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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

首次發布:

先分車輛狀態、排氣環保、駕駛資格與裁罰紀錄,再選監理或環保入口。

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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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車輛狀態、排氣環保、駕駛資格與裁罰紀錄,再選監理或環保入口。

這是「驗車駕照與違規分流」的分流總圖。內容只使用已查核 Service Router 的官方資料,不用單一答案取代承辦機關對個案的審查。

這一頁解決什麼?

先分車輛狀態、排氣環保、駕駛資格與裁罰紀錄,再選監理或環保入口。

送件前先回答:

  • 汽車定期檢驗、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駕照換照、駕照遺失補發、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違規記點與駕照吊扣吊銷、駕照與行照查詢、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在這個情境中如何分流?
  • 正確承辦機關與管轄規則如何判斷?
  • 線上、委託與臨櫃送件前要核對什麼?

三十秒分流結論

汽車定期檢驗

領有牌照車輛依出廠年份,於指定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定期檢驗

  • 正確承辦: 公路監理機關(監理所、站)檢驗場所或指定地點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監理服務網可查詢應定檢日並預約車輛定期檢驗;檢驗須將車輛駛往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場所或指定地點
  • 核心指南: 汽車定期檢驗完整申辦指南

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出廠滿五年機車每年於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至環保局認可定檢站受檢

  • 正確承辦: 經環保局認可委託之機車排氣定檢站(非監理站)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環境部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提供檢測資料查詢、定檢站查詢;檢驗須至檢驗站實施
  • 核心指南: 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完整申辦指南

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

體檢合格後於監理服務網預約,向公路監理機關報考筆試與路考

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段落導航圖
第 1 張段落導航圖: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駕照換照

普通駕照原則免換;年滿70歲須體檢與講習後換照,75歲以上另加認知功能測驗

  • 正確承辦: 公路監理機關(各區監理所、站)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高齡換照講習可線上預約;換照前往監理所站辦理
  • 核心指南: 駕照換照完整申辦指南

駕照遺失補發

駕照遺失或損毀,填具異動登記書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 正確承辦: 公路監理機關(監理所、站)
  • 線上狀態: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核心指南: 駕照遺失補發完整申辦指南

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

查詢、繳納交通違規罰鍰;不服舉發可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不服裁決可提行政訴訟

  • 正確承辦: 通知單所載應到案處所(直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處或監理所站裁決單位);線上查繳用監理服務網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可查詢及繳納;未暫代保管物件或吊扣駕照、牌照處分者,得以信用卡、金融卡轉帳等方式繳納結案
  • 核心指南: 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完整申辦指南

違規記點與駕照吊扣吊銷

當場舉發的違規依條款記點,一年內記滿十二點吊扣駕照;另含吊扣、吊銷的處理與查詢

  • 正確承辦: 處罰機關(直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處或公路監理機關);記點查詢用監理服務網,受吊扣吊銷的駕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查詢記點;扣點講習可於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申請報名
  • 核心指南: 違規記點與駕照吊扣吊銷完整申辦指南

駕照與行照查詢

監理服務網查詢駕照吊扣吊銷、記點、行照有效期限、定檢日等,部分須登入會員

  • 正確承辦: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線上查詢);加入會員也可至鄰近監理機關臨櫃辦理
  • 線上狀態: 可以。 駕照吊扣吊銷、記點、學習駕駛證、行照有效期限、定檢日可填身分資料查詢;駕照及駕駛經歷、個人名下車輛須登入會員
  • 核心指南: 駕照與行照查詢完整申辦指南

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

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依身分別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驗證

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段落導航圖
第 2 張段落導航圖: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 正確承辦: 監理服務網(交通部公路局);亦可至鄰近監理機關臨櫃辦理
  • 線上狀態: 可以。 線上可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註冊(法人用工商憑證);亦可臨櫃,但辦選號標牌者不可臨櫃申請會員
  • 核心指南: 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完整申辦指南

照這個順序完成

汽車定期檢驗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領有牌照之各類車輛;自用小客車等出廠未滿五年免驗,五年以上未滿十年每年至少一次,十年以上每年至少二次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公路監理機關(監理所、站)檢驗場所或指定地點。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有條件。 監理服務網可查詢應定檢日並預約車輛定期檢驗;檢驗須將車輛駛往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場所或指定地點
  4. 準備文件:
  • 行車執照
  • 強制汽車保險證(有效日需滿30日以上)
  • 新領牌照登記書(自用小型車及機車免)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交通部(交通部公路局)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於中華民國設籍且出廠滿五年以上之機車,每年定期檢驗一次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經環保局認可委託之機車排氣定檢站(非監理站)。官方未載明。 檢驗不合格者可至任一具認證資格之檢驗站複驗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有條件。 環境部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提供檢測資料查詢、定檢站查詢;檢驗須至檢驗站實施
  4. 準備文件: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環境部;直轄市、縣(市)環保局辦理說明;未查到獨立線上申辦入口,請依官方說明選擇管道

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普通駕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須年滿十八歲;大型重機須年滿二十歲;職業駕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六十五歲,但依第五十二條之一第四項規定辦理者最高六十八歲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公路監理機關(各區監理所考照場)。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有條件。 於監理服務網預約考照;機車須先完成危險感知測驗並登錄測驗紀錄後方能預約
  4. 準備文件:
  • 機車:體格檢查合格之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有效期1年)
  • 機車:一吋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三張
  • 機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有效之駕駛執照
  • 汽車:體格檢查、體能測驗合格之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有效期1年)
  • 汽車:須領有學習駕駛證三個月以上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交通部(交通部公路局)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駕照換照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年滿70歲高齡者、職業駕駛人、外國人等須定期換照;其餘普通駕照免再定期換發,可持用至年滿70歲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公路監理機關(各區監理所、站)。可以。 澎湖監理站說明:高齡換照講習課程可跨區辦理,換照亦可透過各區監理所站辦理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有條件。 高齡換照講習可線上預約;換照前往監理所站辦理
  4. 準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
  • 原領之駕照
  • 相片一吋一張,最近六個月內拍攝(澎湖監理站高齡換照:2年內1吋相片4張)
  • 70歲以上:體格檢查合格並完成講習
  • 75歲以上:認知功能測驗或無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交通部(交通部公路局)辦理說明;未查到獨立線上申辦入口,請依官方說明選擇管道

駕照遺失補發的送件順序

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駕照遺失補發的送件順序段落導航圖
第 3 張段落導航圖:駕照遺失補發的送件順序。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1. 先確認資格: 駕照遺失或損毀之汽車駕駛人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公路監理機關(監理所、站)。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受委託辦理,受委託者須攜帶身分證正本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4. 準備文件:
  • 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
  • 同組相片二張
  • 破損之駕照(遺失者免附)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交通部(交通部公路局)辦理說明;未查到獨立線上申辦入口,請依官方說明選擇管道

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接獲通知單之受處罰人;逕行舉發以汽車所有人或其指定之主要駕駛人為被通知人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通知單所載應到案處所(直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處或監理所站裁決單位);線上查繳用監理服務網。有條件。 未涉暫代保管物件或吊扣駕照、牌照處分者,可用郵局、金融機構、信用卡轉帳等代收管道繳納;臨櫃須至應到案之處所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親自或委託他人持通知單繳納結案;臺北市申訴由他人代辦需附委任書 有條件。 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可查詢及繳納;未暫代保管物件或吊扣駕照、牌照處分者,得以信用卡、金融卡轉帳等方式繳納結案
  4. 準備文件:
  • 個人查詢: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
  • 公司查詢:統一編號、單號或車號
  • 繳納:持違規通知單至指定處所
  • 臺北市申訴:通知單影本、採證照片、陳述書
  • 臺北市他人代辦申訴:委任書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處罰機關為公路主管機關(第12至68條等)或警察機關(第69至84條)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違規記點與駕照吊扣吊銷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經當場舉發的汽車(含機車)駕駛人,依危害程度得記一點至三點;該違規已受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者不予記點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處罰機關(直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處或公路監理機關);記點查詢用監理服務網,受吊扣吊銷的駕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有條件。 記點可攜身分證明文件至各裁決機關或監理機關查詢;受吊扣、吊銷者應將駕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有條件。 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查詢記點;扣點講習可於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申請報名
  4. 準備文件:
  • 線上查詢: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
  • 臨櫃查詢:身分證明文件
  • 酒駕吊銷後報考: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證明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交通部公路局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駕照與行照查詢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本國人可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註冊會員(外籍人士僅限健保卡),也可至鄰近監理機關臨櫃辦理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線上查詢);加入會員也可至鄰近監理機關臨櫃辦理。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可以。 駕照吊扣吊銷、記點、學習駕駛證、行照有效期限、定檢日可填身分資料查詢;駕照及駕駛經歷、個人名下車輛須登入會員
  4. 準備文件:
  • 個人查詢: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
  • 法人查詢行照有效期限:統一編號
  • 定檢日查詢:另填車號、車種
  • 牌照報廢繳銷吊註銷查詢:車別、車號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交通部公路局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的送件順序

  1. 先確認資格: 本國人可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註冊;外籍人士限用健保卡;未滿十八歲者須經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服務條款
  2. 確認承辦與管轄: 監理服務網(交通部公路局);亦可至鄰近監理機關臨櫃辦理。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3.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可以。 線上可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註冊(法人用工商憑證);亦可臨櫃,但辦選號標牌者不可臨櫃申請會員
  4. 準備文件:
  • 線上: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
  • 臨櫃:監理服務網-自然人帳號申請表
  • 臨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親辦核對無誤得免附)
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的送件順序段落導航圖
第 4 張段落導航圖: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的送件順序。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1.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交通部公路局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本頁要核對的重點

汽車定期檢驗

這項服務是什麼

領有牌照車輛依出廠年份,於指定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定期檢驗

管轄與跨區規則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監理服務網可查詢應定檢日並預約車輛定期檢驗;檢驗須將車輛駛往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場所或指定地點

期限

應於指定日期前後一個月內申請檢驗;逾期處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吊扣牌照,六個月以上註銷牌照

常見錯誤分流

  • 不要誤送:監理站(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監理機關對已領牌照之普通重型及輕型機車實施的是臨時檢驗;機車排氣定檢須至經環保局認可委託之定檢站

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這項服務是什麼

出廠滿五年機車每年於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至環保局認可定檢站受檢

管轄與跨區規則

官方未載明。 檢驗不合格者可至任一具認證資格之檢驗站複驗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環境部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提供檢測資料查詢、定檢站查詢;檢驗須至檢驗站實施

期限

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受檢;逾期未檢處500元(法定罰鍰為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常見錯誤分流

  • 不要誤送:監理站。 排氣定檢須至經環保局認可委託之定檢站;監理機關對機車實施的是另一種臨時檢驗
  • 不要誤送:原檢驗站或指定機車行。 不合格可自由選擇任一機車行維修,再至任一具認證資格之檢驗站複驗

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

這項服務是什麼

體檢合格後於監理服務網預約,向公路監理機關報考筆試與路考

管轄與跨區規則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於監理服務網預約考照;機車須先完成危險感知測驗並登錄測驗紀錄後方能預約

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段落導航圖
第 5 張段落導航圖: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期限

機車:體檢表及筆試成績1年內有效;汽車:體檢登記書有效期1年,路考未及格者下次申請免考筆試,免考期限為一年

常見錯誤分流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駕照換照

這項服務是什麼

普通駕照原則免換;年滿70歲須體檢與講習後換照,75歲以上另加認知功能測驗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澎湖監理站說明:高齡換照講習課程可跨區辦理,換照亦可透過各區監理所站辦理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高齡換照講習可線上預約;換照前往監理所站辦理

期限

年滿七十歲者應於駕照有效期間屆滿前一個月至屆滿後二年內體檢、講習後換照;駕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處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駕駛

常見錯誤分流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駕照遺失補發

這項服務是什麼

駕照遺失或損毀,填具異動登記書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管轄與跨區規則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能否線上辦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常見錯誤分流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

這項服務是什麼

查詢、繳納交通違規罰鍰;不服舉發可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不服裁決可提行政訴訟

管轄與跨區規則

有條件。 未涉暫代保管物件或吊扣駕照、牌照處分者,可用郵局、金融機構、信用卡轉帳等代收管道繳納;臨櫃須至應到案之處所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可查詢及繳納;未暫代保管物件或吊扣駕照、牌照處分者,得以信用卡、金融卡轉帳等方式繳納結案

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段落導航圖
第 6 張段落導航圖: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期限

應到案日期距舉發日三十日(逕行舉發、職權舉發、肇事舉發、民眾檢舉等為四十五日);接獲通知單後三十日內得不經裁決繳納結案,不服舉發應於三十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未依期限到案聽候裁決、且未繳納結案或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裁決書送達後逾三十日不變期間未起訴或訴訟經裁判確定而不繳納罰鍰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常見錯誤分流

  • 不要誤送:向非管轄的裁決機關申訴。 不服舉發應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臺北市裁決所提醒先確認通知單應到案處所,再逕向管轄裁決機關(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或監理所站)提出申訴
  • 不要誤送:拿通知單(罰單)直接向法院起訴。 行為人到案陳述不服舉發者,由處罰機關以裁決書裁決;不服裁決才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不變期間內向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 不要誤送:以為所有交通罰單都由監理機關處罰。 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至第六十八條等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第六十九條至第八十四條由警察機關處罰

違規記點與駕照吊扣吊銷

這項服務是什麼

當場舉發的違規依條款記點,一年內記滿十二點吊扣駕照;另含吊扣、吊銷的處理與查詢

管轄與跨區規則

有條件。 記點可攜身分證明文件至各裁決機關或監理機關查詢;受吊扣、吊銷者應將駕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查詢記點;扣點講習可於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申請報名

期限

受吊扣、吊銷處分者應迅速將駕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裁決書送達後逾三十日不變期間未起訴或訴訟經裁判確定而不繳送者,吊扣者吊扣期間加倍,仍不於十五日限期內繳送者吊銷,吊銷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

常見錯誤分流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駕照與行照查詢

這項服務是什麼

監理服務網查詢駕照吊扣吊銷、記點、行照有效期限、定檢日等,部分須登入會員

管轄與跨區規則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能否線上辦

可以。 駕照吊扣吊銷、記點、學習駕駛證、行照有效期限、定檢日可填身分資料查詢;駕照及駕駛經歷、個人名下車輛須登入會員

期限

普通駕照自115年5月31日起可持用至年滿70歲(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等須定期換照);113年10月31日起受吊扣或吊銷重新考照者換發短期駕照,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換發;駕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行照: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自用汽車(校車、幼童專用車、救護車除外)與機車行照免申請換發;須換發者期滿不換領而行駛,處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常見錯誤分流

  • 不要誤送:在監理服務網找「車籍資料查詢」。 汽機車分類下列的是「行照有效期限查詢」「個人名下車輛查詢」(須登入)「車輛定檢日查詢」「牌照報廢及繳吊註銷查詢」等,沒有「車籍資料查詢」項目
  • 不要誤送:以駕照驗證卡取代實體駕照。 驗證卡並非駕駛執照之替代證件;初期試辦開放應用於交通用途相關的租車場域

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

這項服務是什麼

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依身分別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驗證

管轄與跨區規則

官方未載明。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能否線上辦

可以。 線上可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註冊(法人用工商憑證);亦可臨櫃,但辦選號標牌者不可臨櫃申請會員

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段落導航圖
第 7 張段落導航圖: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常見錯誤分流

  • 不要誤送:要辦選號或標牌,卻到監理所臨櫃申請會員。 會員頁寫明:若需要進行選號與標牌業務,因轉帳時必須驗證自然人憑證,無法透過臨櫃申請會員
  • 不要誤送:以為戶所核發的行動自然人憑證一定能直接用來註冊監理服務網會員。 監理服務網要求行動自然人憑證APP須「與實卡綁定」,且平臺端電子查驗服務目前僅授權實體憑證使用,官方原文沒有明講單獨申辦的行動自然人憑證是否適用,需自行洽客服確認

常見走錯路與退件原因

汽車定期檢驗

  • 檢驗不合格須於一個月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傳動、制動或轉向系統不合格者即扣留牌照
  • 已逾指定檢驗日期者,補發或換發行照前應先檢驗
  • 不要誤送:監理站(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監理機關對已領牌照之普通重型及輕型機車實施的是臨時檢驗;機車排氣定檢須至經環保局認可委託之定檢站

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不合格須於檢驗日起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否則處1,500元(法定罰鍰為一千五百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 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仍未檢驗等,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處3,000元;再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 不要誤送:監理站。 排氣定檢須至經環保局認可委託之定檢站;監理機關對機車實施的是另一種臨時檢驗
  • 不要誤送:原檢驗站或指定機車行。 不合格可自由選擇任一機車行維修,再至任一具認證資格之檢驗站複驗

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

  • 機車:未滿十八歲、不及格重考距上次未滿七天、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勿報名
  • 積欠交通違規罰鍰須結清才得考領駕照
  • 機車筆試須完成5部危險感知影片測驗且答對4題以上並看完解析,才能預約
  • 自用小客車軸距應大於230公分以上才可使用自己車輛應考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駕照換照

  • 自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年滿七十五歲後有違規致肇事紀錄者,須先駕訓結業始得換照
  • 有交通違規須先結清
  • 職業汽車駕照換發如屆審驗日期,應先審驗合格後換照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駕照遺失補發

  • 須先繳清尚未結案之交通違規罰鍰
  • 相片須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光面素色背景照片,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

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段落導航圖
第 8 張段落導航圖: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 臺北市:超商櫃檯須期限內,且限違反處罰條例第12-68、92條之單純繳款案件;涉其他處分需到案接受裁決者,不得郵繳及利用代收管道繳納
  • 逾應到案期限才向代收機構繳納者,代收機構不得收繳;但以代收機構即時銷案、信用卡或金融卡轉帳等方式繳納者不在此限
  • 公路局說明:以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上網以信用卡、金融卡繳納時,持卡人須為車主或駕駛人本人
  • 臺北市:通知單左上欄位註記須到案聽候裁決者,須至裁決所或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之簡易裁罰櫃檯辦理
  • 認為違規應歸責他人者,須於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前檢附證據及應歸責人證明文件告知處罰機關,逾期仍依原條款處罰
  • 未繳清違反本條例第二章、第三章尚未結案之罰鍰,不能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停駛、復駛、繳交或註銷牌照、換發牌照或駕照
  • 不要誤送:向非管轄的裁決機關申訴。 不服舉發應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臺北市裁決所提醒先確認通知單應到案處所,再逕向管轄裁決機關(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或監理所站)提出申訴
  • 不要誤送:拿通知單(罰單)直接向法院起訴。 行為人到案陳述不服舉發者,由處罰機關以裁決書裁決;不服裁決才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不變期間內向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 不要誤送:以為所有交通罰單都由監理機關處罰。 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至第六十八條等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第六十九條至第八十四條由警察機關處罰

違規記點與駕照吊扣吊銷

  • 受吊扣駕照處分尚未期滿者,不得參加汽車駕駛執照考驗
  • 受吊扣處分者須於吊扣期滿後,始得申請自願註銷或改領較低等級駕照
  • 機車駕照吊扣期間或經吊銷後,不得持汽車駕照駕駛輕型機車
  • 駕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者,除依規定處罰外,應吊扣駕照一年至二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二年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並不得再考領;此款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 提起行政訴訟時,除法院已裁定停止執行外,原裁決吊扣駕照仍依規定執行
  • 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參加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汽車駕駛人吊扣駕照六個月
  • 自一百十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起,受吊扣駕照者原駕照效期至吊扣期滿日止,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繳清違規罰鍰後才換發(吊扣一年以上換發三年效期、未達一年換發六年效期)
  • 記點資料汽車、機車分別處理,並分別執行吊扣、吊銷駕照處分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駕照與行照查詢

  • 會員密碼連續輸入錯誤達5次,帳號自動鎖定15分鐘;超過兩年未登入的會員需重新註冊
  • 駕照驗證卡:無自然人憑證者、駕照執行吊扣處分中者等不可申請;效期1年,逾期需重新申請
  • 不要誤送:在監理服務網找「車籍資料查詢」。 汽機車分類下列的是「行照有效期限查詢」「個人名下車輛查詢」(須登入)「車輛定檢日查詢」「牌照報廢及繳吊註銷查詢」等,沒有「車籍資料查詢」項目
  • 不要誤送:以駕照驗證卡取代實體駕照。 驗證卡並非駕駛執照之替代證件;初期試辦開放應用於交通用途相關的租車場域

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

  • 密碼連續輸入錯誤達5次,帳號將自動鎖定15分鐘
  • 逾兩年未登入會員系統需重新註冊,官方未載明起算日與是否會事先通知
  • 不要誤送:要辦選號或標牌,卻到監理所臨櫃申請會員。 會員頁寫明:若需要進行選號與標牌業務,因轉帳時必須驗證自然人憑證,無法透過臨櫃申請會員
  • 不要誤送:以為戶所核發的行動自然人憑證一定能直接用來註冊監理服務網會員。 監理服務網要求行動自然人憑證APP須「與實卡綁定」,且平臺端電子查驗服務目前僅授權實體憑證使用,官方原文沒有明講單獨申辦的行動自然人憑證是否適用,需自行洽客服確認

費用、時間、期限與完成結果

汽車定期檢驗

  • 費用: 小型汽車每次四百五十元;大型汽車六百元;十年以上自用小客車當年度第二次三百元;不合格七日內覆驗免收費一次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應於指定日期前後一個月內申請檢驗;逾期處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吊扣牌照,六個月以上註銷牌照
  • 完成結果: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費用: 檢驗費用新臺幣100元由環境部空氣污染防制費補助,民眾無須付費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受檢;逾期未檢處500元(法定罰鍰為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 完成結果: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

  • 費用: 汽車報名費450元(一年內重考225元);機車報考250元、僅路考或一年內重考125元;領照200元;路考油費另計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機車:體檢表及筆試成績1年內有效;汽車:體檢登記書有效期1年,路考未及格者下次申請免考筆試,免考期限為一年
  • 完成結果: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驗車、考照、換照、罰單與記點去哪辦?監理任務導航: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段落導航圖
第 9 張段落導航圖:考駕照(汽車、機車、職業)。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駕照換照

  • 費用: 七十歲以上駕駛人換照每枚五十元;應備證件頁定期換發駕照寫新台幣200元;認知功能測驗每次二百元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年滿七十歲者應於駕照有效期間屆滿前一個月至屆滿後二年內體檢、講習後換照;駕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處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駕駛
  • 完成結果: 70至未滿75歲換發效期至年滿75歲之駕照;75歲以上換發效期3年駕照

駕照遺失補發

  • 費用: 新台幣200元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補發或換發駕駛執照

交通罰單查詢與繳納

  • 費用: 罰鍰依統一裁罰基準表,按繳納時間分期限內、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六十日以上四級;臺北市裁決所手續費:超商櫃檯7元/筆、郵局櫃檯10元/筆、監理服務網及APP 15-20元/筆,親至櫃檯現金繳款無手續費
  • 處理時間: 臺北市:監理服務網、郵局櫃檯等即時銷案,超商櫃檯須1-3天銷案
  • 期限: 應到案日期距舉發日三十日(逕行舉發、職權舉發、肇事舉發、民眾檢舉等為四十五日);接獲通知單後三十日內得不經裁決繳納結案,不服舉發應於三十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未依期限到案聽候裁決、且未繳納結案或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裁決書送達後逾三十日不變期間未起訴或訴訟經裁判確定而不繳納罰鍰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 完成結果: 繳納罰鍰結案;依規定併予記點者,由處罰機關逕予登錄記點結案,免再製發裁決書

違規記點與駕照吊扣吊銷

  • 費用: 扣點講習上課3小時、費用新臺幣600元(公路局Q&A)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受吊扣、吊銷處分者應迅速將駕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裁決書送達後逾三十日不變期間未起訴或訴訟經裁判確定而不繳送者,吊扣者吊扣期間加倍,仍不於十五日限期內繳送者吊銷,吊銷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
  • 完成結果: 一年內記點每達十二點吊扣駕照二個月;二年內經吊扣二次再記點者吊銷駕照;一年內達六點得自費參加講習扣抵二點(自達六點之日起一年內以二次為限)。受吊銷時吊銷所持各級車類駕照,並依吊銷條款於一年、二年、三年、四年或五年內不得考領,不得考領期間累計達六年以上者終身不得考領

駕照與行照查詢

  • 費用: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普通駕照自115年5月31日起可持用至年滿70歲(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等須定期換照);113年10月31日起受吊扣或吊銷重新考照者換發短期駕照,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換發;駕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行照: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自用汽車(校車、幼童專用車、救護車除外)與機車行照免申請換發;須換發者期滿不換領而行駛,處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 完成結果: 駕照驗證卡(另行申請):115年3月起持有效駕照者可線上申請駕照驗證卡,顯示姓名、住址、駕照種類、持照條件、有效日期及發照日期等,效期1年

監理服務網會員註冊

  • 費用: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註冊完成後取得會員帳號(電子郵件信箱);臨櫃申請之密碼另以電子郵件寄至申請表所留信箱

若上面顯示「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代表本批官方來源不足以支持全國一致答案;請直接向承辦機關確認,不要拿其他縣市或其他身分類別的規則套用。

同叢集下一步

官方來源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6 日。官方規則、入口與表單可能更新;正式送件前請再次開啟上列官方來源確認。

本站相關標籤

#政府申辦與公共服務 #洽公民眾 #文章 #觀念說明 #監理業務 #交通罰單與違規記點 #駕照考試

本站延伸閱讀

參考來源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交通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領有牌照之各類車輛,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定期檢驗:一、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兩用車、大型重型機車或駕艙機車,出廠年份未滿五年者,免予定期檢驗;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至少檢驗一次;十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二次。」
    • 「汽車檢驗應按指定日期將車輛駛往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場所或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辦理前項定期檢驗者,應於指定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檢驗。」
    • 「檢驗不合格之汽車,責令於一個月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前項檢驗不合格部分如為傳動、制動或轉向系統者,應即扣留其牌照,由公路監理機關發給當日有效之進廠修理證,憑以駛赴修理。」
    • 「已領牌照之普通重型及輕型機車實施臨時檢驗。」
    • 「(一)考領普通駕駛執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十八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二)考領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 「(三)考領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但依第五十二條之一第四項規定辦理者,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八歲。」
    • 「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路考未及格者,得於下次申請考驗時免考筆試,其免考期限為一年」
    • 「一、年滿七十歲駕駛人,應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一個月至屆滿後二年內,經第六十四條規定體格檢查合格,並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後,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
    • 「二、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年滿七十五歲後有違規致肇事紀錄者,應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駕駛訓練結業後,始得依第一項規定辦理換照。」
    • 「三、汽車駕駛執照遺失或損毀時,應填具異動登記書,並繳驗第五十條第六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身分證明文件或有效之汽車駕駛執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駕駛人或關係人應迅速將駕駛執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一、執照受吊銷、註銷或吊扣處分。」
    • 「六、曾依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應檢附本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之證明(件)。」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起,汽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其原領有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至受吊扣處分期間屆滿之日止,並應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繳清違規罰鍰後,由公路監理機關依下列規定換發駕駛執照:一、受吊扣駕駛執照一年以上者,換發有效期間三年之駕駛執照,並自發照之日起,於六年期間內,每滿三年換發一次。二、受吊扣駕駛執照未達一年者,換發有效期間六年之駕駛執照。」
    •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汽車駕駛執照考驗:一、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之處分。二、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尚未屆滿限制報考期限。三、受吊扣駕駛執照之處分尚未期滿。」
    • 「汽車駕駛人得自願申請註銷駕駛執照或改領較低等級駕駛執照。但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於吊扣期滿後始得申請。」
    • 「機車駕駛執照於吊扣期間或經吊銷後,不得持汽車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機車。」
    • 「汽車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每三年換發一次,機車行車執照每二年換發一次,自原發照之日起算,期滿前後一個月內,須申請換領新照始得行駛。但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下列車輛之證照免申請換發:一、校車、幼童專用車及救護車以外之自用汽車行車執照。二、機車行車執照。三、自用拖車使用證。」
  2. 監理服務網 - 查詢汽車應定檢日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監理服務網 - 查詢汽車應定檢日」
    •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車號:」「車種:」
  3. 監理服務網 - 網站地圖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車輛定期檢驗預約」
  4. 監理服務網 - 應備證件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行車執照/強制汽車保險證(有效日需滿30日以上)/新領牌照登記書(自用小型車及機車免)」
    • 「已逾指定檢驗日期,應先檢驗」
    • 「3.相片應為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 「5.體檢表及筆試成績1年內有效。」
    • 「1.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2.相片一吋一張。/3.原領之駕照。/4.如有違規請先結清。/規 費:/新台幣200元。//注意事項:/1.相片應為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2.辦理職業汽車駕照換發如屆審驗日期,應先審驗合格後換照。」
    • 「4.如有違規請先結清。/規 費:/新台幣200元。//注意事項:/1.相片應為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
    • 「1.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2.同組相片二張。/3.破損之駕照。(遺失者免附)/4.如有違規請先結清。/規 費:/新台幣200元。//注意事項:/1.受委託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2.相片應為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5. 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第三條附表 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費額表交通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大型汽車(含曳引車)檢(覆)驗|一次|六百」「小型汽車檢(覆)驗|一次|四百五十」「十年以上自用小客車當年度第二次檢(覆)驗|一次|三百」
    • 「檢驗不合格七日內覆驗免收費一次,第八日起覆驗應收覆驗費。」
    • 「七十歲以上駕駛人換發駕駛執照|一枚|五十」「普通及職業汽車駕駛執照|一枚|二百」「重型及輕型機車駕駛執照|一枚|二百」「駕駛人認知功能測驗|一次|二百」
    • 「普通及職業汽車駕駛執照|一枚|二百」「重型及輕型機車駕駛執照|一枚|二百」
  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交通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七、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 「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於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停駛、復駛、繳交牌照、註銷牌照、換發牌照或駕駛執照前,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條例第二章、第三章尚未結案之罰鍰。」
    • 「本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三十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第九十二條第四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三十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裁決,且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鍰結案或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之。」
    • 「第一項、第四項逕行舉發,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或其指定之主要駕駛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
    • 「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裁決書送達後逾三十日之不變期間未向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或其訴訟經法院裁判確定,而不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依下列規定處理之:一、經處分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二、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仍不依限期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三、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 「本條例之處罰,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罰人,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逾期未依規定辦理者,仍依本條例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
    • 「受處分人不服第八條或第三十七條第六項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 「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由下列機關處罰之:一、第十二條至第六十八條及第九十二條第七項、第八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二、第六十九條至第八十四條由警察機關處罰。」
    • 「汽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除依規定處罰外,經當場舉發者,並得依對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記違規點數一點至三點。」
    • 「前項情形,已受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不予記違規點數。」
    • 「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 「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記違規點數達六點者,得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二點;其扣抵,自記違規點數達六點之日起算,一年內以二次為限。」
    • 「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其執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 「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裁決書送達後逾三十日之不變期間未向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或其訴訟經法院裁判確定,而不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依下列規定處理之:一、經處分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二、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仍不依限期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 「前二項之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其為汽車駕駛人者,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其為汽車所有人者,吊扣違規汽車之牌照六個月。」
    •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領用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五、行車執照及拖車使用證有效期屆滿,不依規定換領而行駛。」
  7. 環境部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機車車主不可不知及問答集)環境部 · 2026-09-24
    • 「檢驗地點 1.經環保局認可委託之定檢站方可執行檢驗工作。」
    • 「如檢驗不合格車主可自由選擇至任一機車行進行維修保養,再至任一具認證資格之檢驗站完成複驗,故請車主勿受不實商人所蠱惑。」
    • 「檢測費用 目前檢驗費用為新臺幣100元,係由環境部空氣污染防制費補助,民眾無須付費。」
    • 「2.排氣定期檢驗之檢驗期限為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
    • 「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500元」「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檢驗日起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或於期限屆滿後之複驗不合格|1,500元」「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仍未實施定期檢驗、未依規定申請複驗或複驗仍不合格者,經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3,000元」
  8. 機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pdf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環境部) · 2026-09-24
    • 「凡於中華民國設籍且出廠滿五年以上之機車,應每年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至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一次。」
  9. 環境部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環境部 · 2026-09-24
    • 「熱門搜尋: 檢測資料查詢 、 定檢站查詢 、 統計分析查詢」
  10. 空氣污染防制法-全國法規資料庫環境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未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之車輛,未於檢驗日起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或於期限屆滿後之複驗不合格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經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再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11. 監理服務網 -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專區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自115年5月3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者,除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年滿70歲高齡須辦理定期換照外,其餘免再定期換發駕照,可以持用駕車至年滿70歲止」
    • 「實施日期:113年10月31日起,駕駛人受吊扣處分者及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須依規定換發短期駕照。」
    • 「須換發高風險短期駕照之駕駛人,應於所持駕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至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未依限換照者,於重新申請換發時起,其觀察期間續行計算。另提醒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
  12. 監理服務網 - 最新消息:70換照新制首發場 澎湖站6月3日光榮上路交通部公路局澎湖監理站 · 2026-09-24
    • 「講習課程可跨區辦理及線上預約,換照亦可透過各區監理所站辦理」
    • 「長輩收到監理機關寄發的換照通知書,可先前往各衛生所、澎湖醫院及惠民醫院完成體檢,並完成2小時之安全教育課程後、並攜帶身分證、駕照及2年內1吋相片4張,前往監理所站展延換照即可。」
    • 「年滿70歲未滿75歲之駕駛人,經體格檢查合格並完成高齡換照講習,換發有效期間至年滿75歲之駕照;年滿75歲以上之駕駛人,另須再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提出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之證明文件,辦理換發效期3年駕照。」
  13. 監理服務網 - 考照預約報名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完成危險感知測驗並登錄測驗紀錄後,方能預約考照」
  14. 監理服務網 - 危險感知影片專區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民眾預約報名機車駕照筆試前,須至該平台測驗及學習行車危險感知能力。」
    • 「112年9月27日起規定機車筆試須完成5部危險感知影片測驗且須答對4題以上並觀看全部解析影片後,方可連結至監理服務網登錄測驗成績、預約機車駕照筆試。」
  15. 監理服務網 - 機車駕照考試須知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體格檢查合格之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一份(須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有效期1年)。」「本人最近二年內拍攝之一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需露出耳朵)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三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須年滿十八歲,並具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本國國民:應持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有效之駕駛執照。」
    • 「報考普通輕型機車新台幣250元。(筆試、路考)」「報考普通重型機車新台幣250元。(筆試、路考)」「僅參加路考者新台幣125元。」「考驗不及格於一年內重考者新台幣125元。」「領取駕駛執照新台幣200元。」「路考油費另計。(自備車輛者免繳)」
    • 「年齡未滿十八歲。」「不及格重考距離上次考試時間未滿七天。」「體格檢查不合格。」
    • 「積欠之交通違規案件罰鍰須結清者,才得考領 駕駛執照。」
  16. 監理服務網 - 汽車駕照考試須知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駕駛經歷證件:須領有學習駕駛證三個月以上。」「規費:報名費450元(一年內重考者為225元)。晉級僅考單項筆試或路考者:225元。路考油費另計(自備車輛者免繳)。」「考試科目:筆試(交通規則)及路考。」「自備車輛需檢附行照。」「自備車輛行照保險須有效期限內。」「自用小客車車輛軸距應大於230公分以上才可使用自己車輛。」
    • 「經體格檢查、體能測驗合格之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一份(須經公立醫院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院體格檢查、體能測驗合格 ,有效期1年)。」
  17.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行為人認為舉發之事實與違規情形相符者,得於接獲通知單後,親自或委託他人持該通知單,不經裁決向指定之處所,逕依裁罰基準執行並繳納罰鍰結案;其屬依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併予記點者,由處罰機關逕予登錄記點結案,免再製發裁決書送達受處罰人。」
    • 「前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未暫代保管物件或吊扣駕照、牌照處分者,行為人得以郵寄匯票、郵局與公路監理電腦系統連線即時銷案(以下簡稱郵局即時銷案)、郵政劃撥、金融卡、信用卡轉帳、電話語音轉帳或向經委託代收罰鍰之金融機構繳納罰鍰、或其他經管轄機關委託辦理收繳罰鍰之機構,繳納罰鍰結案。」
    • 「行為人逾應到案期限,始向代收機構繳納罰鍰者,代收機構不得收繳罰鍰。但以代收機構即時銷案、信用卡或金融卡轉帳等其他方式繳納罰鍰者,不在此限。」
    • 「處罰機關對於非屬第一項情形之案件,或行為人到案陳述不服舉發者,應使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裁決之。」
    • 「填製通知單,應到案日期應距舉發日三十日。但下列案件,其應到案之日期距舉發日為四十五日:一、逕行舉發。二、職權舉發。三、肇事舉發。四、民眾檢舉舉發。五、受處分人非該當場被查獲之駕駛人或行為人。」
    • 「汽車駕駛人違規記點資料,汽車、機車應分別處理,並分別執行吊扣、吊銷其駕駛執照處分。」
    • 「二、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受處分人仍不於十五日限期內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 「提起行政訴訟事件除法院已為停止執行之裁定外,原裁決依下列規定處理之:一、原裁決罰鍰或追繳欠費者,所收繳之罰鍰及欠費暫予登記。二、原裁決吊扣汽車牌照、駕駛執照或執業登記證者,仍依規定執行」
  18. 繳納罰鍰的管道以及手續費說明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一、臨櫃辦理繳納 檢具應備文件至應到案之處所辦理。」
    • 「■查詢個人違規:輸入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
    • 「■查詢公司違規:輸入公司統一編號、單號或車號。」
    • 「(1) 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m3-emv-vil/vil/penaltyQueryPay」「(2) 監理服務APP」「(4) 每張紅單或裁決書繳款手續費: 信用卡-上限20 元、金融卡-上限15 元。」「(5) 持卡人須為車主或駕駛人本人。」
  19. 違規申訴(陳述)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2026-09-24
    • 「‧若由他人代為辦理,需附上委任書(若申訴(陳述)人非為受處分之當事人)。」
    • 「‧交通違規通知單影本、採證照片(正本、影本或掃描檔)。」
    • 「‧陳述書及其他足資佐證資料。(敘明理由、姓名、車號、單號、聯絡電話及地址)。」
    • 「1.請先確認違規通知單應到案處所為本所,若不清楚管轄裁決機關、車號及違規通知單號碼者,請逕至 監理服務網 查詢或參閱 範例圖示 ,確認管轄裁決機關 新北市 、 桃園市 、 臺中市 、 臺南市 、 高雄市 或 監理所(站) 後逕向其提出申訴。」
  20. 違規案件查詢及繳納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2026-09-24
    • 「1. https://www.mvdis.gov.tw/ → 點選【交通違規】 →【交通罰鍰(含強制險) 查詢及繳納】。」
    • 「二、監理服務網App查詢及繳納:」
  21. 其他繳納方式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2026-09-24
    • 「超商櫃檯|O|O|X|X|X|X|批次銷案, 手續費7元/筆」
    • 「郵局櫃檯|O|O|O|X|X|X|即時銷案, 手續費10元/筆」
    • 「監理服務網及監理服務APP|O|O|O|O|X|即時銷案, 手續費15-20元/筆」
    • 「親至本所或本所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或士林監理站櫃檯|O|O|O|O|O|O|1. 現金繳款:無手續費」
  22. 附表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PDF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23. 多元繳納管道-超商繳款方式說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2026-09-24
    • 「須持三段式條碼違規通知單(含行政執行署通知)或裁決書至超商櫃檯,手續費7元/筆;須1-3天銷案 須期限內 限違反處罰條例第12-68、92條且單純繳款案件。如違反條款涉及其它處分因需到案接受裁決,不得郵繳及利用代收管道繳納罰鍰」
  24. 裁決流程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2026-09-24
    • 「2.違規通知單左上欄位註記須到案聽候裁決 請至本所或至本所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及士林監理站之簡易裁罰櫃檯辦理。」
  25. 查詢記點、違規線上轉歸責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Q&A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Q1:如何查詢名下違規記點點數共幾點? A1:可上監理服務網/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查詢/駕駛人違規記點,或登入監理服務APP 車駕查詢/駕駛人違規記點,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驗證碼即可查詢違規記點點數。亦可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各裁決機關或監理機關查詢。」
    • 「A9: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違規記點數6點至11點(未達12點)者,可至「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址:slp.mvdis.gov.tw)的「申請扣點講習」報名扣點講習,或至監理服務網/交通違規/道安講習相關/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平台連結申請報名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以申請自費2次為限。」
    • 「A10:扣點講習上課時數為3小時,費用新臺幣600元。」
  2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歷史法規所有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施行版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4
    • 「汽車駕駛人曾依本條例其他各條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一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 「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二十一條第五項後段、第二十一條之一第四項後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二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曾依第二十九條第四項、第三十條第三項、第三十條之一第二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前段、第四項前段、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第四項、第六十二條第四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汽車駕駛人駕駛營業大客車,曾依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或汽車駕駛人曾因肇事致人重傷依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四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依第三十五條第五項前段規定或曾因肇事致人死亡依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五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 「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二項及前項規定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期間計達六年以上者,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 「汽機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者,除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處罰外,應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五款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27. 新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記點記次Q&A懶人包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現在只有當場舉發 才需要記點哦!」
  28. 監理服務網 - 駕駛人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駕照及駕駛經歷查詢」「駕照經歷證明下載」「駕照日文譯本申請」「駕駛執照審查證明書申請」「學習駕駛證查詢」「駕照自願註銷申請」「駕照驗證卡申請」
  29. 監理服務網 - 駕照吊扣及吊(註)銷查詢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例:民國78年7月2日,請填0780702」「驗證碼:」
  30. 監理服務網 - 駕駛人違規記點查詢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例:民國78年7月2日,請填0780702」「驗證碼:」
  31. 監理服務網 - 學習駕駛證查詢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例:民國78年7月2日,請填0780702」「驗證碼:」
  32. 監理服務網 - 查詢有效期限(行照有效期限查詢)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例:民國78年7月2日,請填0780702」「驗證碼:」
    • 「統一編號:」「驗證碼:」
  33. 監理服務網 - 牌照報廢及繳銷吊(註)銷查詢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車別:」(「汽車」「拖車」「機車」)「車號:」「例:2314-AA」「驗證碼:」
  34. 會員登入(駕照及駕駛經歷查詢未登入時轉至此頁)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請開啟行動自然人憑證 APP 掃描 QRCode 進行驗證作業。」
    • 「1.密碼連續輸入錯誤達5次,帳號將會自動鎖定15分鐘。」「2.會員系統已完成升級和優化,為保障用戶權益,若超過兩年未登入會員系統的自然人及法人會員,需重新註冊。」
  35. 會員登入(個人名下車輛查詢未登入時轉至此頁)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請開啟行動自然人憑證 APP 掃描 QRCode 進行驗證作業。」
  36. 監理服務網-加入會員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本國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註冊。」「外籍人士僅限使用健保卡註冊。」「臨櫃辦理:」「請至鄰近的監理機關進行辦理」
    • 「註冊個人會員:」「線上註冊:」「本國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註冊。」「外籍人士僅限使用健保卡註冊。」
    • 「臨櫃辦理:」「請至鄰近的監理機關進行辦理,各所站連絡位置請點此,申請檔案為:監理服務網-自然人帳號申請表。」「(請注意!!若需要進行選號與標牌業務,因轉帳時必須驗證自然人憑證, 無法透過臨櫃辦理申請會員)」
    • 「法人會員(需插入工商憑證)」;步驟「步驟一:選擇會員類型」「步驟二:會員服務條款」「步驟三:驗證憑證」「步驟四:填寫基本資料」
  37. 監理服務網 - 汽機車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行照有效期限查詢」「行照補發申請」「牌照登記書補發申請」「牌照稅繳納」「牌照報廢及繳吊註銷查詢」
    • 「個人名下車輛查詢」「車輛主要駕駛人登錄申辦專區」「車輛定檢日查詢」
  38. 數位憑證皮夾之駕照驗證卡申請及應用Q&A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4
    • 「其並非駕駛執照之替代證件,亦非屬駕駛執照之核發或變更,無從取代現行依法核發之駕駛執照。」
    • 「初期試辦階段,駕照驗證卡開放應用於交通用途相關的租車場域」
    • 「1.無自然人憑證者。」「3.駕照執行吊扣處分中者。」
    • 「自115 年3 月起,持有效駕照之駕駛人可於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請駕照數位驗證憑證」
    • 「基於個資保護考量,駕照驗證卡效期為1 年,逾期需重新申請。」
    • 「駕照驗證卡顯示之資料項目有: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駕照種類、持照條件、有效日期及發照日期。」
  39. 監理服務網-加入會員(會員服務條款)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5
    • 「若您為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則應請您的父母或監護人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方得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40. 監理服務網-自然人帳號申請表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5
    • 「檢附資料/□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臨櫃親辦者經監理機關核對身分無誤者得免附)。」;備註「電子郵件信箱為登入時的帳號。」「登入密碼會於申請完成之後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至申請表上的電子信箱,請填寫正常使用中的信箱。(Yahoo信箱易阻擋我方信件,建議使用其他信箱)」「本表填寫完之後,送交鄰近監理單位辦理。」
  41. 監理服務網-網站操作手冊_v2.0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5
    • 「1.會員登入:自然人會員用電子信箱和監理服務網密碼登入;法人會員用統編和監理服務網密碼登入。」
  42. 會員登入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5
    • 「1.密碼連續輸入錯誤達5次,帳號將會自動鎖定15分鐘。」「2.會員系統已完成升級和優化,為保障用戶權益,若超過兩年未登入會員系統的自然人及法人會員,需重新註冊。」
  43. 監理服務網-加入會員(行動自然人憑證註冊)交通部公路局 · 2026-09-25
    • 「請備妥手機,預先安裝完成行動自然人憑證 APP 與實卡綁定,並輸入身分證字號,再點開始進行驗證,進行身分驗證。」「配合內政部端認證功能,平臺端電子查驗服務目前僅授權實體憑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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