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過戶流程:買賣雙方要帶什麼、代辦與臨時檢驗
親辦、代辦、繼承三種過戶的應備證件不同。整理車齡十年以上的臨時檢驗、過戶前要繳清的罰鍰,以及買方拒不過戶時的註銷項目。

買賣中古車談好價錢之後,還要到監理機關把車籍過到新車主名下。買方、賣方各要帶什麼,一方不能到場怎麼辦,車齡超過十年又多了哪道手續,這篇依安全規則與監理服務網應備證件頁逐項整理。
三十秒答案
汽車過戶由讓與人(賣方)與受讓人(買方)共同填具汽車過戶登記書,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雙方親辦要帶雙方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行車執照、新領牌照登記書,以及新車主強制汽車保險證(有效日需滿30日以上)。
汽車出廠滿10年,辦理轉讓過戶需參加臨時檢驗。處罰條例第 9-1 條另規定,辦理車輛過戶前要繳清尚未結案的罰鍰。
監理機關審核證件相符後辦理過戶登記,並換發新行車執照;汽車行車執照費額每枚新臺幣二百元,費額表未另列「過戶」項目。
親辦、代辦與繼承過戶的差別
| 情境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買賣雙方親自辦理 | 雙方共同填具汽車過戶登記書,向監理機關申請 | 雙方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行車執照、新領牌照登記書、新車主強制汽車保險證 |
| 委託他人代辦 | 受託人持雙方文件到監理機關辦理 | 親辦文件,加雙方駕照或健保卡或護照、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
| 車主死亡,由繼承人過戶 | 辦理車主死亡繼承過戶 | 繼承證明、遺產稅完(免)稅證明書、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及證明文件正本與印章等 |
| 汽車出廠滿10年 | 過戶前先申請臨時檢驗 | 驗車文件見〈汽車驗車幾年驗一次〉 |
| 買方住在不同監理轄區 | 可越區辦理,辦妥後車籍資料移轉管轄監理機關列管 | 同親辦或代辦 |
代辦比親辦多兩類文件:雙方的第二證件(駕照、健保卡或護照擇一),以及受託人自己的身分證正本。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在代辦時也要交給受託人帶去。
買賣雙方要準備的證件
必備
- 雙方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 行車執照。
- 新領牌照登記書(安全規則寫的是原領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 新車主強制汽車保險證,有效日需滿30日以上。
視情況
- 代辦:雙方駕照或健保卡或護照、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 車主死亡繼承:繼承證明(法院認證書或家族會議協議書)、遺產稅完(免)稅證明書、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和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正本及印章。
- 出廠滿10年的汽車:先完成臨時檢驗。
容易漏帶
- 強制汽車保險證:應備證件頁寫的是新車主的保險證,有效日需滿30日以上。
- 未結案的罰鍰:處罰條例第 9-1 條規定辦理車輛過戶前應繳清。
過戶規費、辦理地點與官方入口
過戶會換發新行車執照,費額表行照為大型及小型汽車(含曳引車)每枚新臺幣二百元,重型及輕型機車每枚一百五十元。費額表未另列「過戶」項目。
出廠滿10年要臨時檢驗的,費額表「汽車檢驗及覆驗」區列小型汽車檢(覆)驗每次四百五十元;臨時檢驗適用哪一項費額,官方頁面未載明。使用牌照稅如何結算與辦理天數,官方頁面未載明。
燃料費已改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依徵收及分配辦法第 7 條,申請過戶者應先將當季(年)費額及欠費繳清,細節見〈燃料費逾期未繳怎麼辦〉。
監理服務網〈業務電腦化介紹〉說明,民眾可越區辦理各項監理異動服務,85 年 3 月已推廣至全國各監理單位。應備證件完整清單見監理服務網〈應備證件〉「汽機車異動登記」分類。
汽車過戶辦理步驟
- 確認汽車出廠年份;出廠滿10年者,先申請臨時檢驗。
- 繳清尚未結案的罰鍰。
- 備妥新車主的強制汽車保險證,確認有效日滿30日以上。
- 雙方備妥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行車執照與新領牌照登記書;代辦者另備第二證件與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 雙方共同填具汽車過戶登記書,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
- 監理機關審核證件相符後辦理過戶登記,換發新行車執照。
買方不去過戶時的處理
應備證件頁有「拒不過戶註銷」項目,應備:登報或郵政存證函、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並需繳清稅費及罰鍰,這個項目不得越區辦理。
處罰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過戶前先確認的官方限制
- 出廠滿10年的汽車沒有先做臨時檢驗,安全規則第 45 條規定出廠十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應申請臨時檢驗。
- 車輛還有未結案罰鍰,處罰條例第 9-1 條要求過戶前繳清。
- 新車主強制汽車保險證有效日不足30日。
- 代辦時漏帶雙方的第二證件(駕照、健保卡或護照)。
常見問題
買賣雙方一定要一起到監理站嗎?
安全規則規定由讓與人與受讓人共同填具過戶登記書。應備證件頁另有「過戶(代辦)」項目,由受託人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雙方第二證件與自己的身分證正本辦理。
汽車過戶要繳多少規費?
過戶會換發新行車執照,汽車行照每枚新臺幣二百元。費額表未另列過戶項目;需要臨時檢驗的另計檢驗規費。
繼承的車要在多久內過戶?
安全規則第 33 條規定,繼承人未於被繼承人死亡後一年內辦理異動登記,公路監理機關應逕行註銷該車輛牌照;不能如期辦理者,得於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延長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汽車過戶可以在哪個監理站辦?
監理服務網說明民眾可越區辦理各項監理異動服務。安全規則第 31 條規定,過戶後非屬同一監理機關管轄者,登記機關辦妥後將車籍電腦資料移轉管轄機關列管。
過戶完成之後
機車的過戶文件與出廠滿5年臨時檢驗規定見〈機車過戶要帶什麼〉。買來的車要注意下一次定檢日,見〈汽車驗車幾年驗一次〉。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5、22、31、33、45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1、16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費額表〉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應備證件〉「過戶(親辦)」「過戶(代辦)」「車主死亡繼承過戶」「拒不過戶註銷」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業務電腦化介紹〉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 7 條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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