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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一定回戶籍地嗎?一般規則與三種官方例外地圖

首次發布:

先套用戶籍地投票的一般規則,再檢查工作人員、特定身分或返國投票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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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套用戶籍地投票的一般規則,再檢查工作人員、特定身分或返國投票例外。

這一頁只解決「先套用戶籍地投票的一般規則,再檢查工作人員、特定身分或返國投票例外。」這個決策,不重複整篇核心指南。所有資格、窗口、文件、費用與期限都直接取自已查核的 Service Router。

先做這三個判斷

投票一定回戶籍地嗎?一般規則與三種官方例外地圖:先做這三個判斷段落導航圖
第 2 張段落導航圖:先做這三個判斷。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1. 先核對: 投票(投票所、投票通知單與選舉人資格)在這個情境中如何分流?
  2. 先核對: 正確承辦機關與管轄規則如何判斷?
  3. 先核對: 線上、委託與臨櫃送件前要核對什麼?

只要其中一題還不能確認,就先不要送件。回到官方說明或核心指南核對,會比拿其他人的案件經驗硬套安全。

正確分流結論

投票一定回戶籍地嗎?一般規則與三種官方例外地圖:正確分流結論段落導航圖
第 3 張段落導航圖:正確分流結論。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 投票(投票所、投票通知單與選舉人資格): 選舉人原則上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投票正確承辦是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設置並公告投票所;鄉(鎮、市、區)公所公告閱覽選舉人名冊、分送投票通知單;戶政機關依戶籍資料編造選舉人名冊。

這個情境要看的官方規則

投票(投票所、投票通知單與選舉人資格)

投票一定回戶籍地嗎?一般規則與三種官方例外地圖:投票(投票所、投票通知單與選舉人資格)段落導航圖
第 4 張段落導航圖:投票(投票所、投票通知單與選舉人資格)。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誰可以辦

公職人員選舉: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有選舉權,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為選舉人,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入者無選舉投票權;全國性公投: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

管轄與跨區規則

有條件。 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工作地投票所投票(限同一選舉區並同一直轄市、縣(市));保障原住民秘密投票之投票所不受戶籍地限制;總統選舉返國行使選舉權者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能否委託

有條件。 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並自行圈投;但因身心障礙不能自行圈投而能表示其意思者,得依其請求,由家屬或陪同之人一人在場,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其無家屬或陪同之人在場者,亦得依其請求,由投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

投票一定回戶籍地嗎?一般規則與三種官方例外地圖:投票(投票所、投票通知單與選舉人資格)段落導航圖
第 5 張段落導航圖:投票(投票所、投票通知單與選舉人資格)。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應備文件

  • 本人國民身分證
  • 身分證遺失、新證未領得前:戶政機關發給貼有相片之臨時證明書
  • 總統選舉返國投票:本人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
  • 領票時於名冊上簽名或蓋章或按指印
  • 中選會宣導:另攜帶印章與投票通知單

期限

除另有規定外,居住期間自戶籍遷入登記之日起算,算至投票日前一日;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入者無選舉投票權;選舉人名冊公告閱覽期間內得申請更正。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115年8月20日發布選舉公告,名冊11月10日至11月12日在鄉(鎮、市、區)公所公告閱覽3日

上面若顯示「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就是本批來源不足以支持全國一致答案;本頁不自行補一個看似完整的數字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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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前的停止點

投票(投票所、投票通知單與選舉人資格)

  • 選舉人名冊上無其姓名或姓名不符者,不得領取選舉票;但姓名顯係筆誤、因婚姻關係而冠姓或回復本姓致與身分證不符者,經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辨明後應准領取
  • 二種以上選舉或與總統選舉、公民投票同日於同一投票所舉行時,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後不得再次進入
  • 除執行公務外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反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圈選二政黨或二人以上、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所圈位置不能辨別為何政黨或何人、圈後加以塗改、簽名蓋章按指印或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污染致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政黨或何人、不加圈完全空白、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
  • 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將領得之選舉票攜出場外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投票進行期間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之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不服制止者,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
  • 投票通知單由戶政機關依確定之選舉人名冊填造、公所於投票日二日前分送各戶;鄉(鎮、市)及原住民區以下公職人員之選舉得免填送。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程序表訂於11月25日前分送
投票一定回戶籍地嗎?一般規則與三種官方例外地圖:投票(投票所、投票通知單與選舉人資格)段落導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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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誤送:以為沒收到或忘了帶投票通知單就不能投票。 依法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投票所地點可用中選會網站查詢,也可向鄉鎮市區公所洽詢
  • 不要誤送:以為沒帶印章不能領票。 領取選舉票時應在選舉人名冊上簽名或蓋章或按指印,按指印者並應有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蓋章證明
  • 不要誤送:以為可以申請不在籍投票或移轉投票到居住地投票。 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公民投票法規定全國性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中選會說明:國內法律對於不在籍投票等制度尚乏規範,故不在籍投票或特設投票所之實施,仍於法無據
  • 不要誤送:選前剛遷出,到新戶籍地的投票所投票。 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且有選舉人資格者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之投票所投票
  • 不要誤送:以為要自己去登記才能成為選舉人。 除總統副總統選舉海外選舉人需提出申請外,由戶政機關在投票日前20日依戶籍登記資料編入選舉人名冊,選舉人不需要申請登記
  • 不要誤送:直接去上次投票的地點。 投票所設置地點係臨時洽借而來,每次設置地點均略有變動;投票所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設置、編號,於投票日十五日前公告並載入選舉公報
  • 不要誤送:原住民選舉人以為所有選票都在原投票所投。 因應115年1月21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第3項修正,中選會針對一村里內僅有1名原住民選舉人實施投票所異動,其原住民議員選舉票異動至同原住民議員選舉區鄰近村(里)投票所投票,應依投票通知單所載地點前往

看到上述情況時,先補齊資料或改到正確窗口。選舉、公投、戶籍遷徙與特殊投票例外的資格條件不同;投票日應以該次選舉公告及選舉人名冊為準。

官方入口與完整流程

投票一定回戶籍地嗎?一般規則與三種官方例外地圖:官方入口與完整流程段落導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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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叢集延伸判斷

投票一定回戶籍地嗎?一般規則與三種官方例外地圖:同叢集延伸判斷段落導航圖
第 9 張段落導航圖:同叢集延伸判斷。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官方來源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6 日。正式送件前請再次開啟官方來源,確認入口、表單與個案條件仍適用。

本站相關標籤

#政府申辦與公共服務 #洽公民眾 #文章 #觀念說明 #檢查清單 #戶籍與遷徙登記 #選舉投票

本站延伸閱讀

參考來源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
    • 「為保障原住民秘密投票權益,選舉委員會應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票所內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投票,不受第十七條第一項應在戶籍地投票之限制。」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有選舉權。」
    • 「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前項之居住期間,在其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者,仍以行政區域為範圍計算之。但於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無選舉投票權。」
    • 「選舉人、候選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除另有規定外,均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前項居住期間之計算,自戶籍遷入登記之日起算。」
    • 「選舉人名冊,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之投票所投票。」
    • 「選舉人投票時,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選舉人領取選舉票時,應在選舉人名冊上簽名或蓋章或按指印,按指印者,並應有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蓋章證明。選舉人名冊上無其姓名或姓名不符者,不得領取選舉票。但姓名顯係筆誤、因婚姻關係而冠姓或回復本姓致與國民身分證不符者,經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辨明後,應准領取選舉票。」
    • 「選舉人領得選舉票後應自行圈投。但因身心障礙不能自行圈投而能表示其意思者,得依其請求,由家屬或陪同之人一人在場,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其無家屬或陪同之人在場者,亦得依其請求,由投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
    • 「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投票所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與總統、副總統選舉、公民投票同日於同一投票所舉行投票時,選舉人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投票所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投票。」
    • 「選舉公告,須載明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並應於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四十日前發布之。」
    •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戶政機關應送由鄉(鎮、市、區)公所函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備查,並由鄉(鎮、市、區)公所公告閱覽,選舉人得到場查閱,發現錯誤或遺漏時,得於閱覽期間內申請更正。」「前項查閱,選舉人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並以查閱其本人及其戶內人員為限。」
    • 「選舉公報應於投票日二日前送達選舉區內各戶,並應於選舉委員會網站公開,且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
    •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一、圈選二政黨或二人以上。二、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三、所圈位置不能辨別為何政黨或何人。四、圈後加以塗改。五、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六、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七、將選舉票污染致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政黨或何人。八、不加圈完全空白。九、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
    • 「除執行公務外,任何人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 「違反第六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選舉之投票,由選舉人於選舉票圈選欄上,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一人。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圈選一政黨。」「選舉人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
    • 「將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攜出場外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在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一、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二、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三、投票進行期間,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之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不服制止。」
  2. 公民投票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
    •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 「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3. 選舉特色中央選舉委員會 · 2026-09-25
    • 「選舉人名冊編造除總統副總統選舉海外選舉人需提出申請外,都是由戶政機關在投票日前20日依戶籍登記資料,編入選舉人名冊,選舉人不需要申請登記。」
  4. 防範選舉人重複投票或冒領選舉票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選舉人遺失國民身分證,在申請補發之新身分證尚未領得前,應憑戶政機關發給貼有相片之臨時證明書領取選舉票。」
  5.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憑本人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領取選舉票。」
    •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6. 7月26日投票倒數 中選會提醒民眾確認投票所地點再出門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 · 2026-09-25
    • 「中選會也提醒,投票當日請民眾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事先查明所屬投票所的正確位置,除使用中選會網站查詢外,也可向鄉鎮市區公所洽詢投票所地點,以維護自己的投票權益。」
    • 「投票所設置地點係臨時洽借而來,每次設置地點均略有變動」
  7. 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估選舉人1,965萬人 全台設置1萬8,244處投票所中央選舉委員會 · 2026-09-25
    • 「本次選舉共有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
    • 「因應115年1月21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第3項修正,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首次實施保障原住民選舉人秘密投票的新措施,約有1千2百位原住民選舉人將分赴兩地投票,其原住民議員選舉票將異動至同原住民議員選舉區鄰近村(里)投票所投票,本會將持續加強宣導,提醒符合規定的選舉人依投票通知單所載地點前往投票」
  8. 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115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投票日期及工作進行程序表中央選舉委員會 · 2026-09-25
    • 「115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決議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
  9. 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中央選舉委員會 · 2026-09-25
    • 「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
    • 「115年8月20日」「發布選舉公告」
    • 「115 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選舉人名冊公告閱覽」「1 選舉人名冊在鄉(鎮、市、區)公所公告閱覽 3 日。2 在公告閱覽期間內選舉人得申請更正。」
    • 「115 年11月25日前」「分送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投票日 2 日前」「1 選舉公報於本(25)日前送達選舉區內各戶,並應於選舉委員會網站公開,且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2 依據確定之選舉人名冊填造投票通知單,於本(25)日前分送選舉區內各戶。」
  1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戶政機關應依據確定之選舉人名冊填造投票通知單,送由鄉(鎮、市、區)公所於投票日二日前分送選舉區內各戶。但鄉(鎮、市)及原住民區以下公職人員之選舉,得免填送。」
    • 「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所定之投票所,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設置、編號,於投票日十五日前公告之,並分別載入選舉公報。」
  11. 中選會新聞稿(115-08-11)中央選舉委員會 · 2026-09-25
    • 「針對一村里內僅有「1名」原住民選舉人,實施「投票所異動」的變革。」
  12. 中選會 115 年選舉專區中央選舉委員會 · 2026-09-25
    • 「本網站提供民眾瀏覽選舉說明、政令法規、注意事項及最新消息等資訊,亦可透過網站的查詢系統搜尋投開票所」
  13. 選舉投票尚無法比照日韓等國實施不在籍投票或特設投票所相關說明中央選舉委員會 · 2026-09-25
    • 「國內法律對於不在籍投票等制度尚乏規範,故不在籍投票或特設投票所之實施,仍於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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