏡像(即左右臉相反)或因廣角鏡頭導致五官特徵點改變、耳朵變小或臉型失真變形等不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範的情形,並可能因此在申請件審查過程中被通知另外補件重新提供符合規範的照片,領件日期亦將相應延後」
  19. 若未曾申辦護照而急需使用護照,應如何辦理比較快?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申請人倘急需使用護照,建議本人親自到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辦理。若申請人為在臺設有戶籍國民,也可以在戶政事務所辦妥人別確認後,再委託旅行社、親屬或同事代辦護照。」
  20. 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專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二、現持護照已逾期,或護照所餘效期不足 1年且未遺失。」
    • 「誰可以申辦(必須完全符合以下3項條件) 一、在臺設有戶籍的成年人。二、現持護照已逾期,或護照所餘效期不足 1年且未遺失。三、新護照的資料頁所記載的個人資料均須與原護照資料一 致,不可以要求變更」
    • 「一、驗證身分的憑證:透過電腦申請(以下擇一):(1)有效的自然人憑證及IC讀卡機。(2)已安裝「行動自然人憑證」APP的行動裝置。」
    • 「領照方式 申請人持收據(可以手機出示電子收據)、國民身分證正本及領照時尚有效期之現持護照正本(將於截角後發還)親自至申辦時自行選定的領照地點臨櫃領取新護照。」
    • 「一、費用:新臺幣1,300元。二、付款方式:本系統採信用卡線上繳款」
    • 「居住在臺灣本島者為繳費後 10 個工作日、居住在澎湖、金門、 馬祖地區者為繳費後 14 個工作日。」
    • 「倘於發照時經受理機關發現使用合成及鏡像(即左右臉相反)的照片或修圖過大,原申辦案件依相關規定將不予退費,且申請人應重新繳費申辦。」
    • 「一、本系統不受理速件及下列事項:(一)僑居身分的加簽、移簽或註銷。(二)護照內頁外文別名的加簽或移簽。(三)其他護照內頁加簽或移簽事項。(四)加持第2本護照。二、遺失尚有效期之護照無法使用本系統換發,請依「遺失未逾效期護照在國內申請補發說明書」辦理。三、依據相關兵役法令,申請人如為已出境的役男,無法使用本系統換發護照」
    • 「二、遺失尚有效期之護照無法使用本系統換發,請依「遺失未逾效期護照在國內申請補發說明書」辦理。」
  21. 在臺有戶籍國民在國內申請換發普通護照說明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辦理方式:可由本人親自到場或委任代理人(註1)代為申請換照。護照申請換發之情形如下:必須申請換發:護照污損不堪使用(註2)、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製作有瑕疵、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可以申請換發:護照已逾期、護照所餘效期不足1年、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者。」
    • 「註1:委任代辦申請案,申請人(或法定代理人)須先填妥委任書(A式),代理人可為親屬、或與申請人現屬同一機關、學校、公司、經政府立案團體的人員(受委任人須攜帶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親屬關係證明、勞保局核發的投保資料表、本局認可的服務機關證明文件或雙方工作識別證、學生證或政府立案團體證明文件等正、影本,以及委任人的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委任交通部觀光署核准的綜合或甲種旅行社,並應填妥委任書(D式或E式)。如非上述委任代辦關係者,代理人須出具經公證的申請人委任書,始得代為申請。」
    • 「申請人國籍證明文件(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申請人國籍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正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簡式護照資料表(國內申請護照專用)【註3】」「符合規格照片2張【註4】」「法定代理人(註5)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監護權證明文件(註6)」「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
    • 「規費:在國內年滿14歲者申請(換)護照效期皆為10年(遺失補發者的護照效期仍以5年為限),護照規費為每本新臺幣1,300元;未滿14歲者護照效期縮減為5年(遺失補發者的護照效期以3年為限),每本收費新臺幣900元。」
    • 「工作天數(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10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11個工作天。」
    • 「註2:護照污損不堪使用(含污損、毀損護照、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應申請換發,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或駐外館處視情得約談申請人及延長其審核期間至2個月,最長至6個月,並得縮短其效期為1年6個月以上3年以下。」
    • 「外文姓名:申請換、補發護照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姓名」
  22. 請問護照申辦完成後,可以郵寄給我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請注意,使用「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之民眾,因需於領照時確認人別,無法由郵局代領代寄,仍應攜帶身分證正本親至現場領取護照。」
  23. 遺失未逾效期護照在國內申請補發說明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遺失未逾效期護照在國內申請補發說明書」
    • 「註1:本人須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向遺失地或國內任一警察局分局報案,並持該警察機關核發之「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申請補發護照。如遺失之護照已逾效期,請逕以換發方式辦理,無須向警察機關報案。」
    • 「一、辦理方式:可由本人親自到場或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換照。」
    • 「國內遺失 | 警察機關核發之「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註1】其他申請護照應備文件。【註2】」
    • 「註2:請詳閱「在臺有戶籍國民在國內申請換發普通護照說明書」。」
    • 「國外遺失(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地區) | 附記核發事由為〝遺失護照〞之入國證明文件【註3】或已辦理戶籍遷入登錄之戶籍謄本正本。」
    • 「三、所需工作天數:11個工作天。」
    • 「補發之護照效期以5年為限;但未滿14歲者補發之護照效期以3年為限。」
    • 「最近10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達2次以上者,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得約談當事人及延長審核期間至6個月,並縮短護照效期為1年6個月以上3年以下。」
    • 「護照經申報遺失後尋獲者,該護照仍視為遺失,不得申請撤案,亦不得再使用。」
    • 「將護照交付他人或謊報遺失以供他人冒名使用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 「未向我駐外館處申辦護照遺失手續者,入境時須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附記核發事由為〝遺失護照〞之「入國登記證」後,持憑該「入國登記證」,連同其他申請護照應備相關文件申請補發護照。」
  24. 我的護照在國內(或國外)遺失了,要怎麼樣申辦,才可以領到一本新的護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4
    • 「自您繳費的次半日起算,需要11個工作天才能完成一本新護照。」
  25.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辦(Application)問答集內政部警政署 · 2026-09-24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作成之紀錄證明。」
    • 「現在或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有居留、停留紀錄之人民,皆可依規定備妥申請表及身分證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之申辦地點不受戶籍地限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均可受理申辦。」
    • 「非本人申請時,需填具委託書(委託書應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受委託人於申請時須同時出示委託人及受委託人雙方身分證件正本。」
    • 「由他人代為領件者,須出示代領人之身分證件正本,並一併出示收據(臨櫃申辦者)或繳費證明(網路申辦者)。」
    • 「(二)網路申辦:透過本申請網頁申辦,並經由MyData(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完成身分驗證,填寫申請資料及選擇領件方式(郵寄或自取),並以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完成線上繳費後,由受理之警察機關以掛號郵寄送達。僅適用在臺有戶籍國民,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請循臨櫃申辦方式辦理。」
    • 「臨櫃申辦時,請攜帶:(一)申請書1份。(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臺灣地區有戶籍國民: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持戶口名簿辦理者須另出示有相片之證件)。」
    • 「外國人:護照、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正本。需加註英文姓名者,應另檢附護照基本資料頁正本或影本。」
    • 「證明書費用每份新臺幣100元(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者,自第2份起每份收費新臺幣20元);國外申請7美元(第2份起每份收費1美元)。」
    • 「如無須向司法、軍法機關查詢之案件,需2.5個工作日(請以案件進度查詢結果為準),惟各警察局因人力配置及業務量有不同之發證等待時間。」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 「請於警察局完成發證之日起30日內領取,逾期且未繳費之申請案件作廢,請重新申辦。」
    •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一)受通緝尚未撤銷者。(二)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
    • 「(三)郵寄申請(限海外申請件):申請人請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費用及回郵信封,郵寄至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辦理。」
  26.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網路申請新制完整文字說明內政部警政署 · 2026-09-24
    • 「均須先透過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完成線上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完成線上繳費後,申請案始正式成立。」
  27.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辦(Application)內政部警政署 · 2026-09-24
    • 「亦可前往各縣市警察局(總局)及經授權服務之分局臨櫃申辦。(特別提醒:分駐所及派出所「無」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臨櫃申辦服務。)」
  28. 公證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司法院主管法規) · 2026-09-24
    • 「公證人對於下列文書,亦得因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請求予以認證:一、涉及私權事實之公文書原本或正本,經表明係持往境外使用者。」
    • 「第 6 條 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向任何地區之公證人請求作成公證書或認證文書。」
    • 「第 4 條 公證或認證之請求,得由代理人為之。但依法律規定或事件性質不得由代理人為之者,不在此限。」
    • 「第 73 條 公證人作成公證書,應令請求人提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證明其實係本人;如請求人為外國人者,應令其提出護照、其本國使領館出具之證明書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 「第 77 條 就須得第三人允許或同意之法律行為,請求作成公證書,應提出已得允許或同意之證明書。」
    • 「第 108 條 公證費用,應依本章之規定收取之,不得增減其數額。」
    • 「第 109 條 請求就法律行為或涉及私權之事實作成公證書者,其費用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按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依下列標準收取之:一、二十萬元以下者,一千元。二、逾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者,二千元。」
    • 「第 120 條 請求就文書為認證者,依作成公證書所定之費用額,減半收取之。」
    • 「第 70 條 公證人不得就違反法令事項及無效之法律行為,作成公證書。」
  29. 司法院常見問答:公證業務司法院(民事廳) · 2026-09-26
    • 「請求人(公司、法人、團體或商號之負責人)本人不能到場,可以委任他人代理,但要提出經請求人本人簽章之授權書。」
    • 「授權書附有請求人之印鑑證明書者,授權書上之印文與該印鑑證明書上之印鑑須相符。」
  30.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綜覽-公證業務-公證制度簡介-公證制度司法院(民事廳) · 2026-09-24
    • 「我國公證人分為法院公證人及民間公證人,兩者公證之效力、收費均相同。」
  31.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如何辦理遺囑公證?司法院(民事廳) · 2026-09-24
    • 「(三)聲請時須填寫公證請求書1份,在公證處所購買,每份新臺幣2元。」
    • 「公證費用按標的之金額或價額,依下列標準收取之,如附加強制執行條款者,加收二分之一:(一)20萬元以下者,1000元。(二)20萬元至50萬元者,2000元。(三)逾50萬元至100萬元,3000元。」
    • 「(五)遺囑人如因病或年老,精神耗弱,不能清楚表示意見,僅憑他人指示,答以是或否,或用搖頭點頭表示意見者,難以據此作成公證遺囑。」
  32. 公證費用標準表司法院 · 2026-09-24
    • 「在病榻前、車禍現場或其他相類場所執行職務(第123 條) 加收2,000 元。」
    • 「請求人撤回或因可歸責請求人、到場人事由致不能完成公、認證書(126) 依上表所定作成公、認證書費用收二分之一。但最高不得超過5,000 元。」
  33.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為什麼要辦公證、認證?司法院(民事廳) · 2026-09-24
    • 「經過公證的事件,當事人任何一方或第三人都應承認其效力,萬一將來涉訟,只要提出公證書,法院就根據它的記載作裁判,經過認證的文件,其簽名的真實性,當事人不得否認。」
    • 「凡是在公證書上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如對方不履行時,可憑公證書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當事人不必另行起訴,請律師打官司。」
  34. 司法院司法周刊:儀式婚改登記婚,法院續辦公證結婚司法院 · 2026-09-26
    • 「在結婚之當事人未向戶政機關辦妥結婚登記前,結婚尚不生效力。」
  35.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哪些事件可以辦公證或認證?司法院(民事廳) · 2026-09-24
    • 「四、關於訂立遺囑、撤銷遺囑,及其他處分遺產的行為。但如欲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向法院聲明,不是向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
  36.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中文網站-常見問答-如何申請單身證明?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2026-09-25
    • 「一、按戶政事務所並無核發單身證明。惟戶籍謄本登載之個人婚姻狀況可藉以判斷當事人目前是處於已婚、未婚、離婚或喪偶狀態。如需申請戶籍謄本,可由自己或直系血親直接申辦。如係委託申請,需另附委託書辦理,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駐外館處驗證;委託書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並註明申請份數。」
    • 「經公證的單身證明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文件複驗,在經過國內外交部複驗後是否仍需該國的駐外單位「再複驗」,因各國需要認證的文件或有不同,建議先向當地政府查詢確認。」
  37. 核發英文戶籍謄本作業要點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5
    • 「五、民眾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戶籍謄本 , 申請案件應於六個工作天內核發;自申請之日起逾三個月未領取者,註銷其英文戶籍謄本。」
    • 「(三) 個人記事英譯以身分記事為原則 , 申請人提出其他記事英譯之需求者 ,亦得予以節錄。」「(四)全戶動態記事僅英譯最後一筆遷徙資料。」
    • 「二、英文戶籍謄本記事部分僅提供出生、認領、收養、終止收養、結婚、離婚、監護及死亡、死亡宣告等身分記事資料,若需其他記事請詳填本表格。」
  38.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主管機關得對下列文書之原本或正本為驗證:一、經我國公證人公證或認證之文書。」
  39.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當事人親自辦理應備資料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5
    • 「原文件正本(所需份數均請先經公證人公 、認證),併提供影本一份(須與擬驗文件相同)留於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存卷。」「填妥之文件證明申請表。(文件證明線上填表系統)」「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證件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於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存卷)。」
  40.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委託他人送件應備資料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5
    • 「當事人親簽或用印之委任書。」「當事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
  41.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文件證明的收費方式?多久可取件?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5
    • 「規費收取係以文件上,上述驗證人員之鈐印或簽字數量計費,每複驗1項鈐印或簽字即收取1件之費用。」「一般正常件收費(二個工作天),每件新臺幣400元。」「速件收費(一個工作天),每件加收速件費新臺幣200元,共計每件新臺幣600元。」
    • 「已完成速件繳費程序後即不得辦理退費。」
  42.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文件經驗證後,是否有「效期限制」?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5
    • 「文件經驗證後之效期限制,由文件使用單位決定。建議申請人先向文件需用單位詢明。」
  43.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向本局及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申辦驗證流程圖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5
    • 「註6:文件經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驗證後,需否再送交其他驗證機關之程序,當事人應先向國外文件需用機關詢明。」
  44.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可以郵寄送件申辦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5
    • 「惟倘申請人不克親自前來辦理,可委託他人持相關應備文件至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辦理。」「申請人於本部領事事務局完成送件程序後,倘不便親自前來領件,可持收據至一樓大廳郵局代辦處,繳付郵資申請由郵局代領代寄回文件之服務」
  45.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文件當事人及關係人如何認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2026-09-25
    • 「文件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文件之當事人始具申請人資格。倘文件之當事人係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或為民法上受監護宣告之人,請由法定代理人送件或請法定代理人委託第三人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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