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福利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承辦/公告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地方政府社政單位 · 最後查證:2026-07-12
可以領什麼每人每月3,000元,原則補助6個月,最長補助1年。
申請期間家庭陷於困境、無力維持生活或經濟困難事實發生後,依地方政府規定期限提出申請;常見為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
適合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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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家署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整理弱勢家庭兒少緊急生活扶助金額、期間與常見困境事由;線上申辦入口由社家署提供。
怎麼申請
向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區公所、社會局處提出,或透過特殊境遇家庭暨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線上申辦系統辦理。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兒童及少年與家庭成員身分資料
- 遭遇困境事由證明
- 所得財產或經濟困難資料
- 社工訪視或地方政府要求之資料
- 金融機構帳戶資料
排除或注意事項
- 兒少已接受公費收容安置者
- 未滿足困境事由、居住或經濟審查條件者
- 未於規定期限提出或文件不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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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查證
- 官方入口:https://swis2.sfaa.gov.tw/swis2_online/
- 資料出處:https://257085.sfaa.gov.tw/welfare_detail.php?Key=92
- 最後查證日:202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