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機車駕照怎麼考:普通輕型與小型輕型的差別、報名費與可騎車種
五十立方公分以下與低速電動車怎麼分類、汽車駕照何時起不能騎輕型機車、小型輕型機車不得載人,用條文逐項對照。

想騎 50cc 機車或低速電動機車,常會卡在兩個問題:自己的車算普通輕型還是小型輕型,以及手上的駕照能不能騎。這篇依法規說明兩種輕型機車的分界、各種駕照可騎的車種、報考普通輕型機車駕照的文件與費用,以及官方目前沒寫清楚的地方。
三十秒答案
輕型機車分兩種:普通輕型機車是汽缸總排氣量在五十立方公分以下,或符合一定馬力與速率條件的電動機車;小型輕型機車是最大輸出馬力小於一點三四馬力、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以下的電動機車。
報考普通輕型機車駕照須年滿十八歲,考筆試(交通規則)及路考。機車考照須知寫報考普通輕型機車新台幣250元,應備證件頁寫報名費125元,兩處不同;領取駕駛執照200元。
小型輕型機車駕照怎麼考,官方頁面未載明,請洽監理站。已領有普通輕型機車駕照者,得駕駛小型輕型機車。
普通輕型與小型輕型的法規分界
| 車種 | 汽油車 | 電動機車 |
|---|---|---|
| 普通輕型機車 | 汽缸總排氣量在五十立方公分以下 | 最大輸出馬力在五馬力(HP)以下、一點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一千瓦)以上;或小於一點三四馬力但最大行駛速率逾每小時四十五公里 |
| 小型輕型機車 | — | 最大輸出馬力小於一點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以下 |
定義出自安全規則第 3 條第 6 款,二輪或三輪機車都適用。從條文看,小型輕型機車只有電動車;同樣是小馬力電動車,最大行駛速率是否超過每小時四十五公里,決定它屬於哪一類。
小型輕型機車的車重、載物與載人限制
安全規則第 39-2 條列的機車牌照檢驗基準寫明,小型輕型機車車輛空重(含電池)應在七十公斤以下;超速斷電功能要在車速超過每小時四十五公里時,於三秒內自動暫停供電。
| 項目 | 小型輕型機車 | 普通輕型機車 |
|---|---|---|
| 載物重量 | 不得超過二十公斤 | 不得超過五十公斤 |
| 附載人員 | 不得附載人員 | 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
載重與載人規定出自安全規則第 88 條第 1 項第 1、2 款,載物另有高度、寬度、長度限制。買車前先確認車種,會影響能不能載人。
哪張駕照可以騎哪種輕型機車
| 手上的駕照 | 可以騎 | 依據 |
|---|---|---|
| 普通輕型機車駕照 | 小型輕型機車 | 安全規則第 61 條第 1 項第 8 款 |
| 輕型機車駕照(舊制) | 普通輕型機車、小型輕型機車 | 第 61 條第 1 項第 9 款 |
| 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 輕型機車 | 第 61 條第 1 項第 6 款 |
| 小型輕型機車駕照 | 不得駕駛普通輕型機車 | 第 61-1 條第 1 項第 2 款 |
| 小型車駕照 | 輕型機車;但 112 年 6 月 30 日起新考領者不得駕駛 | 第 61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 項 |
第 52 條第 6 項規定,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一日前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者,得換發為普通輕型機車駕駛執照。第 61 條第 6 項另規定,機車駕照吊扣期間或吊銷後,不得持汽車駕照駕駛輕型機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8 月 17 日)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領有小型車等汽車駕照駕駛輕型機車,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112 年 4 月 14 日修正條文施行前已取得者不在此限。
報考普通輕型機車駕照怎麼辦
| 情境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本國人初次報考 | 完成體檢與危險感知測驗後,到監理服務網預約「普通輕型機車 (50cc 以下)」 | 身分證正本、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體檢表)、相片3張 |
|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 同初次報考 | 居留證正本,並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之證明(件) |
| 吊銷、註銷後重考 | 重新考領期限期滿後報名 | 另附吊註銷駕駛執照執行單 |
| 想考小型輕型機車駕照 | 官方頁面未載明考法,請洽監理站 | 官方頁面未載明 |
申請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考驗者,依安全規則第 63 條第 2 項免辦體能測驗。報名流程與危險感知測驗細節,見〈機車駕照怎麼報名〉。
報考普通輕型機車要帶的文件
必備
- 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
- 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體檢表),須經公立醫院、衛生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院團體體格檢查合格,有效期1年。
- 相片3張(含體檢使用)。
視情況
- 吊銷、註銷後重考:吊註銷駕駛執照執行單。
容易漏帶
- 相片期限:機車考照須知寫本人最近二年內拍攝,應備證件頁「報考輕型機車」寫最近6個月內拍攝,兩處寫法不同,出門前先向報考的監理所站確認。
報名費 250 元還是 125 元:三份官方資料
報考普通輕型機車,機車考照須知寫新台幣250元(筆試、路考),費額表全項費用二百五十,應備證件頁「報考輕型機車」寫報名費125元。本文不裁決,實際收費以報名時監理所站說明為準,三份資料的對照見〈機車駕照怎麼報名〉。
筆試與路考:和普通重型機車同一套
危險感知影片專區寫明,機車駕照筆試共50題,每題2分,85分及格,其中危險感知影片題5題;題型細節見〈機車駕照筆試怎麼準備〉。
路考用的是〈普通重型及輕型機車駕駛人路考評分標準與成績紀錄表〉,普通輕型與普通重型共用同一張表,70分及格,十個科目與扣分見〈機車路考怎麼考〉。
從體檢到領照的順序
- 確認年滿十八歲,且沒有已領有輕、重型機車駕照(含吊扣處分執行中)的情形。
- 到公立醫院、衛生機關或指定醫院完成體格檢查,取得體檢表。
- 完成危險感知影片測驗並登錄成績,再到〈考照預約報名〉選「普通輕型機車 (50cc 以下)」。
- 考試當天帶身分證正本、體檢表與相片3張,繳報名費。
- 筆試85分、路考70分及格後,繳200元領照。
機車考照須知列的不要報名情形
- 年齡未滿十八歲。
- 不及格重考距離上次考試時間未滿七天。
- 體格檢查不合格。
- 已領有輕、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含吊扣處分執行中),或機車駕照業經吊銷、註銷處分,重新考領期限尚未期滿。
常見問題
小型輕型機車駕照要去哪裡考?
官方頁面未載明,請洽監理站。監理服務網〈考照預約報名〉的報考照類沒有「小型輕型機車」,機車考照須知只寫普通輕型與普通重型,應備證件頁也只有「報考輕型機車」「報考重型機車」。
有汽車駕照可以騎 50cc 機車嗎?
要看考照時間。安全規則第 61 條規定小型車駕照得駕駛輕型機車,但 112 年 6 月 30 日起新考領之汽車駕駛執照不得駕駛輕型機車;機車駕照吊扣期間或吊銷後,也不得持汽車駕照駕駛輕型機車。
普通輕型機車可以載人嗎?
安全規則第 88 條規定,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載物部分,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
普通輕型機車駕照可以騎 125cc 機車嗎?
安全規則第 61 條第 1 項第 8 款只寫普通輕型機車駕照得駕駛小型輕型機車。處罰條例第 22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考到輕型機車駕照之後
之後想升級騎普通重型機車,報名流程見〈機車駕照怎麼報名〉;各類駕照的年齡門檻見〈各類駕照年齡限制〉。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6 月 26 日)第 3、39-2、52、53、60、61、61-1、63、88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8 月 17 日)第 22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費額表〉(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附表,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5 月 29 日)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機車駕照考試須知〉、〈應備證件〉「報考輕型機車」「報考重型機車」、〈考照預約報名〉、〈危險感知影片專區〉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法規檢索系統〈普通重型及輕型機車駕駛人路考評分標準與成績紀錄表〉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5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