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一個人可以申請低收入戶嗎:家庭應計算人口與單身申請重點

首次發布:

文章署名:政府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政府服務與法規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此角色是公開標示的虛擬內容分工,不代表真人作者、專業資格或已完成的人工審閱。編輯政策與 AI 使用說明

獨居或與家人失聯時,先看法律把哪些親屬算進家庭、哪些情形可以排除,再準備對應的證明。

一個人可以申請低收入戶嗎:家庭應計算人口與單身申請重點主題插畫
政府機關喵文章主題插畫

獨居、離婚、和家人很久沒聯絡,想自己申請低收入戶時,最常被問到的是:公所會不會把爸媽或子女的收入也算進來?

官方頁面沒有以「一個人申請」為題的專頁,這篇改從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與衛福部常見問答,整理審核時哪些人會被一起計算、哪些人可以排除。個案是否排除由主管機關審核認定,本文只說明法定條件。

三十秒答案

低收入戶審核看的是「申請人+家庭應計算人口」,不是戶口名簿上有幾個人。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除申請人外,還要計入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其他直系血親,以及認列扶養親屬免稅額的納稅義務人。

所以一個人設籍、一個人住,父母或子女仍可能被列入計算;但法條也列出九種不列入的情形,例如失蹤經報案協尋達六個月以上、入獄服刑。申請一樣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新北市案件頁寫明免費申請、處理期限 44 天。

為什麼一個人住,也會算到父母與子女

社會救助法第 5 條第 1 項把配偶與一親等直系血親直接列入,不以同住或同戶籍為條件;祖父母、孫子女等其他直系血親,則是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才列入。

衛福部常見問答的白話版是:家庭人口包括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的納稅義務人。

因此新北市永和區公所要求,申請人要提供父母與所有子女的戶籍謄本,即便不同戶或同址分戶也要提供;父母子女死亡者,應提供除戶謄本。

哪些家人可以不列入計算

同條第 3 項列出九種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的情形,以下摘錄與獨居申請人較常相關的幾款,全文請見法條:

  • 尚未設有戶籍的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 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的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 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在學領有公費。
  • 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 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 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主管機關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考量,認定不列入為宜。

最後一款要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後認定,法條也規定地方應訂定處理原則。這不是申請人自己勾選就能排除,送件時要說明實際情況。

已婚子女與「無扶養能力」的認定

衛福部常見問答說明,未共同生活、無扶養能力且已經出嫁的女兒、孫女、外孫女,兒子已結婚也一樣,不會被列入家庭應計算人口;但調查後發現實際有扶養關係,仍會列入。

「無扶養能力」依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 5 條,是指列冊低收入戶、罹患嚴重傷病須三個月以上治療、因照顧特定家人不能工作、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或取得失業認定證明,且動產及不動產未超過公告的當年度一定金額。

以臺灣省 115 年公告為例,「無扶養能力」的動產及不動產限額,是未超過低收入戶的動產及不動產限額。其他直轄市請洽戶籍地公所。

單身申請人的收入怎麼算

社會救助法第 5-3 條所稱有工作能力,是指 16 歲以上、未滿 65 歲,且沒有法定不能工作的情事,例如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罹患嚴重傷病須三個月以上治療、受監護宣告等。年齡以調查當時的實足年齡為準。

有工作能力卻未就業的人,原則上依基本工資核算收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失業等法定情形,失業期間得不計算工作收入,但失業給付仍要併入。衛福部解釋,這是為了鼓勵有工作能力者就業自立。

獨居、離婚、家人失聯的分流表

你的情況怎麼辦要帶什麼
獨居,父母或子女仍在世依法仍列入計算,向戶籍地區公所說明實際往來情形父母與所有子女的戶籍謄本、存摺
子女已婚、未同住、無扶養能力可請公所依法條第 3 款審核是否不列入子女戶籍謄本、相關證明
家人失聯先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才符合排除條件失蹤協尋報案單影本
家人入獄服刑或羈押依法不列入計算服刑證明或在監證明
未成年人單獨居住(以高雄市為例)家中具行為能力者不能或不為申請,經評估同意可自行申請依區公所要求
請別人代為送件附委託文件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人原則上要由同一戶籍具行為能力的人代表;情形特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高雄市審核作業要點第三點把限制行為能力人單獨居住並獨立生活的情形寫進例外。

單身申請的文件清單

必備

  • 申請表或調查表、申請人身分證、印章、郵局或指定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 授權公所調查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的同意書(衛福部通則)。

視情況

  • 父母與所有子女的戶籍謄本;已死亡者附除戶謄本(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 失蹤協尋報案單影本、服刑證明影本、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離婚決定書影本(臺北市)。
  • 醫院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主張不能工作時使用。

容易漏帶

  • 離過婚的申請人:無論當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誰,都要附各段婚姻子女的戶籍謄本(永和區公所)。
  • 養子女:收養關係有一方中止時,也要附生父母戶籍謄本。
  • 已離婚或喪偶的外籍配偶:要檢附其父母的戶籍及財稅資料。

申請費用、時間與官方說明頁

新北市〈申請低收入戶資格〉寫明免費申請、處理期限 44 天;其他縣市的處理天數與費用,官方頁未載明,請洽戶籍地公所。家人戶籍謄本的申請方式,可參考〈戶籍謄本怎麼申請〉。

各市要附的親屬文件,可對照新北市永和區公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扶助〉與臺北市社會局〈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應備文件〉。

單身申請的準備步驟

  1. 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列出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與其他應計算人口。
  2. 逐一確認這些人是否符合第 3 項不列入的情形,並準備證明。
  3. 申請家人的戶籍謄本,已死亡者申請除戶謄本。
  4. 到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填表送件,說明實際生活與扶養情形。
  5. 配合公所訪視;公所可能向親戚、鄰居了解實際生活狀況。

單身申請時常見的卡關點

  • 親屬為了節稅把你列報為扶養親屬,那位納稅義務人會被列入計算;衛福部提醒,實際無扶養關係時,不要隨意提供個人資料給他人申報扶養。
  • 家人只是很久沒聯絡、沒有報案協尋,不符合失蹤排除條件。
  • 以高雄市為例,居住處所三個月以上水、電或瓦斯費用低於合理最低標準,或實地查訪三次以上未遇申請人,會被推定未實際居住。

常見問題

剛把戶籍遷過來沒多久,可以申請嗎?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6 項規定,申請時設籍的期間不予限制;但戶內人口要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和子女早已沒有往來,他們的收入一定會被算進來嗎?

子女屬一親等直系血親,依法列入計算;是否符合第 3 項不列入情形,例如第 9 款未履行扶養義務,要由主管機關訪視評估後認定。建議送件時把實際情形寫清楚,並附上相關證明。

被親戚報扶養,事後可以補救嗎?

以臺北市為例,納稅義務人事後辦理剔除扶養人口並補繳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者,應檢附國稅局更正後核定通知書。其他縣市的處理方式,請洽戶籍地公所。

釐清家庭人口之後

確認應計算人口後,對照當年度門檻見〈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標準〉,完整送件流程見〈低收入戶怎麼申請〉。收入略高於標準,可再看〈中低收入戶怎麼申請〉。

資料來源與查核

  •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5 條、第 5-1 條、第 5-3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 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5 條、第 8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常見問答〉應計算人口範圍篇、計算家庭總收入篇
  • 衛生福利部〈115 年臺灣省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公告〉(無扶養能力限額)
  •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扶助〉、新北市政府〈申請低收入戶資格〉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應備文件〉、高雄市政府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審核作業要點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本站相關標籤

#政府申辦與公共服務 #洽公民眾 #文章 #觀念說明 #社會救助身分與證明

本站延伸閱讀

參考來源

  1. 社會救助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 · 2026-09-24
    • 家庭應計算人口與九種不列入情形(第 5 條)
    • 設籍期間不限與居住要件(第 4 條第 6 項)
    • 有工作能力的定義(第 5-3 條)
    • 未就業依基本工資核算(第 5-1 條)
  2. 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 · 2026-09-24
    • 無扶養能力的定義(第 5 條)
    • 年齡以調查時實足年齡為準(第 8 條)
  3. 常見問答-社會救助及社工司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2026-09-24
    • 家庭人口白話說明
    • 已婚子女不列入的條件
    • 被他人列報扶養的提醒
    • 依基本工資核算的理由
  4. 115年臺灣省及福建省低/中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動產及不動產公告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2026-09-24
    • 無扶養能力動產及不動產限額
  5.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扶助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 2026-09-24
    • 父母與所有子女戶籍謄本
    • 各段婚姻子女、養子女、外籍配偶的文件
  6. 申請低收入戶資格-含改列、增列、減列及申復新北市政府 · 2026-09-24
    • 免費申請、處理期限 44 天
  7.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含年節慰問金)-應備文件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2026-09-24
    • 失蹤協尋報案單、服刑證明、離婚文件
    • 剔除扶養人口的更正核定通知書
  8. 高雄市政府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審核作業要點高雄市政府 · 2026-09-24
    • 限制行為能力人單獨居住的例外(第三點)
    • 推定未實際居住的情形(第四點)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發布前經 AI 覆核,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

首頁 · 文章 · 關於本站 · 使用指南 · 資料查核日:2026-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