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書怎麼寫、怎麼登記:書約要件、證人與結婚證明書申請
結婚書約、結婚證明書、結婚公證書各是什麼:書約欄位與證人條件、範例下載,以及登記後證明書怎麼申請、能不能代辦。

大家口中的「結婚證書」,在官方文件裡分成登記前要寫的結婚書約,以及登記後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的結婚證明書。這篇依民法、戶籍法與內政部戶政司的範例和問答,說明書約要寫哪些欄位、證人條件,以及結婚證明書怎麼申請。
三十秒答案
結婚書約要載明雙方的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居留證號碼)、戶籍地址,並有二名以上成年且未受監護宣告之證人簽名或蓋章。內政部戶政司提供中文、英文書約範例。
雙方帶書約與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親自到任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登記無須繳交規費。辦妥後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中文或英文結婚證明書,每張 100 元。
書約、證明書、公證書:三種文件的差別
| 文件 | 什麼時候用 | 誰簽署或核發 | 費用 |
|---|---|---|---|
| 結婚書約 | 辦結婚登記時繳交 | 結婚雙方與二名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 | 自行填寫,戶政司提供範例 |
| 結婚證明書 | 辦妥結婚登記後用來證明婚姻 | 戶政事務所核發,中文或英文 | 每張 100 元 |
| 載有結婚記事的戶籍謄本 | 辦妥結婚登記後據以證明 | 任一戶政事務所 | 見戶籍謄本規費說明 |
| 結婚書面公證書 | 在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 | 公證人作成 | 公證費 1,000 元 |
結婚是否生效看戶政登記。戶政司寫明,97 年 5 月 23 日起結婚生效日即為結婚登記日;結婚書面公證書在辦妥登記前不生結婚效力,登記後要證明婚姻,看的是後兩種文件。
依你要辦的事分流
| 你要辦的事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還沒登記,要準備書約 | 依戶政司範例填寫,雙方與二名證人簽名或蓋章 | 雙方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戶籍地址 |
| 雙方在國內辦結婚登記 | 雙方親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書約、雙方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可簽名)、相片 |
| 登記後申請結婚證明書 | 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中文或英文版 | 規費每張 100 元,其他應備證件請洽戶政事務所 |
| 委託他人申請結婚證明書 | 由受委託人代為申請 | 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或簽名 |
| 一方為外國籍 | 雙方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 另附中文姓名聲明書、經驗證的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
| 同性婚姻 | 使用依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書約範例 | 書約與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
結婚登記原則上由雙方親自辦理,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登記後的結婚證明書也可以委託他人申請。本人申請結婚證明書時要帶哪些證件,戶政司問答未詳列,出發前可先向戶政事務所確認。
書約一定要有的欄位與證人條件
民法第 982 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依第 988 條,不具備這個方式者,結婚無效。
戶政司申辦須知寫明,書約應載有雙方的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以及 2 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
證人條件寫在〈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二名以上成年且未受監護宣告之證人。戶政司問答另說明,依民法第 12 條,滿 18 歲為成年。
戶政司中文範例的書約本文是「合意結婚,依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事務所為結婚之登記」,結婚人與證人欄位各兩處,均可簽名或蓋章,末尾填中華民國年月日。
範例備註寫明結婚不得違反民法第 983 條,也就是直系血親、姻親與一定親等內旁系親屬的結婚限制。同性婚姻另有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 4 條的書約範例。
書約與結婚登記的文件清單
必備
- 結婚書約:雙方資料與二名以上證人的簽名或蓋章。
- 雙方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證件均需正本。
- 最近 2 年內拍攝的符合規格相片 1 張或數位相片;影像建檔日期在 2 年內且人貌相符者得免繳。
視情況
- 外國籍配偶: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 大陸地區配偶:經移民署加蓋「通過面談,請憑辦理結婚登記」章戳之臺灣地區入出國許可證。
- 外文文件: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容易漏帶
- 證人資格:證人要成年且未受監護宣告,簽名或蓋章不能少。
- 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效期:自原核發機關核發之日起 6 個月內有效。
委託他人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以及在國外結婚後回國登記等細節,這篇不重複,請見〈結婚登記要帶什麼〉。
規費、書約範例下載與官方入口
戶政司問答寫明,戶政事務所辦理任何戶籍登記,包括結婚登記均無須繳交規費;因登記須換領國民身分證每張 50 元、戶口名簿每份 30 元,申請結婚證明書 100 元。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6 條規定,結婚證明書每張新臺幣一百元,英文結婚證明書每張也是一百元。處理要多久,官方頁面未載明,請向受理的戶政事務所確認。
書約範例可下載戶政司〈結婚書約範例〉,同性結婚另有依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 4 條的書約範例可下載;申辦須知見〈結婚登記〉。
戶政事務所填寫用的表單是〈結婚登記申請書〉,欄位有申請人、受委託人、雙方的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日期、姓名羅馬拼音與戶籍地址。
從寫書約到拿到結婚證明書
- 下載戶政司書約範例,確認雙方都已滿 18 歲,且沒有民法第 983 條的禁婚親屬關係。
- 填寫雙方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居留證號碼)與戶籍地址。
- 請二名成年且未受監護宣告的證人簽名或蓋章。
- 雙方帶書約與證件,親自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無法在登記當日到場者,可於登記日前 3 個辦公日內先辦理並指定登記日。
- 登記完竣後繳納規費,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中文或英文結婚證明書,每張 100 元。
- 之後需要時,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再申請結婚證明書,或申請載有結婚登記記事的戶籍謄本。
書約可能被退回的官方要件
戶政司頁面沒有列出書約的常見填寫錯誤,書約可否塗改、是否需用特定紙張也未載明。以下只列官方明文的要件,缺少任何一項,請先補齊再送件。
- 證人少於二人,或證人未成年、受監護宣告。
- 缺少雙方的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戶籍地址。
- 當事人未滿 18 歲:戶政司問答寫明未成年人不得辦理結婚登記。
- 違反民法第 983 條的親屬結婚限制。
- 外籍配偶的婚姻狀況證明文件超過 6 個月或未經驗證,外文文件未附中文譯本。
常見問題
結婚證明書可以請別人代辦嗎?
可以。戶政司問答寫明,申請結婚證明書得委託他人辦理,受委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或簽名。結婚登記本身原則上由雙方親自辦理,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所核准才能書面委託。
結婚證明書一定要回戶籍地申請嗎?
不用。戶政司問答寫明,結婚當事人嗣後申請中、英文結婚證明書,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也可以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載有結婚登記記事之戶籍謄本。
公證結婚拿到的公證書,可以當結婚證明嗎?
臺北地院公證處寫明,完成公證結婚後請務必赴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始生結婚之效力;如需結婚證明書,請於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後,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週末想辦結婚登記,戶政事務所有開嗎?
戶政司問答寫明,是否提供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服務,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請逕洽欲前往的戶政事務所詢問。指定登記日的方式見〈結婚登記可以預約嗎〉。
登記完成之後
想預約戶所時段、指定特定日期登記,見〈結婚登記可以預約嗎〉;想在法院辦儀式再登記,見〈公證結婚怎麼辦〉。
改用戶籍謄本證明婚姻時,謄本種類與規費見〈戶籍謄本怎麼申請〉,戶政事務所地點可查全國戶政機關。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內政部戶政司〈結婚登記〉、〈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
- 內政部戶政司〈結婚書約範例〉、同性結婚書約範例(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版)、〈結婚登記申請書〉
- 內政部戶政司登記婚問答〈Q01〉、〈Q04〉、〈Q09〉、〈Q10〉、〈Q11〉、〈Q12〉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處〈結婚書面公證〉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民法〉、〈戶籍法〉、〈戶政規費收費標準〉、〈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