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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

首次發布:

戶籍遷徙不應被直接推論為醫療資格失效,分別確認投保及卡片資料。

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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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遷徙不應被直接推論為醫療資格失效,分別確認投保及卡片資料。

這一頁只解決「戶籍遷徙不應被直接推論為醫療資格失效,分別確認投保及卡片資料。」這個決策,不重複整篇核心指南。所有資格、窗口、文件、費用與期限都直接取自已查核的 Service Router。

先做這三個判斷

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先做這三個判斷段落導航圖
第 1 張段落導航圖:先做這三個判斷。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1. 先核對: 遷入與遷出登記(遷戶籍)、重大傷病證明、健保卡補發與換發、健保轉出與轉入在這個情境中如何分流?
  2. 先核對: 正確承辦機關與管轄規則如何判斷?
  3. 先核對: 線上、委託與臨櫃送件前要核對什麼?

只要其中一題還不能確認,就先不要送件。回到官方說明或核心指南核對,會比拿其他人的案件經驗硬套安全。

正確分流結論

  • 遷入與遷出登記(遷戶籍): 遷出或遷入他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辦遷徙登記,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正確承辦是遷入地戶政事務所(同一鄉鎮市區內住址變更: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 重大傷病證明: 經特約醫師診斷為重大傷病者向健保署申請,持有效證明就醫依規定範圍免自行負擔費用正確承辦是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分區業務組(現場或郵寄);可委託特約醫院、診所代辦。
  • 健保卡補發與換發: 健保卡遺失、毀損、換相片可臨櫃、郵局、公所或網路申請,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正確承辦是健保署各服務櫃台、各郵局營業地點、所屬投保的公所、網路或 APP;身分證與健保卡同時遺失可在戶政事務所一併辦。
  • 健保轉出與轉入: 換工作或改變投保身分時,由原投保單位辦轉出、新投保單位銜接投保的健保手續正確承辦是原投保單位(公司、職業工會、公所等)填退保申報表送所在地健保署分區業務組;新投保單位辦理投保。

這個情境要看的官方規則

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這個情境要看的官方規則段落導航圖
第 2 張段落導航圖:這個情境要看的官方規則。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遷入與遷出登記(遷戶籍)

誰可以辦

本人或戶長(全戶遷徙以戶長);無上述人時利害關係人;受委託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或雙方戶長共同為之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可網路預約臨櫃時段,或線上填委託書後由受委託人臨櫃辦理

應備文件

  • 原戶籍地戶口名簿
  • 遷入地戶口名簿
  • 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另立一戶:單獨立戶之證明文件
  • 委託: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當事人相片
  •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另一方同意書

費用

換證規費每張50元;遷徙登記須同時初(換)領戶口名簿,每份30元

常見失敗原因

  • 無居住事實而故意為不實之申請,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 另立一戶須另附單獨立戶之證明文件
  • 租屋另立一戶若租約未公證,須同時附出租人房屋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單等證明
  • 受保護管束限制住居者遷徙,須經檢察官核准
  • 臺北市:僅缺遷出地戶口名簿時可先辦遷入,再由戶所通知遷出地戶長補換領
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遷入與遷出登記(遷戶籍)段落導航圖
第 3 張段落導航圖:遷入與遷出登記(遷戶籍)。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重大傷病證明

誰可以辦

保險對象經特約醫院、診所醫師診斷為重大傷病者

能否線上辦

官方未載明。 健保快易通APP可查申請進度、有效期限並下載效期內核定通知書(效力同臨櫃);網路服務可查2個月內的審查進度、申請下載通知函

應備文件

  • 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附表二)
  • 診斷證明書(病名欄加填國際疾病分類碼)
  • 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佐證資料
  •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透析或呼吸器治療者:醫院加填附表三至五

費用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常見失敗原因

  • 診斷證明書自開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逾期不予受理
  • 逾重新申請期限才申請,經核定者以申請之日為生效日;原疾病經重新審查確認不符規定者,不再發給
  • 爭議審議經審定駁回者,應檢附新檢查、檢驗或病理切片等報告,始得重新申請
  • 網路服務申請通知函:非在保狀態不受理;僅核定同意且效期內者可下載;同日同一類別不可重覆申請
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重大傷病證明段落導航圖
第 4 張段落導航圖:重大傷病證明。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健保卡補發與換發

誰可以辦

製卡對象本人或代理人;網路申辦可替同一健保戶之家人申請

能否線上辦

可以。 網路平台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登入、免憑證專區,或健保快易通APP健保櫃檯申請

應備文件

  • 製卡對象(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2年內正面脫帽大頭照相片乙張
  •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 郵局另附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1份

費用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非台灣銀行帳戶轉帳可能收3~15元手續費,超商繳費須自付手續費

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健保卡補發與換發段落導航圖
第 5 張段落導航圖:健保卡補發與換發。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常見失敗原因

  • 相片須2年內、正面、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相片
  • 變更身分證號者無法當日領卡
  • 相片可用光碟,但不接受USB
  • 郵局只收現金
  • 轉帳時銷帳編號輸入錯誤,系統無法辨識,無法進入製卡作業

健保轉出與轉入

誰可以辦

保險對象轉換投保單位或改變投保身分時,由原投保單位辦理轉出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公所投保對象可用健保快易通APP辦理轉出;第6類身分者亦可透過APP「健保櫃檯」加保

應備文件

  • 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由投保單位填寫)
  • 退保申報表影本(原單位交保險對象帶到新單位)

費用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健保轉出與轉入段落導航圖
第 6 張段落導航圖:健保轉出與轉入。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常見失敗原因

  • 投保紀錄中斷將無法持健保卡就醫,須先自行墊付醫療費用,補辦投保後才退費
  • 健保署清查中斷投保時,中斷者須一次追繳中斷期間保費
  • 符合被保險人身分者不得以眷屬身分投保
  • 戶籍遷出國外即喪失投保資格,應予退保
  • 舊制已停保者出國未滿6個月返國,應註銷停保並補繳保費

上面若顯示「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就是本批來源不足以支持全國一致答案;本頁不自行補一個看似完整的數字或規則。

送件前的停止點

遷入與遷出登記(遷戶籍)

  • 無居住事實而故意為不實之申請,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 另立一戶須另附單獨立戶之證明文件
  • 租屋另立一戶若租約未公證,須同時附出租人房屋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單等證明
  • 受保護管束限制住居者遷徙,須經檢察官核准
  • 臺北市:僅缺遷出地戶口名簿時可先辦遷入,再由戶所通知遷出地戶長補換領
  • 不要誤送:以為要先回原戶籍地辦遷出。 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遷出一併辦理,附原戶籍地戶口名簿
  • 不要誤送:以為遷戶籍可以全程線上辦。 遷入、住址變更不在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事項內,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可網路預約)
  • 不要誤送:以為房東可以不讓房客設籍。 內政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明定房東不得拒絕房客設籍
  • 不要誤送:拿不到房屋證明文件就放棄遷入。 有居住事實者可向遷入地戶所申請,由警勤區佐警或戶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 不要誤送:同一地址內另立新戶卻辦遷入。 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屬分(合)戶登記
  • 不要誤送:搬家後自己逐一跑稅務、監理、健保改地址。 遷徙登記後可申請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由戶政通報受通報機關
  • 不要誤送:房客搬走戶籍未遷,屋主以為無法處理。 全戶遷離且無法催告時,屋主可向戶籍地戶所申請將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
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遷入與遷出登記(遷戶籍)段落導航圖
第 7 張段落導航圖:遷入與遷出登記(遷戶籍)。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重大傷病證明

  • 診斷證明書自開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逾期不予受理
  • 逾重新申請期限才申請,經核定者以申請之日為生效日;原疾病經重新審查確認不符規定者,不再發給
  • 爭議審議經審定駁回者,應檢附新檢查、檢驗或病理切片等報告,始得重新申請
  • 網路服務申請通知函:非在保狀態不受理;僅核定同意且效期內者可下載;同日同一類別不可重覆申請
  • 不要誤送:醫師逕行認定的項目也去申請證明。 附表一註明由醫師逕行認定的項目,免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 不要誤送:以為核定通知書只能臨櫃申請。 健保快易通APP可下載效期內核定通知書,效力與臨櫃申請相同;書面證明於有效期限內遺失、損毀或需他用,也得填具申請書連同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補發或加發

健保卡補發與換發

  • 相片須2年內、正面、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相片
  • 變更身分證號者無法當日領卡
  • 相片可用光碟,但不接受USB
  • 郵局只收現金
  • 轉帳時銷帳編號輸入錯誤,系統無法辨識,無法進入製卡作業
  • 不要誤送:只有健保卡遺失卻去戶政事務所。 戶所只受理變更基本資料,或身分證與健保卡同時遺失時一併辦理
  • 不要誤送:以為只能去健保署櫃台。 可到各郵局營業地點辦理後掛號寄送,或用網路、APP申請
  • 不要誤送:到任何一個區公所辦。 限投保於鄉鎮市區公所的保險對象,在所屬投保的公所辦理
  • 不要誤送:卡片故障無法讀取就付費補發。 非人為因素致無法使用且外觀無毀損者,可免費更換,舊卡須交健保署查驗
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健保卡補發與換發段落導航圖
第 8 張段落導航圖:健保卡補發與換發。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健保轉出與轉入

  • 投保紀錄中斷將無法持健保卡就醫,須先自行墊付醫療費用,補辦投保後才退費
  • 健保署清查中斷投保時,中斷者須一次追繳中斷期間保費
  • 符合被保險人身分者不得以眷屬身分投保
  • 戶籍遷出國外即喪失投保資格,應予退保
  • 舊制已停保者出國未滿6個月返國,應註銷停保並補繳保費
  • 不要誤送:保險對象自己到健保署辦轉出。 轉出由原投保單位辦理,並複印退保申報表交保險對象帶到新投保單位投保
  • 不要誤送:離職無工作就不用投保。 無職業者應洽戶籍所在地公所以第6類身分加保
  • 不要誤送:出國前辦停保。 自113年12月23日起出國不能辦理停保,應持續依適法身分加保及繳費
  • 不要誤送:非第6類者返國後自行上網復保。 於其他類別投保者應經由所屬投保單位辦理復保

看到上述情況時,先補齊資料或改到正確窗口。投保資格、欠費、健保卡與重大傷病核定是四種不同狀態;其中一項異常不能直接推論其他項目失效。

官方入口與完整流程

搬家後重大傷病與健保卡需要重辦嗎?資格、投保與卡片分流:官方入口與完整流程段落導航圖
第 9 張段落導航圖:官方入口與完整流程。請以本段文字與官方來源為準。

同叢集延伸判斷

官方來源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6 日。正式送件前請再次開啟官方來源,確認入口、表單與個案條件仍適用。

本站相關標籤

#政府申辦與公共服務 #洽公民眾 #文章 #觀念說明 #戶籍與遷徙登記 #健保卡申辦 #遷戶籍與遷徙 #租屋與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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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1. 戶籍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內政部法規) · 2026-09-24
    • 「遷徙登記,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全戶之遷徙登記,以戶長為申請人。」
    • 「在國內之遷出登記,應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為之。」
    •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 「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為之。」
    • 「無正當理由,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於法定期間為戶籍登記之申請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新臺幣九百元罰鍰。」
    • 「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併為一戶者,應為分(合)戶登記。」
  2. 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事項一覽表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事項一覽表 出生登記 認領登記 死亡登記 離婚、終止結婚登記 出生地登記 監護登記 輔助登記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監護廢止登記 輔助廢止登記 收養登記 終止收養及回復本姓登記 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 出境遷出登記 戶長變更登記 撤冠配偶姓登記 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 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收養撤銷登記 終止收養撤銷登記 冠配偶姓登記」
  3.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 · 2026-09-24
    • 「戶政事務所核發戶口名簿,其初領、補領、換領之收費數額每份新臺幣三十元。」
  4. 常見問答集 Q06「辦理遷入單獨成立一戶,應提憑哪些文件?」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租賃之房屋者,除提憑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外,如提憑未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應同時檢附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已完稅之房屋稅單或最近 6 個月內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 「有居住之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5. 遷入登記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申請人 本人。戶長。利害關係人(無1、2申請人時)。受委託人。未成年人遷徙,應由法定代理人或遷出、遷入地雙方戶長共同為之。」
    • 「受理戶政事務所 遷入地戶政事務所。」
    • 「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委託他人申請遷入登記時應檢附當事人最近2年內所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相片或數位相片〉」
    • 「應備證件(均需正本)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應同時附原戶籍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口名簿、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須提具另一方同意書。如係另立一戶,應另提憑 單獨立戶之證明文件。」
    • 「遷入者應換領國民身分證。」
    • 「無居住事實而故意為不實之申請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 「如係另立一戶,應另提憑 單獨立戶之證明文件。」
    • 「受保護管束限制住居者辦理遷徙,應報經執行保護管束者轉請檢察官核准之。」
    • 「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應同時附原戶籍地戶口名簿)。」
  6. 住址變更登記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受理戶政事務所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 「同一鄉(鎮、市、區)變更住址3個月以上,應為住址變更登記。」
  7. 網路預約申請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網路預約請於預約日前 1 日(下午 3 時前)至 7 日完成申請」
  8. 線上填寫委託書或同意書注意事項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受委託人於30日內備齊相關戶政登記證明文件及規費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該委託或同意事項之戶籍登記案件,戶政事務所於戶政資訊系統列印上開線上表單供受委託人臨櫃簽名。」
  9.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中文網站-常見問答-如何辦理戶籍遷出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2026-09-24
    • 「6.換證規費每張50元,遷徙登記須同時初(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30元。」
    • 「另若僅未具有遷出地戶口名簿者,其他文件皆具備,可先行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戶政事務所再通知遷出地戶長辦理補換領戶口名簿,並收取戶口名簿規費30元。」
  10. 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申請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民眾於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登記、變更或更正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更正出生年月日後,得申請將最新戶籍資料通報至受通報機關。」
    • 「通報時程須 1 至 3 天。」
  11.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中文網站-常見問答-承租人或前屋主搬離居住地,戶籍仍未遷出,現房屋所有權人應如何強制將其戶籍辦理遷出手續?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2026-09-24
    • 「遷出登記之法定申請期間為遷出事實發生後3個月又30日,以申請日期為準,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所才能逕為遷徙登記。」
  12. 房客戶籍未遷離 即日起屋主可線上申請遷至戶所內政部 · 2026-09-24
    • 「內政部說明,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已有明文規定房東不得拒絕房客設籍」
  13.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中文網站-租屋設籍及權益專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2026-09-24
    • 「無法取得戶籍遷入文件可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居住查實後辦理戶籍遷入」
  14. 常見問答集 Q04「承租人已搬走但戶籍未遷出,可否將其戶籍遷出?」內政部戶政司 · 2026-09-24
    • 「如承租人已全戶遷離戶籍地,去向不明,無法催告,房屋所有權人可依上揭規定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將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地址。」
  15. 臨櫃現場領卡據點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2.製卡或領卡對象(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備註:如欲代為辦理未成年人之健保卡,請攜帶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權人)及代辦人身分證件正本辦理。」
    • 「2年內、正面、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表情自然不誇張)「大頭照」相片乙張,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
    •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 「(五)所需時間 依現場狀況須等候15至30分鐘」
    • 「(三)領卡方式 現場領卡」
    • 「● 受理申辦原因:遺失、毀損、更換相片、變更基本資料(變更身分證號者無法當日領卡,請洽各服務櫃台以郵寄或現場詢問可領卡時間)」
    • 「相片可使用光碟,但為防堵可能隱藏之惡意程式,暫不接受 USB」
  16. 網路申辦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申請者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登入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辦理(可請領申請者同一健保戶之家人)。」
    • 「申請者至申請健保卡服務(免憑證專區-現場快速取件),經查驗戶號並登入資料及繳費後,設定領卡時間及服務據點,即可於指定時間至指定據點快速領卡(可請領申請者同一健保戶之家人)。」
    • 「申請者使用手機下載「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登入「健保櫃檯」辦理(可請領申請者同一健保戶之家人)。首次登入須先完成裝置認證」
    • 「(1)郵寄掛號:工本費入帳並提供合格相片後2至5個工作天」
  17. 郵局代收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二)可辦理的地點 各郵局營業地點」
    • 「3.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1份」
    • 「(五)所需時間 工本費入帳並提供合格相片後5至7個工作天」
    • 「(三)領卡方式 依請領健保卡申請表填寫的郵寄地址掛號寄送」
    • 「(四)繳費方式 現金」
  18. 鄉鎮市區公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二)可辦理的地點 所屬投保的公所」
    • 「● 投保於鄉、鎮、市(區)公所之保險對象可於各縣市公所申辦」
  19. 費用及繳納方式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 「非台灣銀行帳戶者,可能會收取 3~15 元手續費,部分銀行會提供免手續費服務,請自行洽詢銀行業者。」
    • 「申請健保卡所產生之ATMNO.(銷帳編號)於轉帳時請務必輸入正確,以免系統無法辨識致未能繼續進入製卡作業」
  20. 健保卡工本費繳納方式及手續費一覽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超商繳費須自付手續費」
  21. 戶政事務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 受理申辦原因:變更基本資料、身分證及健保卡同時遺失時可一併辦理」
  22. 免費更換健保卡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 限卡片無法使用且外觀無毀損」
    • 「III.舊卡:須交由本署櫃台人員查驗;倘為釐清是否屬非人為因素致無法使用,應繳回舊卡由本署進行判讀。」
  23. 二、退保(轉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1) 轉換投保單位:自原投保單位辦理轉出。」
    • 「(2) 改變投保身分:自原投保單位辦理轉出。」
    • 「保險對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投保單位應該在退保原因發生之日起3天內,填寫「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一份,送交所在地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退保手續:」
    • 「公所投保對象可用手機辦理轉出,點我下載健保快易通APP」
    • 「保險對象由於轉換「投保單位」或「改變投保身分」等原因辦理轉出手續時,原投保單位應該複印「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一份,交給保險對象帶到新投保單位辦理投保手續,新投保單位應該注意為保險對象銜接投保和收取保險費。」
  24. 全民健康保險法全國法規資料庫(衛生福利部主管法規) · 2026-09-24
    • 「第五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以其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為投保單位。」
    • 「投保單位應於保險對象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三日內,向保險人辦理投保;並於退保原因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保險人辦理退保。」
  25. 取消停復保規定相關問答集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4) 不屬於前面所列被保險人資格之無職業者及其眷屬,及榮民或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應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以第 6 類身分加保;符合第 6 類身分者,亦可下載「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 APP」,透過「健保櫃檯」辦理加保手續。」
    • 「被保險人應按下列投保資格之順序投保,符合被保險人身分不得以眷屬身分投保。未依規定參加本保險者,應追溯自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
    • 「依戶籍法規定,出境 2 年以上,應為戶籍遷出登記;倘經戶政單位登記戶籍遷出國外者,依健保法規定即喪失參加健保資格,已參加者,應予退保,並自應退保之日起,不予保險給付。」
    • 「自 113 年 12 月 23 日(含)起,出國不能辦理停保,國人在臺設有戶籍或非本國籍人士在臺取得居留證明文件,自符合加保資格之日起,都應持續依適法身分加保及繳納保險費。」
    • 「2. 如保險對象於其他類別投保,應經由所屬投保單位辦理復保。」
  26. 中斷投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員工投保記錄如中斷,因不符健保規定,將無法持健保卡就醫。」
    • 「就醫時如經查核有中斷投保情形,須先自行墊付醫療費用,並於補辦投保手續後始予退費。」
    • 「未來健保署全面清查中斷投保時,中斷者須一次追繳中斷期間之保費。」
  27. 三、停保後復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2. 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應該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
  28. 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 操作手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4
    • 「提供查詢重大傷病審查處理進度2 個月內(系統日往前推2 個月)資料。」
    • 「提供目前在保之(29 項)重大傷病類別申請及下載,申請之案件僅提供重大傷病證明核定同意且效期仍於有效期限內可下載。」
    • 「(1) 畫面進入時即檢核您的身分是否為在保狀態,若不為在保狀態,則不提供受理申請。」
    • 「(3) 勾選好欲申請之重大傷病類別,按「送出申請」鍵,於2 小時後至系統內下載證明通知函。 註. 同日同一類別不可重覆申請。」
  29.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衛生福利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保險對象經特約醫院、診所醫師診斷為重大傷病者,得檢具下列文件,由本人或委託他人、醫院、診所為代理人,向保險人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 「特約醫院、診所代辦申請重大傷病證明,得先行造冊後,以傳真、專人或網路送達方式向保險人提出申請,並於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補送第二項所列文件。」
    • 「一、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如附表二)。二、特約醫院、診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診斷病名欄,應加填國際疾病分類碼)及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佐證資料。診斷證明書自開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逾期不予受理。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四、其屬慢性腎衰竭需定期透析治療或呼吸衰竭需長期使用呼吸器治療者,並應由特約醫院、診所加填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需定期透析治療病人重大傷病證明申請附表或呼吸器依賴病人重大傷病證明申請附表(如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
    • 「保險人應自收受前條申請文件之日起十四日內(不包括例假日),為重大傷病證明之核定,並將結果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 「前項期間如需補充相關文件者,其補件時間得予扣除。」
    • 「第一項核定日期之計算,需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協助提供個案病歷或診療相關文件者,自文件送達保險人之日起算。」
    • 「重大傷病證明應註記於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但其重大傷病項目為附表一第六項疾病時,由保險人發給書面證明。」
    • 「保險對象持有效期間內重大傷病證明就醫,其免自行負擔費用範圍如下:一、重大傷病證明所載傷病,或經診治醫師認定與該傷病相關之治療。二、因重大傷病門診,當次由同一醫師併行其他治療。三、因重大傷病住院須併行他科治療,或住院期間依病情需要,併行重大傷病之診療。」
    • 「本法第四十八條所稱重大傷病,其項目及證明有效期限如附表一。」
    • 「重大傷病證明,以保險對象提出申請之日為生效日。但重大傷病項目屬罕見疾病者,溯自醫事人員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七條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報告發現罹患罕見疾病病人之日。」
    • 「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間屆滿,申請人得於下列期限內,依第二條規定重新申請:一、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上者:效期屆滿三個月前。二、有效期間為一年或六個月者:效期屆滿一個月前。三、有效期間為三個月以下者:效期屆滿十四日前。」
    • 「於前項期限內重新申請,經保險人核定繼續取得重大傷病證明者,其效期得予銜接。逾前項期限始重新申請,經保險人核定繼續取得重大傷病證明者,以保險對象提出申請之日為生效日。原疾病經重新審查結果,確認不符重大傷病規定者,不再發給重大傷病證明。」
    • 「申請人對保險人之核定有異議時,得於保險人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申請複核,保險人應於收到申復複核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核定。」
    • 「前項爭議審議案件經審定駁回者,應檢附新檢查、檢驗或病理切片等報告,始得重新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 「附表一中註明由醫師逕行認定之重大傷病項目,免依第二項規定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 「書面重大傷病證明(包括核定通知書)於有效期限內有遺失、損毀或需要他用時,保險對象得填具申請書,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保險人申請補發或加發。」
  30. 附表二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衛生福利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25
    • 「本申請書得以現場或郵寄方式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提出申請。」
    • 「申請時請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供留存,若委由代理人申請時,併請出示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供查驗。」
  31. 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 健保快易通App也可下載了!衛生福利部(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5
    • 「本署自113年12月起於健保快易通APP新增重大傷病專區,除原有查詢重大傷病申請進度、有效期限外,新增下載本人效期內之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功能。民眾可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其效力與臨櫃申請核定通知書相同。」
  32. 健保服務再升級 重大傷病證明下載 操作3步驟衛生福利部(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 2026-09-25
    • 「如申請商業保險理賠、兵役或其他用途,申請紙本「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作為證明等,皆可立即下載取得紙本證明,其核定通知書與臨櫃申請的效力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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