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證怎麼申請?國內用途、國外用途與領件方式
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前,先確認身分、申請方式、領件與國外使用的後續要求。

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前,先確認身分、申請方式、領件與國外使用的後續要求。
這一頁只解決「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前,先確認身分、申請方式、領件與國外使用的後續要求。」這個決策,不重複整篇核心指南。所有資格、窗口、文件、費用與期限都直接取自已查核的 Service Router。
先做這三個判斷
- 先核對: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在這個情境中如何分流?
- 先核對: 正確承辦機關與管轄規則如何判斷?
- 先核對: 線上、委託與臨櫃送件前要核對什麼?
只要其中一題還不能確認,就先不要送件。回到官方說明或核心指南核對,會比拿其他人的案件經驗硬套安全。
正確分流結論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警察機關依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作成的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正確承辦是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部分授權分局;分駐所、派出所不受理)。
這個情境要看的官方規則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誰可以辦
現在或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有居留、停留紀錄者
能否線上辦
有條件。 限在臺有戶籍國民,經MyData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線上繳費;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須臨櫃
應備文件
- 申請書1份
-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 持戶口名簿者另出示有相片證件
- 需加註英文姓名:護照基本資料頁
- 委託時: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件正本
處理時間
無須向司法、軍法機關查詢之案件需2.5個工作日;各警察局等待時間不同
費用
每份新臺幣100元,同次2份以上自第2份起每份20元;國外申請7美元(第2份起每份1美元)
上面若顯示「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就是本批來源不足以支持全國一致答案;本頁不自行補一個看似完整的數字或規則。
送件前的停止點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 受通緝尚未撤銷、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不予核發
- 網路申請須先完成MyData身分驗證並線上繳費,申請案才正式成立
- 持戶口名簿辦理須另出示有相片之證件
- 不要誤送:派出所或分駐所。 分駐所及派出所不提供臨櫃申辦,請至縣市警察局(總局)或經授權分局
- 不要誤送:只能到戶籍地警察局。 申辦地點不受戶籍地限制,任一縣市警察局外事科均可受理
- 不要誤送:人在海外須回臺辦理。 海外可郵寄申請至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
看到上述情況時,先補齊資料或改到正確窗口。國外收件單位要求可能不同;本叢集只整理臺灣端官方程序,不代替目的國對驗證、翻譯與效期的要求。
官方入口與完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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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來源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6 日。正式送件前請再次開啟官方來源,確認入口、表單與個案條件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