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報廢繳銷怎麼辦:兩者差別、要帶什麼與線上申請
報廢、繳銷、失竊註銷的應備證件各不相同。整理線上三步驟、號牌寄回期限與稅費計徵規定,以及報廢後仍上路的罰則。

車子開到不堪使用、準備長期不開,或被偷找不回來,都要到監理機關處理牌照;旗山監理站提醒,不辦報廢登記,公路養管費會一直累計。報廢和繳銷都是把車牌繳回,差別在之後能不能重新領牌。這篇整理兩者的差別、應備證件、線上申請步驟與稅費計算。
三十秒答案
報廢是確定車輛不堪使用、要回收車體,一旦辦理就無法再回復領牌;繳銷是車輛暫時不使用,之後還有領牌再使用的可能。兩者都要把車牌繳回監理單位。
臨櫃辦理報廢要帶行車執照、號牌、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並需繳清稅費及罰鍰;繳銷另加新領牌照登記書。監理服務網也有「車牌報廢及繳銷申請」線上辦理,汽車、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都可以申請。
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費額表未列報廢或繳銷的費用項目。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報廢(繳銷)前一日。
報廢、繳銷、失竊註銷怎麼分
| 情境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車輛不堪使用,要回收車體 | 辦理報廢登記,同時繳還牌照 | 行車執照、號牌、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
| 車輛暫時不用,之後可能再開 | 申請繳銷牌照 | 行車執照、新領牌照登記書、號牌、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
| 車輛失竊 | 向管轄監理機關申辦註銷牌照登記 | 行車執照、新領牌照登記書、車輛失竊證明、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
| 繳銷後要重新領牌 | 申請繳銷重領 | 強制汽車保險證、新領牌照登記書、驗車、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原新領牌照登記書或繳(註)銷登記書 |
| 線上申請報廢或繳銷 | 監理服務網三步驟,號牌10日內寄回 | 申辦資訊與電子郵件信箱 |
| 號牌遺失 | 到監理機關臨櫃辦理 | 另附警察機關報案證明文件 |
報廢、繳銷、失竊註銷、繳銷重領四項都需繳清稅費及罰鍰,營業車不得越區辦理。繳銷之後還能走「繳銷重領」,報廢之後則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領照使用。
報廢與繳銷的應備證件
必備
- 行車執照。
- 號牌。
- 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視情況
- 繳銷、失竊註銷:新領牌照登記書。
- 失竊註銷:警察機關車輛失竊證明單。
- 號牌遺失:警察機關報案證明文件,臨櫃辦理。
容易漏帶
- 稅費與罰鍰:應備證件頁各項都寫需繳清稅費及罰鍰;處罰條例第 9-1 條也規定繳交牌照、註銷牌照前應繳清尚未結案之罰鍰。
費用、稅費計算與官方入口
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費額表未列報廢或繳銷登記的費用項目。線上申請頁說明,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報廢(繳銷)前一日,相關事項請逕洽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
線上申請後,號牌需在申請完成後10日內(含例假日)寄回監理機關;逾期未寄回者視為繼續使用,稅費繼續計徵,超過10日寄出者,稅費將追徵至寄送日。
旗山監理站 2026 年 7 月 20 日新聞提醒,車輛不堪使用要記得辦理報廢登記,公路養管費才能停止計徵,否則將一直累計。線上入口是監理服務網〈車牌報廢及繳銷申請〉。
線上辦理報廢或繳銷的步驟
- 在〈車牌報廢及繳銷申請〉頁選擇車輛種類(汽車、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填寫申辦資訊。
- 繳納結清公路養管費(原汽燃費)。
- 選擇「號牌回收管道」,在申請完成後10日內(含例假日)把號牌寄回監理機關。
- 監理機關審核並完成報廢登記後,系統以電子郵件傳送報廢證明到步驟一留存的信箱。
- 可在〈牌照報廢及繳銷吊(註)銷查詢〉用車別與車號查詢狀態。
營業車輛僅開放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等業別網路申辦。
辦完之後不能做的事
申請辦理繳銷或報廢登記後,車輛不得再行駛道路或停放道路停車格。汽機車報廢後不得再重新申領牌照,請洽環保機構廠商回收處理,資源回收專線 0800-085-717。
處罰條例第 12 條規定,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或牌照已繳銷、註銷而無牌照仍行駛,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同條第 2 項規定這兩款都依最高額處罰,報廢登記之汽車並沒入之。
辦理前先確認的事
- 有申請相關補助的,線上申請頁提醒先向該主管機關洽詢,一旦報廢或繳銷後將無法還原。
- 號牌遺失無法線上辦理,要另附警察機關報案證明文件到監理機關臨櫃。
- 營業車不得越區辦理,也只有特定業別能網路申辦。
常見問題
報廢和繳銷差在哪?
線上申請頁說明,報廢是車輛不堪使用、要把車體回收,辦理後無法再回復領牌;繳銷是暫時不使用,之後還可能再領牌使用。兩者都要繳回車牌。
車主過世了,車子要怎麼處理?
安全規則第 33 條規定,繼承人未於被繼承人死亡後一年內辦理異動登記,監理機關應逕行註銷牌照;不能如期辦理者,得於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延長六個月,以一次為限。
車子被偷了要辦報廢嗎?
車子失竊是辦「失竊註銷」。安全規則第 33 條第 4 項規定,應檢附警察機關車輛失竊證明單並填具異動登記書,向管轄監理機關申辦註銷牌照登記。
報廢的車可以拿到回收獎勵金嗎?
監理服務網申請頁未載明環保回收獎勵或補助金額,請向環境部或當地環保局確認;該頁提醒有申請補助者,要先向主管機關洽詢再辦理。
報廢繳銷之後
改天想讓繳銷的車重新上路,繳銷重領需要驗車,見〈汽車驗車幾年驗一次〉。車子要轉賣給別人,見〈汽車過戶流程〉。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9、30、32、33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1、12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費額表〉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應備證件〉「報廢」「繳銷」「失竊註銷」「繳銷重領」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車牌報廢及繳銷申請〉、〈牌照報廢及繳銷吊(註)銷查詢〉
- 旗山監理站新聞〈逾期未定檢別大意!牌照遭註銷,半年後才能重新領牌!〉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