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改姓、認領、換戶長與分戶要選哪一項戶籍登記?
先分姓名、親子關係、戶內代表人與戶的組成,再找正確登記與文件。

先分姓名、親子關係、戶內代表人與戶的組成,再找正確登記與文件。
這是「戶籍身分變更」的分流總圖。內容只使用已查核 Service Router 的官方資料,不用單一答案取代承辦機關對個案的審查。
這一頁解決什麼?
先分姓名、親子關係、戶內代表人與戶的組成,再找正確登記與文件。
送件前先回答:
- 改名、改姓(子女姓氏變更)、認領登記、戶長變更、分戶、收養登記、終止收養登記在這個情境中如何分流?
- 正確承辦機關與管轄規則如何判斷?
- 線上、委託與臨櫃送件前要核對什麼?
三十秒分流結論
改名
符合姓名條例改名事由者,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改名,字義不雅等事由以三次為限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撤銷原改名登記須回原辦理戶所)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限以字義粗俗不雅等事由為未滿14歲子女改名,由法定代理人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
- 核心指南: 改名完整申辦指南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
子女出生登記後,未成年由父母書面約定、成年自行申請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各以一次為限
- 正確承辦: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經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得向全國任一戶所);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由法院裁判後向戶所登記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可線上申辦:申請人為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須成年、領有自然人憑證,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
- 核心指南: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完整申辦指南
認領登記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後視為婚生子女,須向戶政辦理的身分登記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判決認領須先經法院裁判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認領登記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一般認領須臨櫃
- 核心指南: 認領登記完整申辦指南
戶長變更
原戶長辭退或不能任事時辦理戶長變更,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限原戶長辭退、年邁、病重等;原、新戶長均在臺有戶籍且同戶,由成年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申辦
- 核心指南: 戶長變更完整申辦指南
分戶
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分戶登記
- 正確承辦: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 線上狀態: 官方未載明。 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事項一覽表未列分(合)戶登記
- 核心指南: 分戶完整申辦指南
收養登記
收養須先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後30日內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收養登記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收養認可由法院裁定)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雙方均在臺有戶籍,由成年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確定後30日內線上申辦
- 核心指南: 收養登記完整申辦指南
終止收養登記
收養雙方合意(未成年須法院認可)或經法院裁判終止收養關係後,須向戶政辦理的登記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應向法院聲請認可,宣告終止則由法院裁判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終止收養登記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合意終止須臨櫃
- 核心指南: 終止收養登記完整申辦指南
照這個順序完成
改名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成年人以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單方申請須另附他方同意書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撤銷原改名登記須回原辦理戶所)。可以。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撤銷原變更姓名登記須至原辦理的戶政事務所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本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改名登記 有條件。 限以字義粗俗不雅等事由為未滿14歲子女改名,由法定代理人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
- 準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戶口名簿
- 改名證明文件
- 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他方同意書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子女出生登記後:未成年前由父母書面約定,成年後自行申請;法定情形得由父母一方或子女請求法院宣告變更
- 確認承辦與管轄: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經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得向全國任一戶所);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由法院裁判後向戶所登記。有條件。 變更登記原則向戶籍地戶所;經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例:姓名變更)得向全國任一戶所;法院宣告案線上登記後換證可至任一戶所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委託他人,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未成年人由父母雙方申請,未到場一方附同意書 有條件。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可線上申辦:申請人為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須成年、領有自然人憑證,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
- 準備文件: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
- 未成年約定變更: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
- 未成年:父母雙方申請,未到場一方附同意書
- 法院宣告:判決書、確定書或裁定確定書
- 換發身分證:最近2年半身彩色照片1張或數位相片
- 委託: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認領登記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認領人(生父)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無此二者時以利害關係人申請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判決認領須先經法院裁判。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有條件。 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認領登記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一般認領須臨櫃
- 準備文件:
- 一般認領:生父母協同提出之認領同意書
- 生父單獨認領:醫療機構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實驗室開具之DNA親子鑑定證明文件
- 判決認領: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調解筆錄
- 撫育認領:生父撫育證明文件
- 認領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被認領人另附戶口名簿
- 最近2年內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經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戶長變更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新戶長親自申請(附原戶長同意書),或原、新戶長雙方申請;可委託他人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可以。 戶長變更屬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委託,受委託人帶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正本、新戶長委託書、原戶長同意書 有條件。 限原戶長辭退、年邁、病重等;原、新戶長均在臺有戶籍且同戶,由成年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申辦
- 準備文件:
- 新戶長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 戶口名簿正本
- 原戶長同意書(原戶長未到場時)
- 委託者: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委託書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分戶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本人或戶長;無上述申請人時由利害關係人;受委託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或分戶前後雙方戶長共同為之
- 確認承辦與管轄: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不可以。 限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受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委託他人,須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官方未載明。 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事項一覽表未列分(合)戶登記
- 準備文件:
- 單獨立戶之房屋證明文件
- 分戶者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另一方同意書
- 委託者: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 證明文件須提出正本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未查到獨立線上申辦入口,請依官方說明選擇管道
收養登記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無上述申請人時由利害關係人;可委託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收養認可由法院裁定)。可以。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委託他人,須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有條件。 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雙方均在臺有戶籍,由成年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確定後30日內線上申辦
- 準備文件:
- 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收養人、被收養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 養子女從姓約定書
- 委託者: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終止收養登記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無此二者時以利害關係人申請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應向法院聲請認可,宣告終止則由法院裁判。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有條件。 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經法院裁判確定者,無庸經核准即得逕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終止收養登記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合意終止須臨櫃
- 準備文件:
- 終止收養書約、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調解或和解筆錄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收養人、被收養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 最近2年內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經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本頁要核對的重點
改名
誰可以辦
成年人以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單方申請須另附他方同意書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撤銷原變更姓名登記須至原辦理的戶政事務所
能否委託
可以。 本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改名登記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限以字義粗俗不雅等事由為未滿14歲子女改名,由法定代理人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
應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戶口名簿
- 改名證明文件
- 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他方同意書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
誰可以辦
子女出生登記後:未成年前由父母書面約定,成年後自行申請;法定情形得由父母一方或子女請求法院宣告變更
管轄與跨區規則
有條件。 變更登記原則向戶籍地戶所;經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例:姓名變更)得向全國任一戶所;法院宣告案線上登記後換證可至任一戶所
能否委託
可以。 可委託他人,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未成年人由父母雙方申請,未到場一方附同意書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可線上申辦:申請人為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須成年、領有自然人憑證,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
應備文件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
- 未成年約定變更: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
- 未成年:父母雙方申請,未到場一方附同意書
- 法院宣告:判決書、確定書或裁定確定書
- 換發身分證:最近2年半身彩色照片1張或數位相片
- 委託: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認領登記
誰可以辦
認領人(生父)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無此二者時以利害關係人申請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能否委託
有條件。 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認領登記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一般認領須臨櫃
應備文件
- 一般認領:生父母協同提出之認領同意書
- 生父單獨認領:醫療機構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實驗室開具之DNA親子鑑定證明文件
- 判決認領: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調解筆錄
- 撫育認領:生父撫育證明文件
- 認領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被認領人另附戶口名簿
- 最近2年內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經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
戶長變更
誰可以辦
新戶長親自申請(附原戶長同意書),或原、新戶長雙方申請;可委託他人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戶長變更屬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能否委託
可以。 可委託,受委託人帶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正本、新戶長委託書、原戶長同意書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限原戶長辭退、年邁、病重等;原、新戶長均在臺有戶籍且同戶,由成年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申辦
應備文件
- 新戶長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 戶口名簿正本
- 原戶長同意書(原戶長未到場時)
- 委託者: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委託書
分戶
誰可以辦
本人或戶長;無上述申請人時由利害關係人;受委託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或分戶前後雙方戶長共同為之
管轄與跨區規則
不可以。 限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受理
能否委託
可以。 可委託他人,須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能否線上辦
官方未載明。 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事項一覽表未列分(合)戶登記
應備文件
- 單獨立戶之房屋證明文件
- 分戶者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另一方同意書
- 委託者: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 證明文件須提出正本
收養登記
誰可以辦
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無上述申請人時由利害關係人;可委託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能否委託
可以。 可委託他人,須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雙方均在臺有戶籍,由成年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確定後30日內線上申辦
應備文件
- 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收養人、被收養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 養子女從姓約定書
- 委託者: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終止收養登記
誰可以辦
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無此二者時以利害關係人申請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能否委託
有條件。 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經法院裁判確定者,無庸經核准即得逕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終止收養登記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合意終止須臨櫃
應備文件
- 終止收養書約、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調解或和解筆錄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收養人、被收養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 最近2年內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經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
常見走錯路與退件原因
改名
- 以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特殊原因改名以3次為限;未成年人第2次改名須成年後
- 經通緝或羈押、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者,不得改名(過失犯罪不在此限)
- 新名字須使用通用字典或教育部國語辭典所列文字,否則不予登記
- 不要誤送:以為要回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符合改名情形者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 不要誤送:撤銷改名到任一戶所辦。 須至原辦理變更姓名登記的戶政事務所申請
- 不要誤送:14歲以上或其他事由想線上改名。 不受理線上申請,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
- 父母書面約定變更與成年自行變更,各以一次為限;抽籤決定或無依兒童依監護人姓氏登記者,嗣後變更不計入次數;養子女被收養後的變更不受被收養前次數限制
- 姓名條例第十五條:經通緝或羈押、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者,不得申請改姓(過失犯罪不在此限);後兩款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
- 法院宣告案線上申辦:未成年子女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 不要誤送:父母離婚後由一方自行到戶所為未成年子女改姓。 未成年前的變更是由父母以書面約定;父母離婚、一方死亡、生死不明滿3年或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者,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宣告變更
認領登記
- 倘認領人與被認領人間無親子血緣關係,該認領登記因不符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要件而自始無效,依戶籍法第23條應予撤銷;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提供不實資料者,依戶籍法第76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 不要誤送:以為認領後反悔可以隨時撤銷。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者不在此限
- 不要誤送:想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他人子女,以為也能用認領登記辦理。 認領登記須認領人(生父)與被認領人具親子血緣關係;欲收養無血緣關係之他人子女,應依民法收養規定向法院聲請認可後,以收養登記辦理
戶長變更
- 新戶長單獨申請須附原戶長同意書
- 原戶長為未成年人時,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請
- 共同事業戶之戶長變更須臨櫃辦理
- 不要誤送:戶長死亡、遷出或分戶時另辦戶長變更。 由該項登記的申請人擇定戶內具行為能力者一人繼為戶長,不適用線上戶長變更
- 不要誤送:以為要回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分戶
- 夫妻、未成年子女不得於同一地址分為兩戶
- 未成年子女不得單獨立戶;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須附另一方同意書
- 單獨立戶須附房屋證明文件,如所有權狀、最近一期已完稅房屋稅單等
- 不要誤送:以為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都能辦分戶。 須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 不要誤送:把搬到其他地址另立一戶當成分戶。 分(合)戶限於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併
收養登記
- 收養須先以書面向法院聲請認可,須附法院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
- 涉外及大陸地區人民收養案件須再經我國法院裁定認可
- 收養者須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夫妻共同收養、收養配偶子女另有規定)
- 不要誤送:以為直接到戶政事務所就能辦收養。 須先向法院聲請認可,取得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後再到戶所登記
- 不要誤送:以為要回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終止收養登記
- 養子女未滿7歲者,應由收養終止後之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應得收養終止後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如無法定代理人,宜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監護人後再受理
- 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法院認終止收養顯失公平者,得不許可
- 不要誤送:以為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斷絕親子關係」登記。 戶籍法列舉的身分登記項目沒有「斷絕親子關係」;終止收養登記的條文對象是「養父母」與「養子女」
- 不要誤送:以為法院裁判終止收養後戶政會自動辦好,不用自己申請登記。 終止收養登記以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未於法定期間申請、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才會逕為登記
費用、時間、期限與完成結果
改名
- 費用: 涉及換發國民身分證者規費50元;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每張新臺幣十五元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自戶籍登記之日起生效;戶政機關同時依職權更新配偶、子女戶籍資料上的姓名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
- 費用: 涉及換發國民身分證者規費50元;換領戶口名簿每份新臺幣三十元
- 處理時間: 臺中市:隨到隨辦(不含查證時間)
- 期限: 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戶籍登記應於確定後三十日內申請;線上申辦須在案件確定後30日內,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 完成結果: 變更後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本人或受委託人,每張新臺幣15元)
認領登記
- 費用: 認領登記本身的規費官方頁面未載明;如需換領國民身分證,規費新臺幣50元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認領,須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線上或臨櫃登記,逾期未申請經催告仍不辦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登記
- 完成結果: 完成認領登記,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
戶長變更
- 費用: 戶口名簿記載事項變更應換領,每份新臺幣三十元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分戶
- 費用: 經戶籍登記之戶應請領戶口名簿,每份新臺幣三十元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完成結果: 另立新戶,新戶應請領戶口名簿
收養登記
- 費用: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法院裁定確定後30日內;經催告仍不申請由戶所逕為登記,無正當理由逾期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
- 完成結果: 養子女依書面約定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姓;被收養者得依姓名條例申請改名
終止收養登記
- 費用: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終止收養,須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未申請經催告仍不辦者,依戶籍法第48條之2規定由戶政事務所逕為登記
- 完成結果: 完成終止收養登記後,養子女自終止時起回復本姓,並回復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
若上面顯示「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代表本批官方來源不足以支持全國一致答案;請直接向承辦機關確認,不要拿其他縣市或其他身分類別的規則套用。
同叢集下一步
- 改名核准後還有哪些資料要更新?戶籍登記與證件換發順序
- 終止收養成立後還要辦什麼?法院文件與戶政登記分開看
- 改名可以全程線上辦嗎?申請條件、戶政登記與換證分流
- 法院裁定收養後戶籍會自動更新嗎?確定證明與登記順序
- 親子生活與照顧資訊請到育兒喵
官方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內政部法規)|戶籍法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事項一覽表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民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政規費收費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姓名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內政部戶政司|常見問答集 Q01「子女從姓及改姓有那些規定?又應如何辦理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常見問答集 Q02「改名有那些規定?又應如何辦理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變更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注意事項
- 內政部戶政司|收養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收養登記注意事項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戶籍行政科|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常見問答-怎麼更換戶長?
- 基隆市中正戶政事務所|戶長變更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戶長變更登記注意事項
-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臺中市戶政人員工作手冊 16-1 戶長變更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籍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內政部戶政司|分(合)戶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常見問答集 Q06「辦理遷入單獨成立一戶,應提憑哪些文件?」
- 內政部戶政司|未成年子女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注意事項
- 臺中市政府|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申辦服務(改姓、改名、更改姓名或更正本名)
- 內政部戶政司|請領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
- 內政部戶政司|認領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認領登記注意事項
- 內政部戶政司|常見問答集 Q03「如何辦理認領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終止收養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終止收養登記注意事項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6 日。官方規則、入口與表單可能更新;正式送件前請再次開啟上列官方來源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