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費逾期未繳怎麼辦:罰鍰範圍、催繳補繳與過戶前要先繳清
催繳單沒收到、過戶被擋、車主過世或報廢後仍上路,各種欠費情況要補到哪一天、找誰辦,依法條逐項整理。

燃料費現在的正式名稱是「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公路法在 114 年 12 月 19 日修正公布改名並修正第 75 條罰則,監理服務網簡稱「公路養管費」。開徵期沒繳,就會進入催繳與罰鍰程序。
這篇整理逾期後會發生什麼事、欠多少才會被罰、催繳單怎麼補繳,以及過戶、換照、報停、報廢前要先繳清到哪一天。車主過世與報廢後仍上路的補繳規定也一併說明。
三十秒答案
開徵期沒繳,監理機關會寄催繳通知書限期繳納。公路法第 75 條(114 年 12 月 19 日修正公布)規定,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停止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115 年的催繳通知單已寄出,旗山監理站 2026 年 9 月 24 日的新聞寫明限繳期為 10 月 31 日。收到單就在期限內繳,沒收到可到監理所站、超商或監理服務網查詢補單。
公路法第 75 條:九百元門檻與罰鍰範圍
第 75 條全文是:「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法律只訂了三百元到三千元的區間。監理服務網專區寫明,逾期罰鍰的基準及相關規定另見公路局網站說明;個別案件實際罰多少,請向車籍所屬監理所站確認。
徵收辦法第 13 條規定,未繳納者由經徵機關寄催繳通知書,屆期不繳才依第 75 條辦理。罰鍰裁處權時效,自催繳通知書送達後限繳日期屆滿的翌日起算。
從開徵到強制執行的時間順序
| 階段 | 依據 | 內容 |
|---|---|---|
| 開徵期 | 徵收辦法第 6 條、監理服務網專區 | 自用車與機車每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營業車每季一次 |
| 催繳 | 徵收辦法第 13 條 | 經徵機關以催繳通知書通知繳納 |
| 限繳期屆滿仍未繳 | 公路法第 75 條 | 欠繳累計達九百元以上,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停止異動與換照 |
| 移送執行 | 旗山監理站新聞 | 所欠費額移送行政執行署,可能查扣存款、查封動產不動產或扣薪 |
罰鍰與欠繳的公路養管費是兩筆不同的費用。旗山監理站新聞寫明,逾期不繳除了處罰鍰,所欠費額後續還會移送行政執行署;該站也建議利用委託轉帳代繳,避免逾期受罰。
依你現在的狀況選補繳方式
| 你的情況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收到催繳通知單 | 在限繳日前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 App 線上繳,或到四大超商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 催繳通知單;線上繳要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 |
| 沒收到或弄丟催繳單 | 臨櫃查詢補單,或到超商多媒體設備、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 App 查詢繳納 |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 |
| 要辦過戶 | 先繳清當季(年)費額及欠費 | 繳費後可在監理服務網繳納紀錄查詢頁確認 |
| 要換(補)發牌照或變更登記 | 繳清當季(年)以前的欠費 | 同上 |
| 要報停、報廢或繳銷 | 欠費繳清至申辦前一日,溢繳部分可按日退費 | 退費查詢頁欄位列有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牌號碼 |
| 車主已過世 | 自死亡之日起停止徵收,繼承人自繼承之日起徵 | 官方頁面未載明,請向監理所站確認 |
欠費會卡住監理業務。徵收辦法第 7 條規定,申請過戶者應先將當季(年)費額及欠費繳清;申請換(補)發牌照或變更登記者,應繳清當季(年)以前的欠費。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 條也規定,牌照要在繳清未繳納的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並檢驗合格後才發給。
補繳與辦異動前要備妥的資料
必備
- 身分證字號與出生年月日:線上查詢補繳時輸入,出生年月日用民國年 7 碼。
- 催繳通知單或紙本繳納通知書:專區頁寫明臨櫃繳納要持紙本繳納通知書;沒有單的人,旗山監理站列的管道是臨櫃查詢補單或到四大超商用多媒體設備補單。
視情況
- 車號:到繳納紀錄查詢頁確認已繳時要輸入。
- 統一編號:公司、行號名下的車,查詢退費或繳納紀錄時使用。
容易漏帶
- 已繳清的確認:過戶、換照前先在〈公路養管費繳納紀錄查詢〉確認已入帳;辦法第 7 條規定,申請過戶者應先將當季(年)費額及欠費繳清。
補繳入口、費用與期限
補繳入口是監理服務網〈公路養管費查詢及繳納〉,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與驗證碼後,可用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繳。各管道是否另收費用,專區頁未載明,請向繳費管道確認。
115 年催繳通知單的限繳期是 10 月 31 日,資料來自〈旗山監理站新聞〉。溢繳的退費可在〈公路養管費退費查詢及申請〉查詢,辦法第 8 條規定應退的費用可先抵繳積欠,再退還剩餘款項。
收到催繳單後的處理步驟
- 找出催繳通知單,確認限繳日期;找不到就上監理服務網查詢名下欠費。
- 在限繳日前選一個管道繳清: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 App 線上繳,或到四大超商用多媒體設備補單繳費;持紙本繳納通知書者也可臨櫃繳納。
- 到繳納紀錄查詢頁確認這筆款項已經入帳。
- 要辦過戶、換照、報停或報廢的,確認欠費繳清後再去監理所站。
- 為避免明年再逾期,申請約定扣款或電子繳款單。
逾期後常見的額外狀況
- 報停、報廢後被查到上路:辦法第 7 條第 4 項規定,除依法處罰外,要以自用車費額補繳自報停、報廢之日起至最後一次違規日止的費額,但補繳期間最長以五年為限。
- 車主過世後家人照開:繼承過戶前使用道路,使用人視同汽車所有人,要補繳自原車主死亡之日起至最後一次使用之日止的費額。
- 免徵車過戶給一般人:免徵車輛因過戶等異動不符免徵資格,使用道路時應以自用車費額補繳。
- 請求權時效:辦法第 6 條第 2 項規定,請求權時效自繳納期限屆滿的翌日起算。
常見問題
燃料費欠多少才會被罰?
公路法第 75 條以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為門檻,達到門檻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實際裁罰金額請向車籍所屬監理所站確認。
逾期一直不繳會被強制執行嗎?
旗山監理站 2026 年 9 月 24 日的新聞寫明,逾期不繳除依第 75 條處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對車主名下存款查扣或動產、不動產查封、扣薪等強制執行。
車主過世後的燃料費誰要繳?
辦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汽車所有人死亡,自死亡之日起停止徵收;繼承人繼承該車輛時,自繼承之日起徵。繼承過戶前若有人使用道路,由使用人補繳。
有欠費還能辦過戶或換牌嗎?
辦法第 7 條規定,申請過戶者應先將當季(年)費額及欠費繳清;申請換(補)發牌照或變更登記者,應繳清當季(年)以前的欠費。
繳清之後可以接著辦的事
欠費繳清後,過戶流程見〈汽車過戶流程〉;準備報廢或繳銷,見〈汽機車報廢繳銷怎麼辦〉。
想避免明年再逾期,約定扣款與電子繳款單的申請方式在〈汽機車燃料費怎麼繳〉,扣款日期與申請期限都有整理。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路法〉第 75 條(114 年 12 月 19 日修正公布,見〈法規沿革〉)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5 月 21 日)第 4、6、7、8、13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6 月 26 日)第 8 條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專區〉、〈公路養管費查詢及繳納〉、〈公路養管費繳納紀錄查詢〉、〈公路養管費退費查詢及申請〉
- 旗山監理站新聞〈115年汽機車公路養管費催繳單已寄發,請儘速繳納〉(2026 年 9 月 24 日發布)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