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進修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
承辦/公告機關:教育部/各級學校/承貸銀行 · 最後查證:2026-07-12
可以領什麼可申貸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符合規定項目;符合所得或兄弟姊妹、子女條件者,在學期間利息由主管機關負擔。
申請期間每學期註冊前依學校與承貸銀行公告期間辦理對保與申貸。
適合誰個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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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法規列明就學貸款辦法與作業要點;115年6月至7月相關條文曾修正,申請前須看學校最新公告。
怎麼申請
依學校就學貸款公告先線上填寫申請,再至承貸銀行辦理對保,並將資料交回學校完成註冊程序。
應備文件
- 學生及保證人身分資料
- 註冊繳費單
- 家庭所得或兄弟姊妹、子女就學資料(依資格)
- 銀行對保文件
- 學校要求之其他文件
排除或注意事項
- 不具正式學籍或不符申貸資格者
- 家庭所得或就學成員條件不符且不願自行負擔利息者
- 未於學校與銀行期限內完成程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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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查證
- 官方入口: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414
- 資料出處: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654
- 最後查證日:202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