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掛牌怎麼辦:文件、實車查核與規費
新車、舊車、公司名義各要帶哪些證件,何時要把車載去實車查核,過戶、換牌與報廢怎麼辦,依監理服務網與公路局手冊整理。

剛買微電車,或手上是過去稱為「電動自行車」的舊車,都要先到監理所站登記領牌才能上路。這篇依監理服務網、公路局 Q&A 手冊與安全規則,整理要帶的文件、實車查核何時需要,以及過戶、換牌與報廢怎麼辦。
「電動自行車」是舊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1 年 5 月 4 日修正公布、111 年 11 月 30 日施行後改稱「微型電動二輪車」。監理站稿寫這類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領牌納管」。
三十秒答案
微電車牌照由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監理服務網寫辦理地點為「各地公路監理機關」。要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新領牌照登記書 2 張、有效期間 30 日以上的強制險保險證、來歷證明、統一發票與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
規費為號牌 1 面 300 元、行照 1 枚 150 元,監理站稿合計 450 元。依安全規則第 115-2 條,要先繳清未結案罰鍰,並經實車查核與來歷證件相符後才發給牌照。
掛牌與異動登記條文在安全規則第 115-2 條以下(第 115-7 條為安全帽規定),與處罰條例同日施行。上路還要符合年齡、安全帽與騎乘規定,全貌見〈微型電動二輪車是什麼〉。
全新車、舊車補掛牌與公司名義的辦法
| 情境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全新車,個人名義 | 製造廠或進口商已出廠實車查核者免再查核,1 年內應辦理領牌 | 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僑民居留證)、印章、登記書 2 張、強制險保險證、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 |
| 進口車 | 同新領牌照程序 | 來歷證明改為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並附統一發票 |
| 公司、行號名義 | 同新領牌照程序 | 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登記證明書及印章;為影本者另繳驗最近一期營業稅證明影本 |
| 使用中、還沒掛牌的車 | 以「車載方式」到監理所站實車查核,合格後登記領牌 | 同全新車;出廠證明等遺失,可由原製造廠或進口商出具證明文件 |
| 請別人代辦新領牌照 | 官方頁面未載明代辦新領牌照的文件,請先洽監理所站 | 公路局手冊只在過戶項目列出代辦文件 |
五種情境的核心文件相同,差別在來歷證明與實車查核。公路局手冊寫原製造廠或進口商主體已不存在時,由微電車相關產業公(協)會出具證明文件方式辦理;手冊也建議可先洽詢當初購車店家或附近微電車經銷商協助辦理。
新領牌照的文件:證件、來歷證明與保險證
必備
-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僑民居留證)及印章。
- 新領牌照登記書 2 張。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 30 日以上。
- 來歷證明:國產車為出廠證明,進口車為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
- 統一發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
視情況
- 身分證件不能清楚辨認:安全規則第 16 條要求另繳驗駕照、健保卡或護照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 公司、行號名義: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或登記證明書及印章。
容易漏帶
- 公路局手冊寫統一發票「需註明買受人、車架號碼」。
- 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逾期對已售出車輛掛牌的影響,官方頁面未載明,請先向監理所站確認。
統一發票遺失時,監理服務網應備證件寫「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豐原監理站 113 年 10 月 25 日的稿件則寫緩衝期間的「發票遺失切結等措施將取消」。兩種說法並陳,是否仍可切結,請先洽監理所站。
哪些情況要實車查核、查核後多久要領牌
| 情形 | 是否實車查核 | 補充 |
|---|---|---|
| 全新車,製造廠或進口商已出廠查核 | 免再查核 | 查核後 1 年內應辦理領牌 |
| 使用中且經審驗合格的車申請牌照 | 需要 | 監理單位查核合格日起一個月內完成領照 |
| 遺損換牌、繳(註)或吊銷後重領 | 需要 | 查核完成後換領新牌 |
| 出廠 5 年以上申請過戶 | 原則需要 | 自實車查核合格日起 6 個月內過戶免再查核 |
| 車輛失竊後尋獲 | 需要 | 帶警方尋獲證明單 |
| 變更車主名稱、地址、證號 | 不需要 | 依安全規則第 16 條第 1 項辦理 |
公路局手冊寫「各項實車查核均不需費用」。監理單位查核合格後超過一個月沒領照,要重新申辦;安全規則第 115-2 條第 6 項另規定,實車查核得由公路監理機關委託製造業及進口商辦理。
牌照規費 450 元與官方申辦入口
監理服務網寫「微電車牌照規費: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行照補發依公路局手冊為「牌照登記書1紙15元」「行照規費150元」,並需查核違規。
過戶、遺損換牌與重領的各項費用,手冊表格無法逐項對應,官方頁面未明確載明,請向監理所站確認。處理時間、是否可跨轄區辦理,官方頁面也未載明;監理服務網微電車專區與公路局 Q&A 手冊未列線上新領牌照管道。
官方入口是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列有應備證件與規費;各問題的圖解見公路局〈微電車 Q&A 手冊〉,各區監理所站的諮詢電話見〈掛牌納管作業諮詢窗口〉。
到監理所站領牌的辦理步驟
- 向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確認保險證有效期間 30 日以上。
- 確認車輛機件齊全、作用正常,最大速率 25 公里/小時。
- 備齊身分證明與印章、登記書 2 張、來歷證明、統一發票與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
- 繳清違反處罰條例第二章、第三章尚未結案的罰鍰。
- 需要實車查核的車輛,以車載方式到監理所站查核,確認與來歷證件相符。
- 繳納規費,領取號牌與行照,號牌每車一面,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過戶、換牌、補行照與報廢的異動登記
安全規則第 115-4 條規定,微電車辦理過戶、變更所有人名稱、地址、報廢、繳銷牌照或註銷牌照時,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異動登記。處罰條例第 69-2 條另要求過戶、註銷或換發牌照前繳清未結案罰鍰。
過戶時,出廠五年以上應申請實車查核。委託他人辦理過戶,除原應備文件外,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與車主的駕照、健保卡或護照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強制險的移轉方式見〈微電車強制險〉。
號牌失竊或損壞,要實車查核後換領新牌,損壞的號牌應繳回。手冊寫缺 2 碼以內者得由車主具結辦理,毀損無法辨識者仍需檢具警察報案證明;失竊註銷後尋獲,帶警方尋獲證明單辦理。
不騎了要報廢繳銷,公路局手冊列的是號牌 1 面、行車執照、異動登記書 2 張,並查核違規,繳銷需帶車主印章。
監理所站不受理的官方限制
- 未投保強制險:處罰條例第 69-1 條第 4 項規定,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
- 審驗合格證明書的檢測項目不符新增或變更之安全檢測基準,未換發前不得辦理登記、領用、懸掛牌照。
- 監理單位實車查核合格日起一個月內未完成領照,逾期應重新申辦。
- 尚有違反處罰條例第二章、第三章未結案的罰鍰。
常見問題
微電車掛牌可以在網路上申請嗎?
監理服務網與公路局手冊只列「各地公路監理機關」「監理所、站」為辦理地點,兩者都未提供線上新領牌照管道。需要實車查核的車,手冊寫要以車載方式到監理所站申領。
可以到戶籍地以外的監理站辦微電車掛牌嗎?
監理服務網寫「各地公路監理機關」,交通部圖卡寫「各地公路監理所站」,未明寫不限轄區;公路局手冊則寫「請洽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打算跨轄區辦理,請先電話確認。
微電車的號牌掛在哪裡、是什麼顏色?
安全規則第 115-3 條規定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牌照型式、顏色及編號依第 115-2 條第 2 項由交通部定之,交通部公告原文本文未查得,顏色以監理所站實際核發為準。
沒掛牌的微電車停在路邊會怎樣?
處罰條例第 71-1 條第 3 項規定,微電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於道路停車者,依同條前二項處罰,並當場移置保管。
領到牌照之後
強制險到期前要續保,保費與未續保的後果見〈微電車強制險〉。微電車以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與牌照管理,型式審驗的查法見〈型式審驗怎麼確認〉。要找受理的監理所站,可從全國監理機關查詢。
資料來源與查核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6 月 26 日)第 16、115-2、115-3、115-4、115-6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規修正日期 115 年 8 月 17 日)第 69-1、69-2、71-1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沿革〉、〈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沿革〉
- 全國法規資料庫〈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 8 條
- 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微電車 Q&A 手冊〉、〈掛牌納管作業諮詢窗口〉
- 交通部 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微型電動二輪車QA大集合〉、〈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於113年11月前完成領牌〉、〈微電車未領牌上路即將開罰〉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5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