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怎麼申請:資格標準、應備文件與審核時間整理
收入略高於低收入戶標準的家庭,可以先對照 1.5 倍門檻與各市文件清單,再到戶籍地公所送件。

家庭收入比最低生活費高一些、但仍然吃緊時,可以看看中低收入戶的條件。它的門檻比低收入戶寬,福利也不同,最常被問的是健保費與學雜費能減多少。
這篇依社會救助法第 4-1 條與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社會局頁面,整理中低收入戶的資格標準、文件與審核時間。資格是否符合由戶籍地公所審核,本文不替讀者判定。
三十秒答案
中低收入戶一樣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臺北市寫明由區公所社會課受理。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後,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 1.5 倍且不得超過所得基準,家庭財產也不能超過當地公告的中低收入戶一定金額。
115 年度各地的收入門檻,臺灣省為每人每月 2 萬 3,273 元,臺北市 29,635 元,新北市 2 萬 6,625 元,高雄市 2 萬 5,455 元。每年公告的數字會調整,送件前請確認當年度標準。
新北市案件頁寫明「免費申請」、處理期限 44 天;臺北市與高雄市的頁面未載明處理天數。
中低收入戶的法定門檻與 1.5 倍怎麼算
社會救助法第 4-1 條規定,中低收入戶要符合兩項條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且不得超過所得基準;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的當年度一定金額。
申請文件、審核程序與居住要件準用低收入戶的規定:戶內人口要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家庭應計算人口的範圍也與低收入戶相同,細節見〈低收入戶怎麼申請〉。
以臺灣省為例,衛福部〈115 年臺灣省及福建省最低生活費公告〉寫明,中低收入戶動產限額每人 14 萬 4,000 元,不動產限額每戶 578 萬元。各直轄市的財產門檻不同,完整對照見標準比較篇。
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的差別
兩者最直接的差別在收入門檻:低收入戶是最低生活費以下,中低收入戶放寬到 1.5 倍以下。福利內容也不一樣,依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百分之六十,低收入戶學生則免除全部學雜費。
健保費方面,法律規定中低收入戶應自付的保費由中央補助二分之一,低收入戶的保險費由中央編列預算補助。每月發放的生活扶助費,法條的申請主體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另有國內經濟情形重大變化時的短期生活扶助規定。
70 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各官方頁寫法不同
中低收入戶健保自付保費的「全額補助」對象,官方頁面寫法並不一致。本文把各來源原文並列,不代為判斷,實際適用請以戶籍地公所或縣市社會局說明為準。
- 衛福部常見問答(更新時間 112-08-09):健保自付保費補助 1/2;18 歲以下兒童少年及 70 歲以上老人全額補助。
- 新北市案件頁:補助全民健保自付保險費二分之一,未滿 18 歲之兒童少年補助全額。
- 高雄市社會局頁:未滿 18 歲全額補助,18 歲以上民眾補助 50%。
- 健保署〈補助中低收入戶健保費〉:自 100 年 7 月 1 日起對中低收入戶補助應自付 1/2 健保費。
各市送件方式分流表
| 你的情況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設籍臺北市 | 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 | 申請表、身分證正本、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存摺封面影本 |
| 設籍新北市 | 向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申請 | 全戶最近 1 年郵局存簿內頁明細、存摺封面影本、調查表與切結書 |
| 設籍高雄市 | 到戶籍地區公所填申請調查表送件 | 身分證正本、印章、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
| 委託他人代辦 | 依各市規定附委託文件 | 臺北市:代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高雄市: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
| 其他縣市 | 洽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 | 依當地公所公告清單 |
高雄市另把里辦公處、戶籍地社福中心列為服務單位;臺北市與新北市的洽辦單位都寫在區公所社會課。其他縣市的文件與天數,請洽戶籍地公所。
中低收入戶申請文件:必備、視情況與容易漏帶
必備
- 申請表或調查表:高雄市寫明到戶籍地區公所填寫。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歸還);高雄市另列印章。
- 存摺封面影本:臺北市為市庫指定行庫(現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或郵局,新北市與高雄市為郵局存簿。
視情況
- 臺北市: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機關能以政府資料庫查詢者免附。
- 臺北市:租賃契約影本或借住證明正本;借住要附房屋稅證明或所有權狀影本。
- 戶內有在臺無戶籍國民、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有效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書。
- 在學、就醫、服役等狀況:學生證影本、診斷證明書、服役證明等。
容易漏帶
- 新北市要全戶最近 1 年郵局存簿內頁明細,不只是封面。
- 臺北市:納稅義務人事後剔除扶養人口並補繳所得稅者,要附國稅局更正後核定通知書。
- 委託代辦時,受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新北市的全戶戶籍謄本與最近一年財稅資料由系統代查免附;高雄市的財稅資料、戶籍資料也可代查。
審核時間、費用與官方申辦頁
新北市〈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寫明處理期限 44 天,「繳付與否:免費申請」,經戶籍地區公所審查後通知核定結果。臺北市〈中低收入戶申請單位、應備文件及標準〉與高雄市〈申請中低收入戶〉未載明天數與費用,請向戶籍地區公所確認。
生效時間以高雄市為例,審核作業要點第十三點規定以檢附完整文件之日為受理申請日,審核通過後自受理申請日之當月生效。其他縣市請洽戶籍地公所。
中低收入戶送件與核定流程
- 查戶籍所在縣市 115 年度的中低收入戶收入與財產標準。
- 列出家庭應計算人口,準備存摺、身分證與其他證明。
- 到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新北市也可到社會人文課)填申請表或調查表、授權查調資料。
- 公所查調財稅資料並派員訪視;文件不完備時會通知限期補正。
- 收到核定結果後,依各市說明辦理健保費與學雜費減免。
中低收入戶送件後被要求補件或駁回的原因
- 居住要件不符:臺北市頁面寫「最近1年出境累計未超過183日」,新北市與高雄市寫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 文件不完備:以高雄市為例,屆期未補正得駁回申請。
- 家庭應計算人口的收入或財產合計超過標準,例如扶養申報牽連到其他親屬的財產。
- 申報不實:社會救助法第 5-1 條第 5 項規定,查有虛偽不實者撤銷資格並命返還已領補助。
常見問題
中低收入戶的健保費補助要自己去健保署申請嗎?
以高雄市為例,社會局頁面寫明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後,由社會局按月主動申報給健保局,民眾不需再提出健保費用減免申請。其他縣市做法請洽戶籍地公所。
中低收入戶的學雜費減免要向哪裡申請?
衛福部常見問答說明,學雜費減免是在每學期註冊時填具申請表,檢附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由學校審查。臺北市頁面寫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60%。
中低收入戶每個月有生活補助可以領嗎?
生活扶助費的法定申請主體是低收入戶。以新北市為例,列冊中低收入戶中的身心障礙者、滿 65 歲老人另有每月補助,例如 65 歲老人每人每月 8,329 元;其他縣市請洽戶籍地公所。
審核沒有通過,還能怎麼處理?
衛福部常見問答寫明,可以先電話詢問承辦人,或檢具證明文件向縣市政府或公所提出申復;對處分不服,可自處分書到達的次日起 30 日內提出訴願。
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後可以接著辦的事
中低收入戶可以申請哪些補助、各市加碼項目,見〈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可以申請哪些補助〉。要向學校或其他單位證明身分,見〈低收入戶資格查詢與證明〉;有健保舊欠,見〈健保欠費怎麼查、怎麼繳〉。
資料來源與查核
- 社會救助法第 4-1 條、第 5-1 條、第 16-2 條、第 19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常見問答〉、〈115 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查限額一覽表〉、〈115 年臺灣省及福建省低/中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動產及不動產公告〉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中低收入戶之申請單位、應備文件及標準為何?〉、〈中低收入戶服務〉
- 新北市政府〈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案件說明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申請中低收入戶〉、〈高雄市政府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審核作業要點〉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中低收入戶健保費〉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標準與限額每年公告調整,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