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查詢怎麼查:有效期限、吊扣吊銷狀態與違規記點查詢入口
免登入能查哪些駕照資訊、哪些要先加入會員,以及普通駕照與高風險短期駕照的效期怎麼算,一次對照。

想確認駕照還能不能用、有沒有被吊扣,或想知道自己被記了幾點,監理服務網上的入口分散在不同分類,有的免登入,有的要先加入會員。這篇逐項對照駕照相關查詢,並整理現行駕照效期規定。
三十秒答案
駕照狀態與記點不必登入:監理服務網〈駕照吊扣及吊(註)銷查詢〉與〈駕駛人違規記點查詢〉,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與驗證碼即可送出查詢。
要看駕照資料與駕駛經歷,得登入會員使用〈駕照及駕駛經歷查詢〉,登入方式是帳號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監理服務網〈駕駛人〉分類沒有列出免登入的駕照有效期限查詢項目,登入後是否顯示效期,官方未說明。
效期規則的重點:自 115 年 5 月 31 日起,新領或未滿七十歲者已領有的普通駕照有效至年滿七十歲(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外國人等仍須定期換照)。
另外,113 年 10 月 31 日起,受吊扣處分或吊銷後重新考照的人,要改換發 1 年至 6 年不等的短期駕照。
七種駕照查詢與申請:哪些要先登入
| 想知道或想辦的事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駕照有沒有被吊扣、吊銷或註銷 | 免登入,用〈駕照吊扣及吊(註)銷查詢〉 |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 |
| 目前累計的違規點數 | 免登入,用〈駕駛人違規記點查詢〉 |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 |
| 學習駕駛證資料 | 免登入,用〈學習駕駛證查詢〉 |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 |
| 駕照資料與駕駛經歷 | 登入會員,用〈駕照及駕駛經歷查詢〉 | 會員帳號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 App |
| 駕照經歷證明、日文譯本、審查證明書 | 登入會員,在〈駕駛人〉分類線上申請 | 會員帳號;線上流程細節官方頁面未載明 |
| 在數位憑證皮夾查看駕照欄位 | 登入會員,申請〈駕照驗證卡〉 | 有效駕照,並須有自然人憑證 |
| 還沒有會員帳號 | 線上註冊,或到鄰近的監理機關臨櫃辦理 | 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 |
三個免登入頁的欄位完全相同,只要身分證字號、民國生日與驗證碼,表單上沒有駕照號碼或車號欄位。記點與吊扣吊銷的處分內容,分別在記點與吊扣兩篇專文說明,這裡只談從哪裡查。
監理服務網的會員說明表中,「繳納罰鍰」「查詢車輛」三種身分都打勾,「申請文件」「變更資料」則只有個人會員與法人會員打勾;駕照經歷證明、日文譯本、審查證明書等申請項目,選單旁都標有會員圖示。
查詢前備好身分資料與會員帳號
必備
- 身分證字號與出生年月日;生日填民國年月日,官方範例是民國78年7月2日填 0780702。
- 頁面上顯示的驗證碼。
視情況
- 要登入的項目:會員帳號(E-mail 或統一編號)與密碼;或切換到行動自然人憑證頁籤,帳號填身分證字號,再用 App 掃描 QR Code 驗證。
- 註冊會員:本國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註冊;外籍人士僅限使用健保卡註冊。
- 申請駕照驗證卡:官方 Q&A 列「無自然人憑證者」不可申請。
容易漏帶
- 超過兩年未登入會員系統的自然人及法人會員,需重新註冊。
- 密碼連續輸入錯誤達 5 次,帳號會自動鎖定 15 分鐘。
普通駕照效期:六年換照原則與七十歲新制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52 條(115 年 1 月 30 日修正發布、1 月 31 日施行)的原則是汽車駕駛執照每滿六年換發一次,但自 102 年 7 月 1 日起,新領或已領有的各類普通駕駛執照免再依此期間換發。
同規則第 52-2 條(115 年 5 月 26 日修正發布、5 月 31 日施行)規定,自 115 年 5 月 31 日起,新領或未滿七十歲駕駛人已領有的普通駕照,有效期間至年滿七十歲止,之後換發有效至七十五歲的駕照。
監理服務網的白話說明列出仍須定期換照的人: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以及年滿 70 歲的高齡駕駛人。換照細節見〈駕照換照〉。
受吊扣或吊銷後的短期駕照效期對照
| 處分情形 | 短期駕照效期 | 6 年觀察期內核(換)發次數 |
|---|---|---|
| 受吊扣駕照處分未達 1 年 | 6 年 | 1 次 |
| 受吊扣駕照處分 1 年以上 | 3 年 | 2 次 |
| 受吊銷駕照、禁考未達 6 年,重新考照 | 2 年 | 3 次 |
| 受吊銷駕照、禁考 6 年以上(終身不得考領),重新考照 | 1 年 | 6 次 |
表格取自監理服務網〈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專區〉,法源是安全規則第 52-4 條(113 年 8 月 14 日增訂、10 月 31 日施行)。受吊扣者原駕照的有效期間,到吊扣處分期間屆滿之日為止。
依第 52-4 條第 5 項,持照六年期滿、未再受吊銷或吊扣處分者,適用原得領有駕照的規定換發新照。官方舉例:30 歲駕駛人因違規吊扣 2 個月,期滿換發 6 年短效駕照,6 年間沒有再被吊扣或吊銷,才能換回效期至 70 歲的駕照。
駕照過期仍開車的罰鍰與繳回義務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2 條(112 年 5 月 3 日修正公布、6 月 30 日施行)第 1 項第 7 款規定,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處新臺幣 1,800 元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同條第 3 項規定,該駕駛執照並應扣繳。短期駕照要在有效期間屆滿前後 1 個月內到監理機關換發;監理服務網說明,未依限換照者,於重新申請換發時起,觀察期間續行計算。
安全規則第 76 條(115 年 5 月 26 日修正發布、5 月 31 日施行)規定,執照受吊銷、註銷或吊扣處分,或執照失效、過期時,駕駛人或關係人應迅速將駕駛執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
駕照驗證卡:可在手機上看到的駕照欄位
監理服務網下載專區的駕照驗證卡 Q&A 寫明,自 115 年 3 月起,持有效駕照的駕駛人可於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請駕照數位驗證憑證,這張卡放在數位憑證皮夾中使用。
驗證卡顯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駕照種類、持照條件、有效日期及發照日期。基於個資保護考量,效期為 1 年,逾期需重新申請;駕照執行吊扣處分中的人不可申請。
同一份 Q&A 也寫明,驗證卡並非駕駛執照的替代證件,無從取代依法核發的駕駛執照;初期試辦階段開放應用於交通用途相關的租車場域。
查詢費用、處理時間與官方入口
在監理服務網做上述查詢,官方頁面未載明查詢費用與處理時間。需要紙本證明時,〈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5 月 29 日)附表列「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審查證明書」每份一百元。
- 駕照狀態:〈駕照吊扣及吊(註)銷查詢〉
- 違規點數:〈駕駛人違規記點查詢〉
- 學習駕駛證:〈學習駕駛證查詢〉
- 登入後的駕照項目總覽:〈監理服務網 - 駕駛人〉
- 短期駕照規定:〈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專區〉
- 註冊會員:〈監理服務網-加入會員〉
在監理服務網查駕照狀態的步驟
- 進入監理服務網,在「交通違規」選單的「記點及記次」底下,找到〈駕照吊扣及吊(註)銷查詢〉或〈駕駛人違規記點查詢〉。
- 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照 0780702 的民國格式填寫,再輸入驗證碼後送出。
- 查學習駕駛證,改用〈駕駛人〉分類下的〈學習駕駛證查詢〉,欄位相同。
- 要看駕照資料與經歷,從〈駕駛人〉分類點〈駕照及駕駛經歷查詢〉,頁面會先轉到會員登入。
- 登入時選帳號密碼頁籤,或切到行動自然人憑證頁籤,開啟 App 掃描 QR Code 完成驗證。
查不到或登不進去時先核對的地方
- 用駕照號碼或車號查駕照狀態:三個免登入頁都只有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與驗證碼欄位。
- 未登入就點〈駕照及駕駛經歷查詢〉或〈駕照經歷證明下載〉,頁面會轉到會員登入頁。
- 會員超過兩年沒登入要重新註冊;外籍人士只能用健保卡註冊。
- 駕照執行吊扣處分中,無法申請駕照驗證卡。
- 送出查詢後會顯示哪些欄位,官方頁面沒有說明;對查詢結果有疑問,請洽監理機關。
常見問題
駕照有效期限可以免登入查嗎?
監理服務網〈駕駛人〉分類沒有列出免登入的駕照效期查詢項目。免登入的是吊扣吊銷、違規記點與學習駕駛證三頁;駕照資料要登入會員使用〈駕照及駕駛經歷查詢〉,顯示欄位官方未說明。
普通駕照現在還要定期換照嗎?
依安全規則第 52-2 條,115 年 5 月 31 日起普通駕照有效至年滿七十歲;監理服務網說明,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外國人等仍須定期換照。受吊扣處分或吊銷後重新考照的人,另適用短期駕照規定。
沒有自然人憑證,能登入監理服務網查駕照嗎?
登入頁有帳號密碼與行動自然人憑證兩種方式。註冊會員時,本國人可選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也可到鄰近的監理機關臨櫃辦理;駕照驗證卡則列無自然人憑證者不可申請。
用監理服務 App 可以查駕照嗎?
監理服務網頁首有監理服務 App 的下載連結,但官方頁面未載明 App 的駕照查詢功能。本文只整理網頁版的查詢入口,App 功能請以 App 內的說明為準。
查完駕照之後的下一步
查到點數偏高,扣點講習與點數規則見〈違規記點怎麼算〉;查到駕照受吊扣或吊銷,繳回與重新考照見〈駕照被吊扣或吊銷〉。駕照快到期或要換照,看〈駕照換照〉。
資料來源與查核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駕照吊扣及吊(註)銷查詢〉、〈駕駛人違規記點查詢〉、〈學習駕駛證查詢〉、〈監理服務網 - 駕駛人〉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監理業務應備證件查詢〉、〈會員登入〉、〈監理服務網-加入會員〉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專區〉、〈數位憑證皮夾之駕照驗證卡申請及應用Q&A〉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6 月 26 日)第 52、52-2、52-4、76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8 月 17 日)第 22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第三條附表 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費額表〉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5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