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敬老卡:申請地點、每月 600 點使用範圍與優惠
高雄敬老卡 115 年 7 月改成每月 600 點新制,這篇整理哪裡辦、點數怎麼取得、每項扣多少與月票怎麼買。

高雄市敬老卡在 115 年 7 月 1 日改成每月 600 點社福點數的新制,除了搭車,還能扣醫院掛號費、運動中心與藝文場館,甚至拿來買 MeNGo 月票。新制上路後,取得點數的方式也和以前不同。
這篇依高雄市社會局頁面與《高雄市社會福利優惠票卡補助辦法》,整理申請地點與文件、600 點的使用範圍與扣點上限、線上能辦到哪一步,以及遺失、展期與退費。
三十秒答案
設籍高雄市、年滿 65 歲(原住民 55 歲)的市民,生日當月第 1 個工作日起,帶身分證與一年內 2 吋彩色照片 1 張,到各區公所或社會局辦理可現場領卡;到捷運站服務台送件約 10 日取卡。
首次免製卡費,遺失、損壞再辦要現場繳 100 元製卡費(社會局頁面未標日期)。官方頁未列線上申請。
115 年 7 月 1 日起每月 600 點,當月用不完月底歸零。高雄輕軌、公車式小黃與幸福巴士免費,公車、捷運、渡輪、臺鐵、特約計程車、運動中心、藝文場館、門診掛號費與 MeNGo 月票可扣點。
申請資格:敬老卡與博愛卡擇一
社會局〈敬老卡優惠〉寫明,本市年滿 65 歲以上市民及年滿 55 歲以上原住民,生日當月第 1 個工作日即可申辦。持新式永久居留證、居留地在高雄市的 65 歲以上外籍長輩也可以辦。
補助辦法第四條(自 115 年 7 月 1 日施行)規定,敬老卡每月 600 點,身心障礙者的博愛卡每月 900 點,同時符合兩種資格的人擇一申辦。
社會局問答說明兩張卡使用範圍相同,只有通用計程車限博愛卡;需要博愛陪伴卡的身障者,建議申請博愛卡。
115 年 7 月起 600 點的使用範圍
| 項目 | 扣點方式 |
|---|---|
| 高雄市區公車、公路客運 | 起跳票價 8 點,單趟 16 點上限,不可扣觀光路線 |
| 公車式小黃、幸福巴士、高雄輕軌 | 不扣點,即免費搭乘,上下車或進出站都要刷卡 |
| 高雄捷運、市營渡輪 | 每次依實際搭乘半價扣點,渡輪不含觀光路線 |
| 特約計程車 | 每次扣抵 85 點 |
| 臺鐵 | 半價扣點,最高扣抵 50 點,起訖站其中一站須為高雄市轄內 18 站之一 |
| 運動中心、特約銀髮健身俱樂部、市立藝文場館 | 當日每次最高扣抵 50 點 |
| 門診掛號費 | 當日每次最高扣抵 50 點 |
| MeNGo 月票 | 扣 199 點買公車暢遊月票,或扣 399 點買市區通勤月票 |
表列點數用完後,屬老人福利法第 25 條的優惠項目仍享原半價。臺鐵、計程車有每次上限,超過部分從卡內儲值金扣,社會局建議先到捷運站或便利商店儲值。
公車扣點三處寫法角度不同:表格寫起跳 8 點、單趟 16 點上限;問答寫依實際搭乘半價扣點;補助辦法寫半價搭乘公共車船。輕軌與公車式小黃免費的寫法,社會局與高齡友善專區頁有寫,辦法條文沒有提到。
掛號費、藝文場館與月票:非交通用途細節
- 門診掛號費:115 年 7 月 1 日起開放公辦公營市立醫院(民生、中醫、聯合、凱旋)、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及 38 區衛生所;115 年 7 月 27 日起加入大同、鳳山、旗津、岡山、小港等公辦民營市立醫院。
- 掛號費只能在繳費櫃檯扣,自助繳費機與醫指付無法扣點。
- 市立藝文場館:包含高雄市電影館、高雄市立美術館、哈瑪星台灣鐵道館、鳳儀書院、見城館等文化局指定場館。
- MeNGo 199 點月票:30 天內不限次數搭高雄市區公車(含小黃公車、幸福巴士),不含公路客運編碼 4 碼之 8XXX 路線、快線、JOY 及台灣好行路線,附贈 YouBike 2.0(E) 每趟前 30 分鐘免費。
- MeNGo 399 點月票:30 天內不限次數搭捷運、輕軌、公車、客運、渡輪與臺鐵。
月票不能用「點數加現金」,一扣點就不能退票、退點或換現金,同一效期只能有一筆,也不能跨縣市使用。官方頁沒有列出一般商店可用點數消費。
高雄敬老卡可以線上申請嗎
官方頁面未列線上申請管道。高雄數位市民〈敬老卡申辦說明〉把申辦方式標為「臨櫃」,寫明到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辦理。
線上能做的是兩件周邊事:到一卡通公司網站查詢點數與扣點,以及用 MeNGo APP 或官網註冊會員。註冊後仍要帶敬老卡與身分證,到區公所或社會局 9 樓老人福利科購買月票。
同一頁的福利內容寫每年 1,200 點社福點數,頁面未標日期,屬舊制寫法,以補助辦法與社會局最新公告的每月 600 點為準。
申辦地點與方式對照
| 你的情況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本人到區公所或社會局 | 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現辦現領 | 身分證、一年內半身 2 吋彩色照片 1 張、印章 |
| 本人到捷運站 | 高雄捷運各車站服務台送件,約 10 日配送回原站取卡 | 同上 |
| 委託他人代辦 | 填委託書,受託人到區公所 | 申請人文件、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新興區公所頁另列代辦人印章) |
| 55 至 64 歲原住民 | 同上窗口 | 另附戶口名簿正本 |
| 外籍長輩 |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或居留所在地區公所,約 10 天取卡 | 新式永久居留證、照片、印章或簽名 |
| 未領身分證者 | 同上窗口 | 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 |
受理地點有兩種寫法:社會局頁列區公所、社會局與捷運站服務台,補助辦法第六條只寫區公所或各捷運車站。外籍長輩頁(更新日期 115-09-11)寫可附 28 元掛號回郵信封,由社會局郵寄到指定地址。
應備文件清單
必備
- 身分證正本;未領有身分證者改附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驗畢退還。
- 最近一年內 2 吋半身彩色照片 1 張。
視情況
- 55 至 64 歲原住民:登記原住民身分的戶口名簿正本。
- 委託代辦: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新興區公所頁另列代辦人印章。
- 補發第二張卡:新興區公所頁另列金融帳戶。
容易漏帶
- 印章:社會局頁與新興區公所頁列入,補助辦法沒有列,建議帶著。
- 同時要買 MeNGo 月票:新興區公所頁另列手機;社會局頁寫要先完成 MeNGo 會員註冊。
製卡費、取卡時間與洽詢電話
初次申辦免繳製卡費;遺失、損壞等可歸責於持卡人的原因要再辦,現場繳 100 元製卡費(社會局頁與高雄數位市民頁均未標日期)。區公所與社會局現場領卡,捷運站製卡約 10 天,遇假日順延。
敬老卡業務洽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社會局頁寫 07-3368333 轉 2441,高雄數位市民頁寫轉 2448。對扣款金額有疑義,可洽交通局 07-2299803,可查 3 天前至 1 年內的交易紀錄。
從申辦到取得點數的步驟
- 生日當月第 1 個工作日起,準備身分證、一年內 2 吋照片與印章。
- 到區公所、社會局或捷運站服務台填申請表送件。
- 區公所與社會局現場領卡;捷運站約 10 日後回原站取卡。
- 115 年 7 月 1 日起新辦的卡直接取得 600 點;之後每月第一次在公車、捷運、臺鐵、計程車或場館刷卡,即取得當月點數。
- 搭臺鐵或特約計程車前,先在卡內儲值。
- 搭特約計程車先電話或 APP 叫車,說明以敬老卡付款。
點數異常、遺失與展期的注意事項
- 舊卡轉新制:115 年 6 月 30 日前已持卡的人,要先搭公車、捷運、輕軌或到區公所、捷運站服務台過卡取得 600 點;臺鐵與特約計程車票機沒有過卡功能,第一次就搭會造成點數異常,要到社會局或區公所辦過卡設定。
- 計程車現金:點數與儲值金不足支付當趟車資時,要以現金支付全額車資。
- 遺失:先打一卡通 07-7912000 掛失,再到區公所或社會局補發,繳 100 元(社會局頁面未標日期)現場領卡。
- 效期:敬老卡有效期限 10 年。尚未逾期或剛逾期(前後 1 個月內),只要曾使用敬老卡搭乘公車、捷運或輕軌,即可自動延長 10 年效期;也可持身分證及敬老卡到區公所社會課、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或一卡通北高雄服務中心(高雄捷運後驛站 B1 近 3 號出口)辦理展期,現場取卡。逾期超過 1 個月要到區公所或社會局轉送,約 10 個工作日取卡。
- 借給他人:經查獲者,主管機關得收回票卡並停止優惠一年,再次查獲停止三年,使用人要補足票價。
常見問題
高雄敬老卡的點數沒用完可以累積嗎?
不會累積。社會局問答寫明每月 600 點僅限當月使用,剩餘點數於月底自動歸零;補助辦法也規定社福點數每月重新計算、不得累計。
高雄敬老卡卡內的錢要怎麼退?
帶身分證與本人金融帳戶資料(如存摺影本)到區公所或社會局申請,由受理單位轉送一卡通公司,自一卡通收件後 10 日內把餘額存入帳戶。想把餘額轉到新卡,則帶新卡與原卡去辦。
到醫院可以請人幫忙叫敬老卡計程車嗎?
社會局頁寫,自 115 年 6 月 1 日起,高雄市 22 家醫院可持敬老卡到志工服務台,由志工協助叫車,名單包含市立醫院、義大、高雄長庚、高雄榮民總醫院等。
辦好高雄敬老卡之後
想比較其他縣市的點數,可回〈敬老卡總覽〉;同在南部的臺南沒有點數制,見〈臺南市敬老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長輩,可先看〈愛心卡怎麼申請〉再決定辦敬老卡或博愛卡。
資料來源與查核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敬老卡優惠〉與〈高雄市社會福利優惠票卡申辦Q&A〉
- 《高雄市社會福利優惠票卡補助辦法》修正後條文(115 年 7 月 13 日令修正,自 115 年 7 月 1 日施行)
- 高雄市政府高齡友善資訊專區〈敬老卡優惠〉、〈高雄市外籍居留長輩敬老卡優惠〉(115 年 9 月 11 日更新)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高雄市敬老卡申辦〉(115 年 9 月 18 日更新)、高雄數位市民〈敬老卡〉申辦說明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點數與使用範圍依 115 年 7 月新制,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