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欠費怎麼查、怎麼繳:滯納金、分期與紓困貸款
從查欠費、線上補繳到臨櫃分期、紓困基金與愛心轉介,依欠費金額與經濟狀況選一條路。

健保費沒繳,會先有寬限期,接著加徵滯納金,拖久了還可能被移送行政執行。這篇整理健保署頁面上的繳納期限、滯納金算法、查欠費的管道,以及一次繳不出來時可以申請的分期、紓困貸款與轉介協助。
三十秒答案
每月保險費要在次月底前繳納,可寬限十五天;過了寬限期,每逾一日加徵應納費額百分之 0.1 的滯納金,保險對象最多加到應納費額的 5%。目前 100 元以下的小額滯納金免予加徵。
欠費可用健保快易通 APP 的健保櫃檯或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查詢並線上繳。欠費達 2,000 元以上無力一次繳清,可申請分期;經公所認定經濟困難者,可申請無息的紓困基金貸款。
繳費期限、滯納金與移送行政執行
健保署〈保險費繳納期限〉寫明,保險對象每月份的保險費要在次月底前收繳,不能如期繳納可寬限十五天。寬限期屆滿仍未繳,每超過一天加收百分之零點一的滯納金。
滯納金的計算公式是「已繳保險費金額 ×(繳納保險費日期—滯納金起算日)× 0.1%」。保險對象的上限是應納費額之百分之五;投保單位的上限是百分之十五。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5 條另規定,保險對象逾一百五十日未繳納保險費及滯納金時,保險人得將其移送行政執行。已移送行政執行的欠費,要先經執行署同意才能辦理分期。
依欠費狀況選處理方式
| 你的情況 | 怎麼辦 | 要帶什麼 |
|---|---|---|
| 只是忘了繳,想馬上補繳 | 在健保櫃檯查未繳保費,選活期帳戶、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納 | 已註冊健保卡或完成認證的 APP |
| 欠費 2,000 元以上,想線上分期 | 未移送行政執行、近 2 年分期違約 1 次以下,可網路申請簡易分期 | 已註冊健保卡,或完成綁定認證的 APP |
| 欠費 2,000 元以上,到櫃台分期 | 洽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 | 身分證明文件、印章、第一期款 |
| 經公所認定經濟困難 | 向所屬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紓困基金貸款 | 身分證、經濟困難資格核定通知書(一覽表另列印章) |
| 在公所投保、真的無力繳納 | 向所屬的健保署轄區業務組申請,經確認為經濟困難無力繳納者,轉送公益團體評估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其他證明視情況 |
| 欠費已移送行政執行 | 先取得執行署同意,才能辦理分期 | 依執行署與健保署要求 |
分期的門檻是保險對象積欠健保費超過 2 千元以上、無力一次繳清。網路簡易分期另有兩個條件:欠費皆非移送行政執行中,且近 2 年無健保分期違約紀錄或違約紀錄在 1 次(含)以下。
申請分期與紓困要帶的文件
必備
- 身分證明文件與印章:臨櫃申請分期要帶;紓困基金貸款的原文寫持身分證及經濟困難資格證明。
- 第一期款:臨櫃申請分期要備妥。
視情況
- 經濟困難資格核定通知書:申請紓困基金貸款時附上,由戶籍所在地公所認定核發。
- 醫療機構繳費通知文件:申貸醫療費用部分負擔時才需要。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申請轉介公益團體補助保險費時使用。
容易漏帶
- 委託書與受託人證件、印章:不是本人親自辦分期時要另外檢附。
- 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委託他人申請紓困基金貸款時,要連同經濟困難證明書附上。
臨櫃申請分期繳納的步驟
- 先在健保櫃檯查清欠費金額,確認是否達 2,000 元以上,以及是否已移送行政執行。
- 符合網路簡易分期條件者,登入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或健保快易通 APP 申請。
- 不符合網路條件者,帶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與第一期款,到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辦理。
- 別人代辦時,加帶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印章。
- 核定分期後,依分期繳款單按期繳納,避免違約影響之後的申請。
分期申請的詳細條件見健保署〈分期繳納〉,網路辦理路徑是「保費相關作業查詢與列印>簡易分期申請及分期查詢與列印」,APP 則在「健保櫃檯>保費各項查詢及申請」。
紓困基金貸款:無息、一年後開始還
紓困基金由衛福部編列預算,提供被保險人無息貸款,自申貸日起一年後開始清償。申請人必須是被保險人,眷屬不能單獨提出申請。受理窗口兩份官方文件寫法不同:一覽表寫向所屬的分區業務組,紓困問答寫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送件前請先電話確認。
申請前要先取得經濟困難資格證明。依〈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認定與證明由戶籍所在地公所核發,申請時填申請書並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認定標準第 2 條列出中低收入戶,以及主要負擔家計者失業達六個月以上且對欠費無清償能力等情形。第 3 條另列所有土地或房屋在二筆以上、最近年度利息所得三千元以上等,不視為無清償能力;適用範圍請見原條文或洽戶籍地公所。
還款方式是申請時先約定期數,申貸受理日起一年後按月持繳款單繳納。若有一期逾期未清償,視為所有未到期的貸款全部到期,健保署會依法請求償還。
愛心轉介與中低收入戶保費補助
第五、六類保險對象(低收入戶或於公所投保者)遇到急需醫療、低收入戶之舊欠,或特殊急難之家庭,健保署可透過愛心轉介,由公益團體協助繳納健保欠費,但不含滯納金。
中低收入戶另有保費補助:健保署頁面寫明,社會救助法自 100 年 7 月 1 日起對中低收入戶補助應自付 1/2 健保費,細節請參考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頁。
常見問題
欠健保費會不會不能看病?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7 條規定,經查證及輔導後,保險人得對有能力繳納、拒不繳納的保險對象暫行停止保險給付;已核定分期繳納或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受保護期間者,不在此限。
滯納金可以免繳嗎?
目前免予加徵的金額為新臺幣 100 元以下。超過的部分依公式計算,保險對象的滯納金總額最高為應納費額 5%;愛心轉介協助的範圍也不含滯納金。
用信用卡繳欠費要付手續費嗎?
依健保署問答集,用信用卡繳健保費由健保署負擔手續費;但用信用卡繳納滯納金及執行費時,需自付手續費。活期帳戶與行動支付繳費則需自付手續費。
繳清之後的補助與線上工具
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的人,除了健保費補助,也可以看〈中低收入戶怎麼申請〉了解資格與送件方式。線上查欠費、申請分期都要用已註冊的健保卡,步驟見〈健保卡網路註冊與快易通 APP 認證〉。
資料來源與查核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保險費繳納期限〉、〈個人〉(遲繳欠費)、〈分期繳納〉、〈短期經濟困難民眾協助措施一覽表〉、〈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紓困基金業務 Q&A、〈愛心轉介〉、〈補助中低收入戶健保費〉。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取消停復保規定相關問答集〉(繳費方式與手續費)。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5 條、第 37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文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規定可能調整,送件前請以受理機關最新公告為準。