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怎麼拿:誰開立、遺失怎麼申請影本、出生登記要附什麼
出生證明書誰能開、在家生產怎麼補、交給戶所後要影本去哪裡申請,依法條與衛福部、內政部說明整理,並列出各戶所不一致的寫法。

新生兒的出生證明書由接生的醫療院所或人員開立,報戶口時交給戶政事務所後就不會退還。這篇整理哪些人依法可以開出生證明書、在家生產怎麼辦、出生登記要附什麼,以及日後需要影本或英文版時可以找誰。
三十秒答案
出生證明書由接生的醫院、診所、醫師或助產人員開立。〈醫療法〉(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5 月 15 日)第 76 條規定,醫院、診所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對其診治之病人,不得拒絕開給出生證明書。
臨櫃辦出生登記要附出生證明書,內政部申辦須知寫明「出生證明文件經戶政事務所查驗後留存正本,不歸還申請人」。線上出生登記則免附紙本,改由國民健康署通報出生資料。
之後需要影本,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每張 10 元(戶政規費收費標準,法規修正日期 112 年 9 月 12 日)。能不能在任一戶所申請,官方與地方戶所說法不一致,下文並陳。
依法可以開立出生證明書的人
| 開立者 | 條文 | 條文內容 |
|---|---|---|
| 醫院、診所 | 醫療法第 76 條 | 無法令規定之理由,對其診治之病人,不得拒絕開給出生證明書 |
| 醫師 | 醫師法第 17 條 | 無法令規定之理由,不得拒絕出生證明書之交付 |
| 助產人員 | 助產人員法第 28 條 | 非親自接生,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 |
醫院、診所與醫師的條文寫的是「不得拒絕」開給或交付,助產人員的條文則限於親自接生才能出具。〈醫師法〉的法規修正日期為 111 年 6 月 22 日,〈助產人員法〉為 109 年 1 月 15 日。
開立內容不實另有罰則。〈醫療法〉(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5 月 15 日)第 108 條規定,醫療機構明知與事實不符而出具出生證明書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醫師法〉(法規修正日期 111 年 6 月 22 日)第 28-4 條規定,醫師出具與事實不符之出生證明書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在醫院、在家生產與出生通報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法規修正日期 110 年 1 月 20 日)第 14 條規定,胎兒出生後七日內,接生人應將出生相關資料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備查。違反者依第 86 條,由衛生主管機關處接生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國民健康署〈背景與發展〉頁(更新日期 2026 年 2 月 25 日)說明,胎兒在醫療院所或助產所出生後,接生人必須主動辦理出生通報,並開具出生證明書交付產婦或其配偶,父母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在家生產的情形,國健署出生通報問答寫:「請產婦於生產後,連同新生兒至附近婦產科診所檢查開立出生通報書。」
內政部出生登記申辦須知也列出,非在醫院、診所或助產所出生、無法提出出生證明書者,改附醫療機構或經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實驗室開具的 DNA 親子鑑定證明文件,或領有證照之醫護人員於胎兒出生後 1 個月內開具之出生通報書。
國健署通報流程頁提到的「出生證明書一式四聯」分送方式,列在「第一階段(民國84年至92年)」的紙本流程,同頁另寫 94 年起全面實施網路出生通報,完全免除紙本之寄送。現行聯數,頁面沒有說明。
出生時、報戶口時與日後補件:怎麼辦、要帶什麼
| 情境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在醫院、診所出生 | 接生醫療院所開具出生證明書,交付產婦或其配偶 | 官方頁面未載明,請向接生醫療院所確認 |
| 在家生產 | 國健署問答:產婦連同新生兒到附近婦產科診所檢查,開立出生通報書 | 產婦與新生兒一同前往 |
| 臨櫃辦出生登記 | 到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任一戶所,出生後 60 日內申請 | 出生證明書正本、戶口名簿、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 線上辦出生登記 | 符合線上條件者由網路申辦 | 免附紙本出生證明書,由國健署通報 |
| 登記後需要出生證明影本 | 向戶所申請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 | 身分證、印章;利害關係人附證明文件;委託者附委託書 |
| 需要英文出生證明 | 依國健署問答的三種方式擇一 | 視方式而定:接生院所開立,或中文出生證明書翻譯後公證 |
表格前兩列是拿到出生證明的階段,第三、四列是出生登記,最後兩列是登記之後。出生登記的完整規定與線上條件,見〈新生兒報戶口要帶什麼〉。
出生登記時,出生證明書上要確認的欄位
內政部出生登記申辦須知寫,出生證明書上方新生兒姓名欄位應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並由法定代理人分別簽名或蓋章確認。從姓怎麼約定,見〈孩子從父姓還是母姓〉。
國健署出生通報問答另寫,出生證明書的「配偶」欄位,應以戶政登記為標準。〈戶籍法〉(法規修正日期 104 年 1 月 21 日)第 48 條規定,出生登記至遲應於六十日內為之;逾期處理見〈出生登記超過期限怎麼辦〉。
交給戶所以後要影本:各機關說法並陳
戶籍法第 66 條規定,戶籍謄本之申請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但申請戶籍檔案原始資料,應向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為之。出生證明書屬出生登記的附件,官方說法如下表。
| 出處 | 對申請地點的寫法 |
|---|---|
| 內政部〈請領(閱覽)戶籍謄本及戶籍檔案原始資料〉 | 受理戶所寫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原始資料應向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 |
| 花蓮縣壽豐鄉戶所(上版日期 105 年 7 月 26 日) | 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且得由原戶籍登記以外之戶政事務所代發;同頁又寫受理戶所為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 |
| 花蓮縣卓溪鄉戶所(上版日期 100 年 10 月 31 日) | 需至當時申辦出生登記之戶所辦理,不可跨區辦理 |
| 國民健康署出生通報問答 | 遺失者可到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原始出生證明書 |
四個出處的寫法不同。出發前,建議先向當年辦出生登記的戶政事務所確認,能否由其他戶所代發,以及要帶哪些文件。
花蓮縣卓溪鄉戶所也提醒,較早期申辦的出生登記,有的出生證明沒有填上新生兒姓名,最好加領 1 份出生登記申請書;當時申請書若沒附出生證明,可以申請有出生記事的戶籍謄本。
申請出生證明影本的文件清單
必備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花蓮縣壽豐鄉戶所列「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視情況
- 利害關係人申請:足資證明利害關係文件正本。
- 委託他人申請:委託人出具之委託書、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
- 需要英文版:中文出生證明書與翻譯,再到法院辦理公證(國健署問答)。
容易漏帶
- 早期出生登記的申請書:卓溪鄉戶所建議加領 1 份,因為有的出生證明沒有填上新生兒姓名。
- 出生證明書正本已在出生登記時交給戶所:內政部寫戶所查驗後留存正本,不歸還申請人。
影本工本費、核發時間與官方入口
出生證明書的影本依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收費,內政部 390 頁與〈戶政規費收費標準〉(法規修正日期 112 年 9 月 12 日)都寫每張 10 元;花蓮兩戶所也寫每張 10 元,卓溪鄉戶所稱為「工本費」。
醫療院所開立出生證明書是否收費、補開程序與費用,衛福部與內政部頁面未載明,請向接生醫療院所確認。英文出生證明的開立費用,官方頁面也未載明。影本的核發時間,官方頁面未載明。
官方入口是內政部〈出生登記〉、〈線上申辦出生登記注意事項〉、〈請領(閱覽)戶籍謄本及戶籍檔案原始資料〉,以及國民健康署〈出生通報問答集〉。
從出生到拿到影本的步驟
- 新生兒出生後,由接生醫療院所或人員開具出生證明書,交付產婦或其配偶。
- 在出生證明書上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填妥從姓約定欄並由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 出生後 60 日內到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任一戶所辦出生登記,或符合條件者線上申辦。
- 臨櫃送件時,戶所查驗出生證明書後留存正本,不歸還申請人。
- 日後需要影本時,先向原辦出生登記的戶所確認能否跨所代發,再帶身分證與印章申請。
- 需要英文版時,向接生醫療院所詢問,或將中文出生證明書翻譯後到法院辦理公證。
出生證明相關的官方限制
- 助產人員非親自接生,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助產人員法第 28 條)。
- 臨櫃出生登記交出的出生證明文件,戶所查驗後留存正本,不歸還申請人。
- 閱覽戶籍登記原始資料,內政部寫應向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為之。
- 凡所開具之中、英文出生證明書國籍別應一致(國健署問答)。
- 非在醫院、診所或助產所出生、無法提出出生證明書者,改附醫療機構或經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實驗室開具的 DNA 親子鑑定證明文件,或領有證照之醫護人員於胎兒出生後 1 個月內開具之出生通報書。
出生證明的常見疑問
出生證明書弄丟了,可以回接生醫院重開嗎?
醫院補開出生證明書的程序與費用,衛福部與內政部頁面未載明,請向接生醫療院所確認。國健署問答寫,已遺失者可到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原始出生證明書(該問答放在英文出生證明題下)。
報戶口交給戶所的出生證明書,還拿得回來嗎?
內政部出生登記申辦須知寫,出生證明文件經戶政事務所查驗後留存正本,不歸還申請人。需要影本時,依戶籍法與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申請。
英文出生證明書要找誰開?
國健署問答列三種方式:由接生醫療院所直接開立英文出生證明書;由中文出生證明書翻譯,再到法院辦理公證;已遺失者向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原始出生證明書,經翻譯後公證。
網路辦出生登記,還要把紙本出生證明書交給戶所嗎?
內政部線上出生登記說明寫,線上申請無須申請人提供紙本出生證明書,由國民健康署將新生兒出生資料通報予戶政機關,戶所接獲通報並查核後才受理。
拿到出生證明之後
線上辦出生登記時,可併同申請新生兒健保加保與健保卡,見〈新生兒健保卡怎麼申請〉。英文出生證明需要公證時,見〈公證怎麼辦〉。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醫療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醫師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助產人員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籍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政規費收費標準〉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通報流程〉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背景與發展〉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出生通報問答集〉
- 內政部戶政司〈出生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出生登記注意事項〉
- 內政部戶政司〈請領(閱覽)戶籍謄本及戶籍檔案原始資料〉
- 花蓮縣壽豐鄉戶政事務所〈戶籍登記附件(出生證明書、死亡證明書、離婚協議書等)〉
- 花蓮縣卓溪鄉戶政事務所〈因移民需要,怎麼申請出生證明?〉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5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