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通知單沒收到或遺失:還能不能投票、投票所怎麼查
通知單遲遲沒到、找不到或出門忘了帶,本篇依法條與中選會新聞稿整理能否領票與投票所查法。

投票通知單由戶政機關依選舉人名冊填造,再由公所分送各戶。投票日前沒收到、弄丟了或出門忘了帶,這篇依法條與中選會說明,分清還能不能領票、投票所怎麼查,以及哪些說法年代較舊。
本文所述選舉為 115 年 11 月 28 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同日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22 案,查核日為 2026 年 9 月 25 日;實際作業請以中選會及各選委會最新公告為準。
三十秒答案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7 月 1 日)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選舉人投票時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條文寫的領票要件是身分證,沒有寫到投票通知單。
中選會 97 年 3 月 22 日新聞稿寫「如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仍可領取選舉票(公投票)投票」。這是年代較舊的說明,本文查核時未查到 115 年的同類說明;通知單遺失後的補發程序,本文查到的官方頁面也都沒有寫。
通知單由誰填造、115 年何時送到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法規修正日期 114 年 11 月 27 日)第 12 條第 3 項規定,戶政機關應依據確定之選舉人名冊填造投票通知單,送由鄉(鎮、市、區)公所於投票日二日前分送選舉區內各戶。
同項但書寫:「但鄉(鎮、市)及原住民區以下公職人員之選舉,得免填送。」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1 條也把「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之分發事項」列為公所在選委會指揮監督下辦理的工作。
| 項目 | 115 年日期 | 出處 |
|---|---|---|
| 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 115 年 11 月 8 日 | 4 種選舉程序表第 12 列 |
| 選舉人名冊公告閱覽 | 115 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12 日 | 4 種選舉程序表第 13 列 |
| 分送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 | 115 年 11 月 25 日前 | 4 種選舉程序表第 21 列 |
| 分送公投公報及投票通知單 | 115 年 11 月 25 日前 | 公投程序表第 9 列 |
表中「4 種選舉程序表」是中選會〈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只涵蓋這 4 種選舉;鄉(鎮、市)長、代表與村(里)長的日程不能直接套用。
中選會 108 年 12 月 31 日新聞稿說明,投票通知單會連同選舉公報在期限前分送各家戶。公報的內容與線上查閱方式,見〈選舉公報在哪裡看〉。
沒收到、遺失、忘了帶:各情境怎麼處理
| 情境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11 月 25 日後仍沒收到 | 用中選會 115 年選舉專區查投開票所,或向公所洽詢投票所地點 | 投票日帶本人國民身分證 |
| 通知單遺失 | 補發程序官方未載明;投票所地點另外查詢 | 本人國民身分證 |
| 投票日忘了帶 | 中選會 97 年新聞稿:未攜帶仍可領票,請儘量記住名冊號次並告知工作人員 | 本人國民身分證 |
| 通知單和身分證都遺失 | 申請補發身分證;新證尚未領得前,憑戶政機關發給的臨時證明書領票 | 戶政機關發給貼有相片之臨時證明書 |
| 115 年原住民選舉人 | 中選會提醒依投票通知單所載地點前往;部分選舉人要分赴兩地投票 | 本人國民身分證、投票通知單 |
「忘了帶」一列的依據是 97 年的舊新聞稿,不宜當成 115 年的保證。中選會 115 年 8 月 11 日新聞稿提到,原住民投票演練包含「原住民選舉人未攜帶投票通知單的應對」,但沒有寫處理方式。
領票要件看法條:身分證與名冊
第 18 條第 2 項規定,選舉人領取選舉票時,應在選舉人名冊上簽名或蓋章或按指印;按指印者,並應有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蓋章證明。
同項也規定,選舉人名冊上無其姓名或姓名不符者,不得領取選舉票。但姓名顯係筆誤、因婚姻關係而冠姓或回復本姓致與身分證不符者,經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辨明後,應准領取。
中選會 97 年 3 月 22 日新聞稿的原文如下;括號內的護照規定,只適用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的選舉人:
選舉人(投票權人)投票時須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憑本人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如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仍可領取選舉票(公投票)投票。但為使領票作業迅速、順暢,請選舉人(投票權人)儘量記住投票通知單上之名冊號次,主動告知工作人員。
本文查核時,中選會 115 年選舉專區的問答資料尚未上架,也沒有找到 115 年針對未攜帶通知單的新說明,這段 97 年的說法請當作舊資料參考。
投票日要帶的證件
必備
- 本人國民身分證:法條的領票要件。
視情況
- 身分證遺失、新證尚未領得:戶政機關發給貼有相片之臨時證明書(〈防範選舉人重複投票或冒領選舉票辦法〉第 4 條第 3 項)。
- 印章:條文寫的是在名冊上簽名或蓋章或按指印。
- 投票通知單:找得到就帶上,中選會 114 年新聞稿提醒攜帶。
容易漏帶
- 名冊號次。中選會 97 年新聞稿請選舉人儘量記住投票通知單上之名冊號次,主動告知工作人員,讓領票作業迅速。
費用、查詢入口與官方說明
投票通知單由公所依法分送,本文引用的法條與中選會頁面沒有列出規費或收費項目;遺失後是否能補發、要向誰申請,官方頁面未載明,請向鄉(鎮、市、區)公所或選委會確認。
- 中選會 115 年選舉專區:提供投開票所查詢,沒有通知單時可用來確認投票所。
- 中選會投開票所設置地點公告:連到各直轄市、縣(市)選委會的投票所公告。
- 內政部戶政司投票地點查詢訊息:查核日仍顯示 114 年開放時間,115 年尚未公布。
- 中選會 97 年新聞稿:未攜帶投票通知單:舊說明,閱讀時請留意年代。
107 年選舉時,內政部新聞稿提到有些民眾「未接到投票通知單,而不清楚投票所地點」,因此開放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查詢投票所的系統。115 年是否開放,以內政部公告為準。
沒有通知單時的準備步驟
- 用中選會 115 年選舉專區或選委會公告,確認這一次的投票所位置。
- 不方便上網時,向鄉(鎮、市、區)公所洽詢投票所地點。
- 擔心名冊有錯誤或遺漏,在名冊公告閱覽期間到公所查閱,發現問題於期間內申請更正。
- 投票日帶本人國民身分證(遺失者帶臨時證明書),在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內抵達。
- 領票時在選舉人名冊上簽名或蓋章或按指印,領取選舉票後自行圈投。
沒帶通知單時真正會卡住的地方
- 只帶通知單、沒帶身分證:第 18 條第 1 項的領票要件是本人國民身分證。
- 名冊上無其姓名或姓名不符:不得領取選舉票;筆誤、冠姓或回復本姓等但書情形,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辨明。
- 到錯投票所: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中選會提醒投票所每次設置地點均略有變動。
- 只有鄉(鎮、市)及原住民區以下的選舉:施行細則第 12 條第 3 項但書的用語是「得免填送」通知單。
投票通知單常被問的問題
投票通知單什麼時候會送到家裡?
施行細則規定公所於投票日二日前分送選舉區內各戶。115 年 4 種選舉程序表與公投程序表,都列 115 年 11 月 25 日前分送投票通知單。
投票通知單不見了,可以請公所補發嗎?
本文查過中選會最新消息、115、114、113、111 年度新聞稿、選舉特色與選舉制度頁,以及 115 年選舉專區選單,都沒有補發程序的說明。是否補發,請向鄉(鎮、市、區)公所或選委會確認。
通知單上的投票所跟上次不同,要去哪一個?
中選會 114 年 7 月 24 日新聞稿提醒,請依投票通知單上的投票所地點前往投票,並說明投票所每次設置地點均略有變動。沒有通知單時,可用選舉專區查詢這一次的投開票所。
身分證和通知單都遺失,還能投票嗎?
防範選舉人重複投票或冒領選舉票辦法第 4 條第 3 項規定,新身分證尚未領得前,應憑戶政機關發給貼有相片之臨時證明書領票;第 9 條規定管理員核對相片後,在名冊備註欄加蓋「憑臨時證明書領票」。
確認能領票之後
投票所位置、投票時間與入場規定,見支柱篇〈投票所在哪裡〉。身分證遺失要補發,見〈身分證遺失怎麼補發〉。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防範選舉人重複投票或冒領選舉票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
- 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工作進行程序表〉
- 中央選舉委員會〈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仍可領取選舉票(公投票)投票〉
- 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駁斥投票通知單晚寄的語音謠言!〉
- 中央選舉委員會〈7月26日投票倒數 中選會提醒民眾確認投票所地點再出門投票〉
- 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新聞稿(115年8月11日)〉
- 中央選舉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 115 年選舉專區〉
- 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所設置地點公告〉
- 內政部戶政司〈投票地點查詢訊息〉
- 內政部戶政司〈新聞稿(107年11月01日)〉
本文所述選舉:115 年 11 月 28 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同日舉行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22 案。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5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選舉日程、投票所與投票相關規定,請以中選會及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