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還能辦健保停保嗎:取消停復保後怎麼繳費、怎麼復保
憲法法庭判決後停復保規定刪除,只剩過渡條款;回國復保可線上、臨櫃或郵寄,戶籍遷出後回國另有加保時點。

要出國工作、留學或長住,很多人會先想到辦健保停保。這項制度已經取消,這篇依健保署問答集與施行細則,說明現在出國要怎麼繼續繳費、以前已辦停保的人回國怎麼復保,以及戶籍遷出後的加保時點。
三十秒答案
自 113 年 12 月 23 日起(含),健保署不受理停保申請。國人在臺設有戶籍,或非本國籍人士在臺取得居留證明文件,自符合加保資格之日起,出國期間都要依適法身分持續加保並繳納保險費。
113 年 12 月 22 日以前已辦停保的人,出國達 6 個月以上,返國入境日辦理復保;出國未達 6 個月,要註銷該次停保並補繳保險費。健保署頁面未載明辦理復保的費用。
停保為什麼取消:憲法法庭判決與施行細則修正
健保署〈取消停復保規定相關問答集〉說明,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9 號判決認為出國停復保規定未有法律明確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至遲在 113 年 12 月 23 日失效。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37 及 39 條的停保、復保規定因此刪除,另增訂第 36 條之 1 過渡條款,保障 113 年 12 月 22 日以前已辦停保者的權益。相關文件集中在健保署〈停復保規定變革專區〉。
依出國狀況判斷現在要做什麼
| 你的情況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現在才要出國,戶籍還在臺灣 | 不能辦停保,出國期間依適法身分繼續加保與繳費 | 不需送件;可先辦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扣繳 |
| 113 年 12 月 22 日以前已停保,出國達 6 個月以上 | 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返國入境日辦理復保 | 復保申報表,或用已註冊健保卡、APP 線上辦 |
| 113 年 12 月 22 日以前已停保,出國未達 6 個月 | 註銷該次停保,補繳保險費 | 細節請洽投保單位或健保署 |
| 政府駐外人員及隨行配偶、子女 | 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 | 由所屬投保單位辦理 |
| 出國超過 2 年,戶籍被遷出國外 | 自戶籍遷出日起不具加保資格,應辦理退保 | 退保由原投保單位辦理 |
| 戶籍遷出後回國恢復戶籍 | 依恢復戶籍的時間決定加保日 | 先到戶政機關辦妥恢復戶籍登記 |
表中「已停保」只適用 113 年 12 月 22 日(含)以前送出的停保。施行細則第 36 條之 1 寫明,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所以回國復保之後再出國,同樣要持續繳費。
回國復保要準備的文件
必備
- 全民健康保險對象復保申報表:可線上、臨櫃或書面郵寄向健保署申報。
- 在公所以第 6 類投保的人:已註冊的健保卡,用來登入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或完成行動裝置認證的健保快易通 APP。
視情況
- 在公司、工會、農漁會投保:由所屬投保單位辦理復保,向單位確認要交的文件。
- 公所投保的第六類保險對象:健保署表單區另有「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復保申請表」。
容易漏帶
- 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線上復保要用「已註冊之健保卡」,還沒註冊的人要先完成註冊。
- 不主動復保的後果:健保署會依法逕予依返國之日辦理復保並計收保險費,不會因沒申報而免繳。
已停保者回國復保的步驟
- 確認你的停保是在 113 年 12 月 22 日(含)以前辦的,並算出這次出國是否達 6 個月。
- 達 6 個月以上:返國入境日辦理復保;未達 6 個月:註銷該次停保並補繳保險費。
- 公司、工會、農漁會投保者,交由所屬投保單位辦理復保。
- 公所第 6 類投保者,用已註冊健保卡登入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或用健保快易通 APP 辦理。
- 復保後依繳款單或轉帳扣繳按月繳費,之後出國也不再辦理停保。
長住國外怎麼繳健保費
健保署建議長期居住國外的第六類保險對象,向國內金融機構申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扣繳。完成約定轉帳扣繳約需 45 個工作天,金融機構固定在每月 15 日扣款,遇假日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沒有辦轉帳扣繳的人,可在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或健保快易通 APP 的健保櫃檯查未繳保費,用活期帳戶、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納,也能請在臺親友持繳款單到金融機構或超商代繳。
手續費方面,用活期帳戶及行動支付繳費需自付手續費;用信用卡繳健保費由健保署負擔手續費,但繳滯納金及執行費時仍需自付手續費。
在國外生病、戶籍遷出時的規定
在國外或大陸地區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須在當地立即就醫時,可在急診、門診當日或出院之日起算 6 個月內,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核退訂有上限,每季公告。
依戶籍法規定,出境 2 年以上應為戶籍遷出登記;戶籍遷出國外者即喪失健保資格,應予退保,並自應退保之日起不予保險給付。依附投保的眷屬也會在同日轉出,眷屬如仍符合資格,要改以其他身分銜接投保。
回國後的加保時點
戶籍遷出後回國,要先向戶政機關辦妥恢復戶籍登記。退保日 2 年內恢復戶籍者,自戶籍恢復之日起加保;退保日 2 年後恢復戶籍者,自戶籍恢復滿 6 個月之日起加保。
返國初設戶籍的人,同樣自初設戶籍滿 6 個月之日起加保。上述兩種要等滿 6 個月的情況,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可自受僱日加保。
常見問題
出國前還能先辦停保再走嗎?
不能。依健保署問答集,自 113 年 12 月 23 日起(含)不受理停保申請,符合加保資格的人出國期間都要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
以前辦過停保,回國沒去復保會怎樣?
健保署寫明,保險對象回國依規定應參加健保,未主動復保者,健保署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逕予依返國之日辦理復保,並計收保險費。
長期住在國外,也一定要繳健保費嗎?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的國人,或在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的非本國籍人士,自符合投保資格之日起應參加健保並繳費,不可中斷投保。戶籍遷出國外後喪失投保資格,才不需繳納健保費。
出國期間的健保問題可以問誰?
健保署宣導單張列出諮詢專線 0800-030-598,手機請撥 02-4128-678。
回國之後的戶籍與投保銜接
戶籍要不要遷出、遷出後回國怎麼恢復,屬戶政業務,可以接著看〈出國兩年戶籍會被遷出嗎〉。線上復保要先完成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步驟見〈健保卡網路註冊與快易通 APP 認證〉。
回國後換到新工作,原單位轉出與新單位加保的銜接方式,整理在〈健保轉出單怎麼拿〉。
資料來源與查核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取消停復保規定相關問答集〉(113 年 12 月 22 日)、停復保規定變革專區宣導單張、〈三、停保後復保〉、〈健保承保專用表格〉。
-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36 條之 1(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