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後還要去戶政嗎?收養、監護、認領與死亡宣告導航
先辨識需要法院裁判的法律事件,再確認取得文件後應辦的戶籍登記。

先辨識需要法院裁判的法律事件,再確認取得文件後應辦的戶籍登記。
這是「法院裁定後戶籍登記」的分流總圖。內容只使用已查核 Service Router 的官方資料,不用單一答案取代承辦機關對個案的審查。
這一頁解決什麼?
先辨識需要法院裁判的法律事件,再確認取得文件後應辦的戶籍登記。
送件前先回答:
- 收養登記、終止收養登記、監護與輔助登記、死亡宣告登記、認領登記、改姓(子女姓氏變更)、離婚登記在這個情境中如何分流?
- 正確承辦機關與管轄規則如何判斷?
- 線上、委託與臨櫃送件前要核對什麼?
三十秒分流結論
收養登記
收養須先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後30日內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收養登記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收養認可由法院裁定)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雙方均在臺有戶籍,由成年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確定後30日內線上申辦
- 核心指南: 收養登記完整申辦指南
終止收養登記
收養雙方合意(未成年須法院認可)或經法院裁判終止收養關係後,須向戶政辦理的登記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應向法院聲請認可,宣告終止則由法院裁判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終止收養登記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合意終止須臨櫃
- 核心指南: 終止收養登記完整申辦指南
監護與輔助登記
法院為監護或輔助宣告確定後,須向戶政辦理的監護登記或輔助登記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監護、輔助宣告須先向法院聲請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監護登記(雙方均國人)或輔助登記(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和解成立)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或宣告生效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
- 核心指南: 監護與輔助登記完整申辦指南
死亡宣告登記
失蹤人經法院宣告死亡確定後,須於期限內向戶政辦理的死亡宣告登記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死亡宣告須先向法院聲請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有衛福部、法務部、國防部或司法院死亡通報(含法院死亡宣告裁判確定)者得線上申辦;須為亡者親屬、配偶或同戶之人,其餘臨櫃
- 核心指南: 死亡宣告登記完整申辦指南
認領登記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後視為婚生子女,須向戶政辦理的身分登記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判決認領須先經法院裁判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認領登記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一般認領須臨櫃
- 核心指南: 認領登記完整申辦指南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
子女出生登記後,未成年由父母書面約定、成年自行申請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各以一次為限
- 正確承辦: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經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得向全國任一戶所);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由法院裁判後向戶所登記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可線上申辦:申請人為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須成年、領有自然人憑證,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
- 核心指南: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完整申辦指南
離婚登記
兩願離婚須書面、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並向戶政機關登記才生效;法院確定案件可單方申請
- 正確承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
- 線上狀態: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調解、和解確定案件,於確定後3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任一方可單獨申請
- 核心指南: 離婚登記完整申辦指南
照這個順序完成
收養登記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無上述申請人時由利害關係人;可委託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收養認可由法院裁定)。可以。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委託他人,須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有條件。 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雙方均在臺有戶籍,由成年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確定後30日內線上申辦
- 準備文件:
- 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收養人、被收養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 養子女從姓約定書
- 委託者: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終止收養登記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無此二者時以利害關係人申請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應向法院聲請認可,宣告終止則由法院裁判。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有條件。 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經法院裁判確定者,無庸經核准即得逕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終止收養登記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合意終止須臨櫃
- 準備文件:
- 終止收養書約、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調解或和解筆錄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收養人、被收養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 最近2年內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經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監護與輔助登記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監護登記以監護人為申請人;輔助登記以輔助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申請人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監護、輔助宣告須先向法院聲請。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有條件。 監護登記(雙方均國人)或輔助登記(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和解成立)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或宣告生效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
- 準備文件:
- 監護人及受監護人(或輔助人及受輔助人)之戶口名簿;監護人(或輔助人)另附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監護宣告:法院監護宣告文件(親屬關係、遺囑、選定改定、委託監護等相關證明文件)
- 輔助登記:法院輔助宣告文件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死亡宣告登記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死亡宣告須先向法院聲請。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有條件。 有衛福部、法務部、國防部或司法院死亡通報(含法院死亡宣告裁判確定)者得線上申辦;須為亡者親屬、配偶或同戶之人,其餘臨櫃
- 準備文件:
- 法院宣告死亡裁判書及裁判確定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證明書)
-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死亡者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
- 死亡者有配偶:另附配偶身分證及2年內相片辦理換證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認領登記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認領人(生父)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無此二者時以利害關係人申請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判決認領須先經法院裁判。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有條件。 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認領登記得線上申辦,須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臨櫃;一般認領須臨櫃
- 準備文件:
- 一般認領:生父母協同提出之認領同意書
- 生父單獨認領:醫療機構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實驗室開具之DNA親子鑑定證明文件
- 判決認領: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調解筆錄
- 撫育認領:生父撫育證明文件
- 認領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被認領人另附戶口名簿
- 最近2年內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經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子女出生登記後:未成年前由父母書面約定,成年後自行申請;法定情形得由父母一方或子女請求法院宣告變更
- 確認承辦與管轄: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經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得向全國任一戶所);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由法院裁判後向戶所登記。有條件。 變更登記原則向戶籍地戶所;經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例:姓名變更)得向全國任一戶所;法院宣告案線上登記後換證可至任一戶所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可以。 可委託他人,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未成年人由父母雙方申請,未到場一方附同意書 有條件。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可線上申辦:申請人為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須成年、領有自然人憑證,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
- 準備文件: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
- 未成年約定變更: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
- 未成年:父母雙方申請,未到場一方附同意書
- 法院宣告:判決書、確定書或裁定確定書
- 換發身分證:最近2年半身彩色照片1張或數位相片
- 委託: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離婚登記的送件順序
- 先確認資格: 兩願離婚由雙方當事人申請;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等已生效者得由一方申請
- 確認承辦與管轄: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可以。 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離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選擇本人、委託或線上路徑: 有條件。 兩願離婚須雙方當事人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所核准外不得委託;委託須附委託書等 有條件。 僅法院裁判、調解、和解確定案件,於確定後3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任一方可單獨申請
- 準備文件:
- 離婚協議書(2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
- 或法院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調解或和解筆錄
- 雙方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 委託者: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 先讀官方說明,再進申辦入口: 內政部戶政司辦理說明;正式申辦入口
本頁要核對的重點
收養登記
誰可以辦
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無上述申請人時由利害關係人;可委託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能否委託
可以。 可委託他人,須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應備文件
- 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收養人、被收養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 養子女從姓約定書
- 委託者: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期限
法院裁定確定後30日內;經催告仍不申請由戶所逕為登記,無正當理由逾期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
終止收養登記
誰可以辦
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無此二者時以利害關係人申請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能否委託
有條件。 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經法院裁判確定者,無庸經核准即得逕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應備文件
- 終止收養書約、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調解或和解筆錄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收養人、被收養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 最近2年內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經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
期限
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終止收養,須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未申請經催告仍不辦者,依戶籍法第48條之2規定由戶政事務所逕為登記
監護與輔助登記
誰可以辦
監護登記以監護人為申請人;輔助登記以輔助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申請人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能否委託
可以。 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應備文件
- 監護人及受監護人(或輔助人及受輔助人)之戶口名簿;監護人(或輔助人)另附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監護宣告:法院監護宣告文件(親屬關係、遺囑、選定改定、委託監護等相關證明文件)
- 輔助登記:法院輔助宣告文件
期限
線上申辦須於案件確定後30日或監護(輔助)宣告生效後30日內申請,逾期須臨櫃;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為監護登記或輔助登記
死亡宣告登記
誰可以辦
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能否委託
可以。 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應備文件
- 法院宣告死亡裁判書及裁判確定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證明書)
-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死亡者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
- 死亡者有配偶:另附配偶身分證及2年內相片辦理換證
期限
申請期限為死亡事件發生或死亡事實確定後30日內;死亡宣告登記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
認領登記
誰可以辦
認領人(生父)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無此二者時以利害關係人申請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不限戶籍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能否委託
有條件。 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應備文件
- 一般認領:生父母協同提出之認領同意書
- 生父單獨認領:醫療機構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實驗室開具之DNA親子鑑定證明文件
- 判決認領: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調解筆錄
- 撫育認領:生父撫育證明文件
- 認領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被認領人另附戶口名簿
- 最近2年內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經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
期限
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認領,須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線上或臨櫃登記,逾期未申請經催告仍不辦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登記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
誰可以辦
子女出生登記後:未成年前由父母書面約定,成年後自行申請;法定情形得由父母一方或子女請求法院宣告變更
管轄與跨區規則
有條件。 變更登記原則向戶籍地戶所;經內政部公告指定項目(例:姓名變更)得向全國任一戶所;法院宣告案線上登記後換證可至任一戶所
能否委託
可以。 可委託他人,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未成年人由父母雙方申請,未到場一方附同意書
應備文件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
- 未成年約定變更: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
- 未成年:父母雙方申請,未到場一方附同意書
- 法院宣告:判決書、確定書或裁定確定書
- 換發身分證:最近2年半身彩色照片1張或數位相片
- 委託: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期限
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戶籍登記應於確定後三十日內申請;線上申辦須在案件確定後30日內,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離婚登記
誰可以辦
兩願離婚由雙方當事人申請;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等已生效者得由一方申請
管轄與跨區規則
可以。 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離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能否委託
有條件。 兩願離婚須雙方當事人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所核准外不得委託;委託須附委託書等
應備文件
- 離婚協議書(2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
- 或法院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調解或和解筆錄
- 雙方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 委託者: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期限
法院確定案件應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無正當理由逾期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仍不申請由戶所逕為登記
常見走錯路與退件原因
收養登記
- 收養須先以書面向法院聲請認可,須附法院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
- 涉外及大陸地區人民收養案件須再經我國法院裁定認可
- 收養者須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夫妻共同收養、收養配偶子女另有規定)
- 不要誤送:以為直接到戶政事務所就能辦收養。 須先向法院聲請認可,取得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後再到戶所登記
- 不要誤送:以為要回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終止收養登記
- 養子女未滿7歲者,應由收養終止後之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應得收養終止後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如無法定代理人,宜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監護人後再受理
- 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法院認終止收養顯失公平者,得不許可
- 不要誤送:以為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斷絕親子關係」登記。 戶籍法列舉的身分登記項目沒有「斷絕親子關係」;終止收養登記的條文對象是「養父母」與「養子女」
- 不要誤送:以為法院裁判終止收養後戶政會自動辦好,不用自己申請登記。 終止收養登記以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未於法定期間申請、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才會逕為登記
監護與輔助登記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不要誤送:以為法院裁定監護後戶政會自動辦好,不用自己申請登記。 民法規定法院為監護宣告時應依職權囑託戶政機關登記,但戶籍法仍以監護人為登記申請人,須待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才會逕行登記
- 不要誤送:以為輔助宣告下裁定書的當天就一定發生效力可以馬上去登記。 輔助宣告之裁定,於裁定送達或當庭告知受輔助宣告之人時發生效力,登記期限應以此起算
死亡宣告登記
- 死亡證明文件經戶政事務所查驗後留存正本,不歸還申請人;如需死亡證明文件影本,應依戶籍法及相關規定另行申請
- 聲請死亡宣告須先經法院公示催告程序,待陳報期間屆滿後法院才會為死亡宣告裁定,並非聲請當下立即生效
- 不要誤送:以為家人一失蹤就能立刻向戶政申請死亡宣告登記。 須先由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原則失蹤滿7年(80歲以上者失蹤滿3年、遭遇特別災難者於災難終了滿1年),待法院裁定確定後,才能持裁判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向戶政辦理死亡宣告登記
- 不要誤送:以為死亡宣告登記與一般(有遺體)死亡登記的應備文件相同,可以隨便帶證明去戶政。 死亡宣告登記須憑法院為宣告死亡事件裁判書及裁判確定證明書辦理;有遺體者則是憑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辦理死亡登記,兩者應備證明文件不同
認領登記
- 倘認領人與被認領人間無親子血緣關係,該認領登記因不符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要件而自始無效,依戶籍法第23條應予撤銷;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提供不實資料者,依戶籍法第76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 不要誤送:以為認領後反悔可以隨時撤銷。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者不在此限
- 不要誤送:想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他人子女,以為也能用認領登記辦理。 認領登記須認領人(生父)與被認領人具親子血緣關係;欲收養無血緣關係之他人子女,應依民法收養規定向法院聲請認可後,以收養登記辦理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
- 父母書面約定變更與成年自行變更,各以一次為限;抽籤決定或無依兒童依監護人姓氏登記者,嗣後變更不計入次數;養子女被收養後的變更不受被收養前次數限制
- 姓名條例第十五條:經通緝或羈押、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者,不得申請改姓(過失犯罪不在此限);後兩款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
- 法院宣告案線上申辦:未成年子女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 不要誤送:父母離婚後由一方自行到戶所為未成年子女改姓。 未成年前的變更是由父母以書面約定;父母離婚、一方死亡、生死不明滿3年或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者,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宣告變更
離婚登記
- 離婚協議書須有2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
- 與大陸地區人民協議離婚書件須經海基會驗證;國外離婚證明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 法院確定案件逾30日即不能線上申辦,須至戶政事務所
- 不要誤送:以為兩願離婚也能線上申辦。 線上只受理法院裁判、調解、和解確定案件
- 不要誤送:以為要回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 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不要誤送:以為線上登記完就不用再跑戶所。 換(補)領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仍須由適格申請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費用、時間、期限與完成結果
收養登記
- 費用: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法院裁定確定後30日內;經催告仍不申請由戶所逕為登記,無正當理由逾期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
- 完成結果: 養子女依書面約定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姓;被收養者得依姓名條例申請改名
終止收養登記
- 費用: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終止收養,須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逾期未申請經催告仍不辦者,依戶籍法第48條之2規定由戶政事務所逕為登記
- 完成結果: 完成終止收養登記後,養子女自終止時起回復本姓,並回復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
監護與輔助登記
- 費用: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線上申辦須於案件確定後30日或監護(輔助)宣告生效後30日內申請,逾期須臨櫃;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為監護登記或輔助登記
- 完成結果: 完成戶政上的監護登記或輔助登記
死亡宣告登記
- 費用: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申請期限為死亡事件發生或死亡事實確定後30日內;死亡宣告登記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
- 完成結果: 完成死亡宣告登記;死亡宣告使失蹤人以法院確定死亡之時推定為死亡,以便處理身後事,如遺產開始繼承、配偶得再婚
認領登記
- 費用: 認領登記本身的規費官方頁面未載明;如需換領國民身分證,規費新臺幣50元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之認領,須於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線上或臨櫃登記,逾期未申請經催告仍不辦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登記
- 完成結果: 完成認領登記,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
改姓(子女姓氏變更)
- 費用: 涉及換發國民身分證者規費50元;換領戶口名簿每份新臺幣三十元
- 處理時間: 臺中市:隨到隨辦(不含查證時間)
- 期限: 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戶籍登記應於確定後三十日內申請;線上申辦須在案件確定後30日內,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 完成結果: 變更後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本人或受委託人,每張新臺幣15元)
離婚登記
- 費用: 離婚證明書每張新臺幣一百元;換領國民身分證每張新臺幣五十元
- 處理時間: 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請以承辦機關確認為準。
- 期限: 法院確定案件應於確定後30日內申請;無正當理由逾期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仍不申請由戶所逕為登記
- 完成結果: 兩願離婚完成登記始生效力;冠姓之一方須回復本姓
若上面顯示「官方目前沒有查到一致資訊」,代表本批官方來源不足以支持全國一致答案;請直接向承辦機關確認,不要拿其他縣市或其他身分類別的規則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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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內政部法規)|戶籍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民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內政部戶政司|離婚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離婚、終止結婚登記注意事項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戶政規費收費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姓名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內政部戶政司|常見問答集 Q01「子女從姓及改姓有那些規定?又應如何辦理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死亡、死亡宣告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死亡登記注意事項
- 內政部戶政司|變更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收養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收養登記注意事項
- 內政部戶政司|未成年子女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注意事項
- 臺中市政府|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申辦服務(改姓、改名、更改姓名或更正本名)
- 內政部戶政司|請領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
- 內政部戶政司|認領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認領登記注意事項
- 內政部戶政司|常見問答集 Q03「如何辦理認領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終止收養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終止收養登記注意事項
- 內政部戶政司|監護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監護登記注意事項
- 內政部戶政司|輔助登記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家事事件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輔助登記注意事項
- 司法院|如何聲請失蹤人死亡宣告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6 日。官方規則、入口與表單可能更新;正式送件前請再次開啟上列官方來源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